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湖南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新生态路径探索

作者

曾新洲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长沙 410116

2024 年 1月 4 日,教育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拟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服务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的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了打造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园区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和市级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等的主要目标,其中一项关键任务是构建先进制造业产教融合战略平台。目前,湖南省拥有高等职业院校 87 所,全日制学生人数达到 89.89 万人,位居全国第五;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571 所,学生人数为66.29 万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省已成功建设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 1 个、国家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1 个,并已建成省级“楚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50 个,同时组建了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 21 个、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40 个。湖南省已颁布多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并在产教融合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面临若干挑战。

一、湖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面临的问题

(一)国家产教融合政策执行力度不足

2019 年 4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教育部联合发布《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将获得包括金融、财政、土地和信用在内的综合激励政策,并将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激励政策与企业投资职业教育、接纳学生实习实训、接纳教师岗位实践、开展校企深度合作以及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具体工作紧密相关,具体实施细则将另行制定。然而,迄今为止,该实施办法仍处于试行阶段,且未出台具体的综合激励细则,导致许多知名企业持观望态度,未积极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

2021 年 7 月 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了21 个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63 个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但至今尚未公布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这反映出国家产教融合相关政策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二)湖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建设政策尚待优化

2020 年 11 月 17 日—2024 年 12 月 11 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连续公布了4 批拟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分别有46 家、233 家、176 家和 85 家,共计 540 家。如表 1 所示。

表1 湖南省第一、二、三、四批产教融合型企业

1. 产教融合型企业宣传与申报不足

在湖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的推广过程中,郴州、娄底、邵阳、张家界、湘西州未能及时申报湖南省第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湘西州、衡阳亦未参与第三批申报。湘西州在前三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中仅拥有两家,其比例在全省排名最低。截至2024 年末,湖南省研究生与大学生总数达到 200.9 万人,其中湘西州两所大学:吉首大学与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规模为4.5 万余人,占全省在校生总数的 2.24% ,而湘西州产教融合型企业仅八家,占比不足 1.5% 。衡阳市拥有南华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湖南工学院、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十余所大学,总在校生规模约为 19 万余人,占全省在校生总数的 9.46% ,但衡阳市产教融合型企业仅占全省总数的 2.04% 。

2. 产教融合型企业优惠力度不够,企业申报意愿不强

2024 年,湖南省认定报备的第一至四批高新技术企业总数为5474 家,而同期申报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数量仅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1.55%。主要原因是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较为完善,支持力度较大,包括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金额为 3-50 万元,以及对列入湖南省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给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 12% 补助。因此,企业更倾向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而非产教融合型企业。此外,湖南的三一重卡、零食很忙、中伟新能源、希迪智驾、文和友等估值10 亿美元以上的非上市公司,以及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2024 年长沙市8 家独角兽企业,均未被划分为产教融合型企业。

(三)校企合作常常停留在表面

1、产业学院名不符实

一些高职院校在政府支持下与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成立了某某产业学院,但实际上学校并未或刚刚开设相关专业,企业也未参与学院的后续建设。部分产业学院缺乏实质性的产教融合内容,仅仅停留在名义上的合作。学院的教学内容与企业实际需求脱节,企业未能深度参与到学院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以及实习实训等环节中来。这不仅导致了教育资源的浪费,也未能有效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同时企业也无法从中获得所需的人才和技术支撑。

2、订单班的针对性就业情况令人担忧

订单班是校企合作的一种主要形式,但近年来就业形势严峻。不少订单班在设立之初,未能充分调研市场需求和企业用工趋势,导致培养的学生专业技能与企业实际需求存在偏差。此外,部分订单班的教学模式仍然偏于传统,缺乏足够的实践环节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使得学生在就业市场上竞争力不足。加之随着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的加速,一些传统岗位逐渐被淘汰,而新兴岗位又需要更高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这无疑给订单班的就业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因此,如何提升订单班学生的就业针对性和竞争力,成为了当前校企合作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四)职业院校在创造企业价值方面能力不强

职业院校的教育方法结合了理论与实践,但实践项目并未引入行业中最先进的技术,与产业界的联系不够紧密,导致教学内容落后,学生的技能与企业需求不匹配。近些年高职院校在科研项目、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方面的成果虽然逐渐增多,但转化效率低。由于运行模式的限制,专职教师难以离开岗位到企业中工作,无法将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普及应用,也未能为企业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和智力支持。

二、湖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对策建议

(一)完善国家产教融合相关制度,强化政府引导职能

建议将《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升级为《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制定,并成立全国产教融合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建议修改《实施办法(试行)》中第二章第五条,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修改为: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同时在第二章第五条第 6 点中增加内容,要求校企共建课程不少于三门,共同开发教材不少于三本。建议在《实施办法(试行)》中增加内容,要求产教融合型企业每年选拔 10% 以上的优秀实习生成为企业正式员工,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建议在《认定管理办法》中明确产教融合型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土地使用政策,如省财政按产教融合型企业较上年度新增产教融合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 10% 给予补助。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相关制度,重奖首次申报或复审通过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二)优化湖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

明确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责任,包括每年接收学生实习实训的数量、教师赴企业岗位实践的时长、企业合作的形式、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建设等,并与学校签订合作合同,根据合同内容对产教融合型企业进行考核。建议以数字形式明确湖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金融 + 财政+ 土地 + 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和税收激励政策。制定详细的产教融合型企业考核制度,不合格的企业将被剔除出产教融合型企业目录,两年内不能再次申报。

(三)构建湖南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政府、行业、企业共同制定考核制度,每年对参与湖南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企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企业接收实习生比例、实习生满意度、实习生转正比例、企业与高职院校共同开发项目的数量及经济效益总量、企业接纳高职教师挂职锻炼的数量、企业员工与高职院校教师岗位互换的数量等。考核结果作为企业下一年减免税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高精尖企业等的重要依据,并为考核合格、优秀的企业颁发证书,同时,要求已成为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必须参与湖南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参与湖南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企业每年需接收企业总人数的 5%-10% 的高职大三学生实习。制定实习生选拔制度,由行业、协会命题,择优选拔学生进入企业实习。企业需详细记录学生的实习情况,每年选取 15% 以上的优秀毕业生作为企业正式员工,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四)激发企业活力,增强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责任感与荣誉感政府应完善制约企业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让企业能放手去做、放心去做,激发企业的无限活力。国有企业在与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中做好表率,联合私营企业一起与高职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为高职院校带来行业企业最新的项目和解决方案,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切实解决好高职学生的实习和就业问题,促使更多的优秀高中生毕业生报考合作专业,同时通过学生的口口相传提高合作企业的知名度,进而增强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责任感与荣誉感。

(五)职业院校提升服务能力,深度拥抱行业企业

职业院校依托政府部门,主动联系行业企业,每年选派专职教师脱岗赴企业实践,聘请企业优秀员工完成专职教师的教学任务,并为企业员工提供贴心的后勤服务。职业院校每年优选部分学生赴企业实习实训,聘请企业专家指导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内容设计、课程资源制作等工作,每门课程均采用企业最新的项目进行教学,在学生评价和教师评价中引入企业评价标准,实现学校评价 + 企业评价的双重评价模式。职业院校师生与企业共同开发项目、申请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综上所述,湖南省在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的实施中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面临产教融合机制不深入、不完善,校企合作流于形式等问题。为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的闭环衔接,需聚焦湖南“4×4”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改革,完善产教融合相关制度,实现职业教育与先进制造业的深度融合。

[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服务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的实施方案. 2024-01-04. 湘政函〔2023〕168 号 .

[2]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2024 年度)[M]. 2025-03-24.

[3]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 2019-03-28. 发改社会〔2019〕590 号 .

[4]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 . 2021-7-16. 发改办社会〔2021〕573 号 .

[5]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关于公布湖南省第一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的通知 . [EB/OL]. https://fgw.hunan.gov.cn/xxgk_70899/gzdtf/gzdt/202112/t20211206_21248044.html. 2020-11-30.

[6]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关于公布湖南省第二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的通知 . [EB/OL]. https://www.hunan.gov.cn/zqt/xmsb/202110/t20211018_20778742.html. 2021-10-15.

[7]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关于公布湖南省第三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的通知 . 2022-12-14. 湘发改社会〔2022〕1013 号 .

[8]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于湖南省第四批拟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的公示 [EB/OL].https://fgw.hunan.gov.cn/fgw/xxgk_70899/tzgg/202412/t20241211_33523252.html.2024-12-11.

[作者简介] 曾新洲(1978-),男,湖南新邵人,硕士研究生,副教授,研究方向:高职教育、软件技术。

[ 基金项目] 2024 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教育数字化背景下构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新生态路径研究》(课题编号:XSP24YBC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