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基于群众文化需求的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协同机制构建

作者

侯妍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律援助中心  017000

引言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不再是割裂的两个工作系统,而是共同服务于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优化社会治理结构的有机整体。新时代群众法律需求已不仅仅满足于知晓法律条文,更渴望理解法律的现实意义、掌握依法维权的手段,并在生活中获得具体法律问题的有效回应。这种需求导向的变化促使普法与法律服务必须打破传统边界,从内容设计、传播路径、服务方式和组织机制等层面实现深度融合。特别是在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公共事务日益多元的背景下,构建协同高效的机制,既能提升法治传播的广度和深度,也能强化法律服务的精准性和群众满意度。本文立足群众文化需求转型,系统梳理当前普法与法律服务的衔接问题,探索二者融合的制度逻辑与实践路径,以期推动法治宣传体系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协同发展,助力基层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一、群众文化需求变迁下普法工作的转型压力

随着社会结构的演变与公众教育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法律的认知模式和接收偏好已发生显著变化。传统普法方式以宣讲、发资料、集中活动为主,内容多为法律条文和政策要点,形式相对单一,互动性不足。这种方式曾在特定历史阶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面对当今社会多元化、差异化的信息接受方式,其局限性日益显现。尤其是在数字化传播环境下,传统普法面临群众参与热情不高、实际效果不佳、信息滞后等现实问题,影响了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传统普法方式的弊端也日渐显现,而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单一的、大规模的传统普法活动无法满足群众多样化的需求。这一现实凸显出构建面向群众实际需求的普法内容体系、传播体系和评价体系的紧迫性。群众不仅需要“听得懂”的法律语言,更期待“用得上”的法律服务,这对普法内容设计、表达方式与法律资源对接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普法已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从“单向灌输”走向“交互服务”。

二、法律服务系统功能对普法目标的补充作用

法律服务是普法目标实现的重要延伸,是群众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实践能力的关键环节。相比传统的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具有更强的回应性、现实性和个性化特征,是连接“法律认知”与“权利实现”的桥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日益完善,如法律援助、律师进社区、公证服务下沉等,极大地提升了群众在实际问题中获取法律帮助的机会。正因如此,单一依靠普法宣传进行的法律知识传播,已不能满足群众对“知法、懂法、用法”的全流程需求。

将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功能有效整合,不仅可以扩展普法内容的深度,还能增强群众对法律制度的信任感与获得感。法律服务中的典型案例、实践经验与服务路径可转化为贴近实际的普法内容资源,使法律知识更具可感知性与操作性。同时,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积累的大量群众法律需求数据,也可反哺普法内容生产,有助于实现从“推送式普法”向“需求导向型普法”的转型。因此,普法与法律服务协同运行,是顺应时代需求、回应群众期待的必要路径。

三、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协同中的现实障碍

尽管近年来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的融合趋势日益明显,但在实际运行中仍面临协同机制不健全、资源配置不合理、协作路径不清晰等多重障碍。首先,在职能配置上,普法工作多由宣传或政法系统主导,而法律服务则由司法行政系统主抓,职能边界模糊、协调机制薄弱,导致资源重复、职责交叉、协同效率低下。其次,在人员队伍建设方面,普法工作人员大多以基层干部、社区人员为主,法律专业能力不足,而法律服务人员虽具专业优势,却往往对宣传工作的策略与形式缺乏敏感度,难以实现高效配合。

此外,数据与平台的孤立也是制约协同机制构建的关键因素。目前普遍缺乏覆盖普法资源与法律服务内容的一体化信息平台,群众往往在不同场景中接受各自割裂的服务与信息,难以形成完整的法律获得链条。加之考核评价机制仍以活动数量、覆盖人数为主,忽视了法律服务结果在普法中的反馈作用,进一步弱化了二者的衔接紧密度。这些问题表明,当前普法与法律服务仍处于“并行运行”的状态,尚未真正实现融合与协同。

四、构建一体化协同机制的路径设计

要实现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的有效协同,需从制度设计、资源统筹、平台建设与队伍培养等方面系统构建机制保障。制度层面,应明确普法与法律服务的融合定位,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由地方党委政法委牵头整合司法、宣传、教育、科技等多部门资源,形成统筹协调的工作格局。在资源配置上,应打破条块分割,将普法经费与法律服务经费一体规划、一体使用,实现人力与物力的协同统筹。

平台建设方面,应依托现有“12348”平台、“法治宣传云平台”等数字化基础,建立面向公众的一站式法治服务入口,实现普法内容、法律咨询、援助申请、案例查询等功能的集成,为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的法治服务体验。同时,应加强大数据分析能力建设,动态掌握群众法律需求趋势,精准反推普法内容与服务布局,实现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细滴灌”转变。

在队伍建设方面,应推动普法人员与法律服务人员融合培训、联合执业,提升基层普法能力与专业化水平。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参与普法内容开发与现场宣传,使其既是服务者也是传播者。建立典型案例转化机制,将实际服务过程中的问题、争议、处理方式加以整理,转化为普法宣讲与教学素材,提高普法的贴近度与实用性。此外,在绩效考核机制中应将协同成效纳入评价指标,激励各方从“各做各的”走向“合力共为”。

五、结论

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在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中承载着共同使命,应从目标认知、制度安排、实践路径到组织机制上实现全面融合。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传统普法方式的弊端也日渐显现,而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单一的、大规模的传统普法活动无法满足群众多样化的需求。在新的社会环境与群众需求背景下,唯有建立以群众法治文化需求为导向的普法宣传体系,与法律服务体系深度融合,构建协同机制、整合传播资源、提升服务实效,才能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过协同机制建设,将普法教育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不仅有助于实现“普法即服务、服务即普法”的有机结合,更为提升法治社会的制度化建设水平提供了长效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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