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践困境与破解路径

作者

孙淑娟

安徽省法治宣传和研究中心 230000

一、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法律规范体系与基层治理需求存在适配断层

当前基层治理所需的法律规范体系存在立法覆盖不足、规制模糊以及适用指导不清等问题,导致部分社会矛盾无明确法律适用依据或处理方式。部分领域如社区纠纷调解、基层网格管理、农村集体事务等缺乏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的专门性法规,基层工作者在处理过程中容易陷入制度真空,依赖行政经验和“土办法”解决问题,难以形成规范统一的治理逻辑。现有法律规章多以上位法为主,对基层具体事务的分类指导不明确,常出现“上有法而下难行”的结构性失配。政策执行中因规则不清或冲突,导致基层政府依法治理的主动性受限,治理活动缺乏应有的合法性支撑与执行刚性,形成基层治理的制度瓶颈。

(二)基层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制约法治落地效果

基层法治建设的核心在于规则落地实施,而实际中执法队伍力量普遍不足,执法人员配置数量不够、结构不优、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影响治理效能。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后,人员编制压缩、职责范围扩大,带来了执法力量碎片化与任务压力过重的问题。部分执法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面对矛盾冲突往往采取回避或缓解策略,难以依法依规及时处理。执法过程缺乏统一的技术支撑和规范流程,案卷制作、证据留存与程序合法性存在薄弱环节,导致执法行为易被质疑合法性。在面对复杂群众事件或新型治理难题时,基层执法人员常陷入“无法可依、有法难用”的两难境地,影响了基层政府依法治理的公信力与威慑力。

(三)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削弱基层法治环境基础

法治社会建设的核心在于公众法律意识的提升与法治精神的内化,而在部分基层地区,由于法律宣传普及形式单一、群众接受渠道有限,居民法律素养整体偏低。部分居民习惯依赖“熟人关系”解决纠纷,对法律程序缺乏基本认知,遇事诉诸于行政干预或舆论施压,形成“情理高于法理”的治理逻辑。对法律权利义务边界理解模糊、对公共秩序缺乏敬畏意识,使得基层公共治理中经常出现不合理上访、无理取闹等情况,增加基层治理成本与风险。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向城市集中,法律援助渠道不畅,导致群众维权手段有限,进一步加剧对法治路径的不信任和疏离感。

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系统化破解路径

(一)聚焦依法治理核心,多维度构建基层法治治理体系

积极推进依法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核心要求和基本途径。依法治理是保障社会秩序和稳定的基石,也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建立健全社会治理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鼓励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治理的监督工作,形成多方监督的合力,增强监督的全面性和针对性。政府部门要依法行政,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超越职权,不得滥用权力。推动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改进,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让群众更加满意。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弘扬法治精神,强调法治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倡导依法行事、依法办事的法治精神。

(二)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实现法治治理落地生根

要实现基层治理的法治化,必须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从组织结构、人员素质、制度保障三个层面系统提升基层执法效能。在组织层面,应合理统筹基层执法力量,推动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实现“多队合一、统一指挥、协同执法”,解决执法重复、推诿等问题。在人力资源配置上,要加大对基层法治人才的招录与培训力度,完善法律知识培训、岗位实训与执法能力考核制度,引导具备法律专业背景人才向基层流动,逐步建成一支熟悉法律、精通治理、善于沟通的高素质执法队伍。在制度层面,应构建统一的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案件信息全程录入、行为记录可查、责任界限清晰,通过电子化、标准化手段规范执法程序与行为。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完善群众举报、媒体监督、内部问责等渠道,确保执法权在法治轨道内运行,为基层治理注入“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制度动力。

(三)健全普法机制培育居民法治意识与理性行为认知

提升群众法治素养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根本保障,要将普法教育纳入常态化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内容精准、形式多样、参与便捷的宣传方式构建“看得见、听得懂、记得牢”的法治传播矩阵。应创新普法内容表达方式,将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如邻里纠纷处理、物业管理条例、劳动权益维护等编制成通俗易懂的普法读本或微视频,借助手机APP、微信群、抖音平台等媒介推送,提升传播效率与接受度。基层单位应建立法律宣传责任制,明确村(社区)干部、网格员为“普法联络员”,开展入户讲法、现场释法与问题咨询等活动,形成“遇事有人讲法、日常有处学法”的普法场景生态。积极推动“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家庭”“法律进机关”等主题活动,以校园教育带动家庭素养、以干部守法树立典范,推动法律知识由灌输走向自觉内化,使法治意识逐步转化为群众日常行为的内在规范。

(四)构建多元参与平台推动共治格局法治化运行机制

基层治理的复杂性决定其必须依赖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要通过法治化机制将各类社会力量有序纳入治理体系中,形成“制度设计—过程协同—结果评估”一体化的运行机制。在制度设计层面,应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法定权利与责任,如居民代表会议、业主委员会、社区社会组织等参与程序、议事规则和监督路径,避免治理中的模糊权责与职责重叠。在过程协同中,可借助数字化平台构建协商议事平台,通过法律咨询辅助、议题规则导引与协商协议固化机制,引导各方在法律框架下表达利益、协同决策、共识约定。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确保纠纷解决路径合法合序、资源配置合理高效。在结果评估阶段,应引入第三方评估与公众满意度调查机制,以法治标准评判治理成效,推动治理实践持续优化。

(五)引入数字化治理工具推动基层法治场景智能转化

基层应依托本地政务服务平台,开发集案件办理、信息报送、普法宣传和矛盾调解为一体的“法治治理应用端口”,实现群众法律事务“掌上申请、后台审批、全程追踪”,压缩办事周期,提升服务体验。数据采集模块应同步嵌入社区网格、信访系统与社会组织运行机制,实现对治理事项的统一归集与分类处理,在风险感知、纠纷预警、执法跟踪等方面提供实时辅助。平台应设定智能推送功能,依据网格日常巡查信息自动触发法律知识推送与风险提示,帮助社区工作人员精准应对治理节点。对矛盾纠纷、环境侵权、治安事件等常见问题设定标准应对路径与电子化工作流程,确保各环节合法合规并可留痕可核查,推动基层治理向数据决策、规则驱动的法治逻辑体系转型,增强治理执行力与制度穿透力。

结束语:

通过构建基层法治治理体系、强化执法能力、培育居民法治意识、搭建多元参与平台和引入数字化工具,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已取得显著成效。法律规范与治理实践适配性增强,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高效,群众法治观念逐步提升,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初步形成,数字化技术助力治理流程透明可溯。这些成果为基层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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