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治理视角下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效能优化研究
马植
宁夏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 银川 750001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整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纵向治理,有利于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一个宏观考量,可以在监管的过程之中规范国企的权力行使、明确权责、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能够提高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在纵向治理中的不足分析
(一)垂直管理与分层授权的矛盾
国资委对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分级授权这一矛盾体现得十分明显 [1]。首先,纪检监察工作由于本身职责和责任的特殊性,需要依据垂直管理的精神来进行处理,这样才能保证上级监察委员会监督下级监察委员会;其次,在国企内部,对于分层授权管理体制的需求就出现了,这些需求与垂直管理下的管理模式就存在一定的差异,而差异存在就会有矛盾。因为在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的眼中,除了需要按照上一级纪委的要求和思想去工作,但同时又要受本级党委的领导,所以有时会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有时即使按照上级要求去操作,又会出现执行和上级指示不一致的情况,并且对于上一级制定的管理制度在传递的过程可能因为上述原因导致变成自己的想法。
(二)监督范围与深度的不足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横向治理存在的监督范围覆盖不全,监督深度不够的问题 [2]。监督覆盖方面,个别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对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境外公司、延伸业务等横向延伸的企业的监督能力不强,监督未能完全覆盖至所有部门和企业。由于国企当前业务的多元化扩展以及区域跨界、业态跨界和产权跨界等情况,使传统的横向监督方式无法全方位覆盖到企业所有经营活动。监督深度方面,部分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只关注少数大项具体业务节点,监督触角大多只止于程序层面和管理层面,在具体业务操作层面缺乏深入和精准的监督,对业务监督深度不够。个别纪检监察机构对业务不够熟悉,对具体业务缺乏必要的知识了解,一些业务不了解,一些业务也看不懂,一些业务操作也不专业,开展工作的模式仍然是完成事后监督的手段,缺乏预防型、嵌入式的监督,更没有监督关口前移的思想和具体行为。因此监督范围和监督深度限制和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发挥震慑、预防作用的现实性和可持续性。
(三)纵向协同机制不畅
第一,上行信息互通不畅,如上级纪委不能对下级纪委实施全面监督,存在信息孤岛现象。下级纪委纪检监察工作,上报、反馈问题情况不及时,对收集的信息不深入、分析不到位,造成信息不畅通、决断不准确、评价不到位等问题。第二,监督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监督资源分散、多头建设,如,监督管理体制的监督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监督对象交叉,各层级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责不明晰、监督资源重复配置,造成监督资源浪费和监督力量弱化的问题。第三,工作标准不统一,如不同层级纪检监察机构的执纪标准、处理尺度、工作程序等存在差异,影响了监督工作的稳定性及权威性。第四,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激励约束手段不够,难以有效激励和约束各层级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及工作绩效 13], 。
二、纵向治理视角下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效能优化路径
(一)构建分级精准的监督体系
充分发挥垂直监督纵向治理的价值导向作用,着力完善分级精准监督体制,是提高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治理效果的有效手段 [4]。一是要明确各监督主体在不同层级单位的监督责任和监督内容,集团总部纪检监察机构重点关注战略决策、重大投资、重要管理权限领导任免等关乎企业发展的核心事项,加强对涉及重点管理权限、业务领域和资金等要素集中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监督;二级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重点关注中层管理岗位、重点业务过程等中端环节,加强和细化对项目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业务流程的关键监督;三级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日常业务事项及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的处置,做好企业基层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要做好授权与监督,正确把握授权与监督的本质联系,在实施分类授权基础上突出垂直监督,综合考虑所监督单位企业规模、业务类型及行业特征、风险分类分级等因素,对高风险领域和业务,加强对重点环节和业务的垂直监督;对一般性业务,适度向二级单位放权,针对具体单位及行业特性和监督事项,实施差异化的授权放权。三是科学配置监督人才,根据监督对象特点及监督内容的复杂程度,科学配置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力量和专业人才,持续健全监督团队建设,提高监督专业化的水平和能力,实现监督效益的最大化、保证整体效率。
(二)完善权责对等的运行机制
纵向治理的视域中,健全权责对等的运行机制,是完善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运行的条件保障。第一,健全完善职权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各层级纪检监察组织的职权范围和责任内容,使权力与责任能够对等。通过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解决垂直管理和层级授权之间的难题,保障责任与权力的对应。第二,建立刚性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各层级的纪检监察组织履职失职和监督缺失问题,设立刚性的责任判定标准和追究程序,确立问责机制,形成具体的问责结果。构建容错纠错机制,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创新监督的方式予以保障,把监督权力行使与实践结合,使得创新监督工作更具针对性。第三,明确执纪审查、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方面的决策权限以及程序规范,把决策程序、监督流程予以明确,使得监督权力行使规范且有序,同时建立重要事项的请示报告机制,对属于本级权限之外的监督内容向上级纪委报备,层层负责,上下联通。第四,加强对纪检监察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达成纪检监察权力自身的相互制约,防止监督权力的异化和滥用等。
(三)强化信息化监督手段
实施信息化监督,是提升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效能的有力保障,围绕纵向治理要求,应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探索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信息化监督新路径。一是建设集团化纪检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助力纪检监察工作运行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效能、提升监督精准度。二是打造“大数据+ 监督”模式。针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数据,采用实时监测与自动分析的方式,通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数据的监测和大数据模型运用,及早发现异常现象或风险隐患问题,预警关口前置。建立健全企业数据的采集标准和数据分析的模型、数据指标,以对关键领域、重要部位的数据的动态监测、对比分析,最终达到智能化数据监管的“大数据 + 监督”的模式。三是构建智能化风险预警平台。通过对权力运行的廉洁风险点设定预警指标,落实好风险预警。以人工智能“脑神经”,依托历史案例、风险点深度学习,提升“智慧发现”的风险数据识别与预警的能力。四是以信息化支撑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大调度、大服务”的数据资源调用与交换,健全共享机制,消除“信息孤岛”和“信息烟囱”。推动监督方式从以被动监督为主向主动监督转变,从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监督转变,从单一监督为主向多元监督转变,以信息化手段助力提高监督精准度,完成监督由无差异监督向差异化监督、穿透式监督转变,提升监督广度和深度,使监督信息全方位覆盖,延伸到干部、员工岗位职责的方方面面。
(四)优化考核评价体系
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效能提升的重要基础。横向治理层面,应构建公正、准确、科学的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国有企业各层级纪检监察机构改进纪检监察工作。一是搭建纪检监察机构分层级的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各层级纪检监察机构职责分工和侧重点,科学设定相关考核指标,防止“一把尺子量到底”而引起的指标虚化和工作走形。总部着眼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战略指导、制度建设、统筹协调等,主要考核对党的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依法治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党要管党、“一岗双责”等工作制定的纪检监察工作规划是否科学明确、合理可行、符合实际,例如对一级企业,侧重于关键领域监督、监督检查“三重一大”事项、发现查处问题、廉洁风险防控等工作成效的评价;对企业,侧重于问题查处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干部作风建设等情况的监督问责;对基层组织,侧重于企业重大经营活动、业务运作事项、公文审批、财务开支事项、企业资产变动、重大项目建设实施等情况监督、日常教育与管理、执纪问责和廉洁自律等工作成效的评价。二是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价方法和程序,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阶段性与过程性相结合、自评与评相综合的工作评价机制,全方位、客观、科学评价国有企业各层级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并引入第三方评价程序,保证考核评价的公正、公平、客观。三是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把考核结果与纪检监察机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绩效评价、选拔任用、履职待遇及工作经费配置等情况结合起来,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同时建立纪检监察考核结果反馈、整改和持续优化机制,对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反馈、督促整改和优化,保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常态化运转。
结语
从垂直层面来治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形成纵向层次化监督体系、权责化运行体系、信息化监督体系和指标考核体系,克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在垂直方面管理、授权等矛盾,弥补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广度和深度等不足,从而加强纵向协作,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效能,为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陈雨霄 . 浅谈“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背景下的国企纪检工作实践 [J]. 中外企业文化 , 2024, (12): 201-203.
[2] 李晓敏 . 新时代国企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思考 [J].中外企业文化 , 2024, (10): 180-182.
[3] 张婧 . 国有企业施工项目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现状及对策探讨[J]. 中外企业文化 , 2024, (08): 154-156.
[4]陆思宇. 纵向治理视角下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效能优化研究[D].广西大学 ,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