缩略图

“纪巡审”联动对烟草企业巡察工作的实践意义

作者

何柚瑢

乐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监察科 61400

1 巡察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2 巡察是实现监督工作价值的现实要求

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政府机关,皆接受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巡察就是党内监督的具体实践,它补充和完善其他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合力。烟草企业一直探索将审计监督、专项检查嵌入巡察监督同步开展、一体实施,不断在问题查处、整改落实、成果运用等各方面向专发力、向深拓展、向下延伸,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

1.3 巡察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需求

巡察在发挥管党治党及党内监督功能的同时,也成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政治体检”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整改机制上的漏洞,起到“以巡促治”的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投诉问题的回访核实和分析研判,对发现的管理问题及时与条线交流沟通,对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早发现、早提醒,逐步疏通阻塞,为推动现代化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发力。

2 巡察工作的现状

2.1 巡察主体

成立接受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配合巡察、问题整改等相关工作,组长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审计、人事、党建、纪检监察、规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2.2 巡察前指导督导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及中央和行业有关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全面掌握巡察工作部署安排、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和监督重点;制定巡察组工作方案(计划),明确组内工作分工和人员职责等,对巡察办提供的被巡察党组织有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拟定重点巡察内容等。

3 巡察工作中难点

3.1 巡察队伍素能有待提升

人才是巡察工作的关键,一方面没有建成机制健全的巡察人才储备库,通过巡察人才储备库数据,可以更快、更有针对性地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年龄、从业经历、专业素能人才。另一方面对巡察人员的系统性培训不够,目前的培训大多数以解读上级精神以及巡察前的培训为主,缺乏将行业外专家“请进来”,和巡察人员“走出去”的机会。最后,缺乏复合型人才,新时代的问题越来越具有隐蔽性、综合性,要想发现“隐形问题”,对巡察人员的综合能力、专业化水平要求更高。

3.2 巡察奖惩机制不完善

巡察工作是问题导向性的,由于双方之间的目标不一致,如未能合理协调,容易导致双方之间的“积怨”,难于平衡,这也会提升烟草企业巡察工作难度。巡察人员从物质上还是荣誉上都没有奖励的话,会影响和损害巡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于一些“滥竽充数”,甚至以权谋私、“跑风漏气”的人员在“反向约束”措施上还有差距,只有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才能使巡察人员能正确履职尽责。

4 基于“纪巡审”联动完善巡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4.1 深化巡察职能定位,提高“人”的协同水平

4.1.1 增强政治定力

巡察具有天然的政治性,其本质是政治监督。在培养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及巡察(即“纪巡审”)队伍时,要注重鲜明的目标导向、扎实的理论基础、 严格的政治历练一体推进,引导巡察人员深刻把握“把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政治任务, 员工感知到从严的态势、规范的要求和监督的氛围。要开展严格的政治历练,广泛招纳 察队伍,培养敢于充当“包公脸”“老鹰眼”“啄木鸟”的年轻队伍,敢于提出单位、部门或其他 勇于自我反思和自我革命,同时注重党性修养、综合能力的提升,从严对照党章党纪党规,确保巡察队伍是忠诚的、担当的、有原则的。

4.1.2 从严担责履职

巡察是党组织履职尽责的直接抓手,要落实好巡察主体责任,关键就是厘清责任。要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深化“四责”协同的同时,综合考虑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及巡察的职能职责,探索相似工作的融合和相近职能的整合,从工作事项、标准、要求等方面量化拟定协同推进“纪巡审”的职能职责清单,坚持解决显性问题与排查隐性问题同步推进,推动“纪巡审”从业人员在协同中提高知责、明责、担责、履责水平,凝聚监督力量,服务发展大局。

4.2 落实机制保障,提高“责”的协同效能

4.2.1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建立完善烟草企业党组直接领导“纪巡审”的制度机制,全面加强“纪巡审”协同推进的谋划、部署、推进和督导,着力在履行“监督保障执行”职能中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

(1)从顶层设计来看,要将集体研究讨论协同推进“纪巡审”的年度计划、监督情况、整改情况等写入党组议事规则,有力加强党委综合监督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和推进主体作用。

(2)从组织部门来看,跨部门建立“纪巡审”的协作机制,结合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经责审计等监督重点、关注事项、检查角度等,针对性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过程跟进和结果督导,责任部门派出相关人员参与监督,发挥支撑辅助作用。

4.2.2 健全部门联诊机制

烟草企业逐级建立“纪巡审”领导小组,明确组长、成员等具体构成及对应的监督职责,在协同开展“纪巡审”的过程中做好计划制定、标准设置、资源配置等的统一管控。

一是推动会商联审。紧扣“纪巡审”反馈的问题,采取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市县两级意见,吸取行业内外经验,精准研究制定措施。二是推动结果运用。做好经责审计、巡视巡察的结果运用,例如根据某一专项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后,明确对发现问题的执纪问责方式、时限、部门等,进一步将内部审计结果与纪检监察手段紧密结合、有机贯通。

4.2.3 健全整改落实机制

按照“谁提出、谁监督、谁跟踪”原则,由“纪巡审”相关承办部门牵头,机关科室、区县单位协同配合,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批问题、规范一类行为、完善一套制度”的综合监督目的。

一是明确责任。自上而下构建问题所在单位(部门)一把手全面负责、领导班子成员按分管领域相应负责的履责体系,全面领导、督促、检查、评估“纪巡审”反馈问题的整改,着力提升“查问题、严整改、促提升”的全链条监管效能。二是督查督办。“纪巡审”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对整改阶段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对已整改问题的回头看回头查,重点围绕“问题是否逐一对照、原因是否全面剖析、责任是否明确到人、整改是否有序推进、机制是否健全完善”等方面,逐项检查,促进整改。

5.总结

综上所述,“纪巡审”联动既是巡察向基层延伸的探索和创新,推进烟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强政治三力的重要抓手,落实“强监督、保执行、促发展”的根本任务,提升治理效能,推动“点线面”共同监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持续涵养烟草企业良好政治生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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