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将法制教育融入初中历史教学的深度整合策略研究

作者

贾颖超

滨州实验学校

引言

在初中教育阶段,历史学科不仅承担着传授历史知识的任务,还肩负着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的使命。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至关重要。将法制教育融入初中历史教学,能够使学生在学习历史的过程中,深刻理解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演变,增强法律意识,为其未来成为知法、守法、用法的公民奠定基础。

一、法制教育与初中历史教学融合的重要性

(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历史学科蕴含着丰富的法律文化资源,从商鞅“徙木立信”确立法令权威,到汉代“春秋决狱”体现礼法融合,再到唐代《唐律疏议》构建完备律法体系,每一制度背后皆映射出法律观念的演进逻辑。课堂中,教师引导学生细读《大明律》条文,对比宋代“编敕”与律令的效力差异,学生在史料辨析中体察法律与皇权、社会秩序之间的张力。小组讨论“子产铸刑书”事件时,学生激烈争辩成文法公开对贵族特权的冲击,思维在历史情境中展开逻辑推演。通过还原“缇萦上书”推动文帝废除肉刑的历史现场,学生不仅理解法律的人道化演进,更在角色代入中感知个体权利意识的觉醒。此类教学活动使抽象的法治精神具象化,学生在史料实证与历史解释中锤炼批判性思维,逐步建构起对法律权威、程序正义与权利保障的深层认知,进而内化为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实现历史教育与法治素养协同发展的育人目标。

(二)丰富历史教学内容

法制教育为历史教学注入了新的活力,使历史教学突破传统叙事框架,转向对制度逻辑与价值理念的深层探析。课堂上,教师展示睡虎地秦简中“盗徙封”案件的原始文书,学生逐字解读竹简上的律文与司法判词,指尖划过摹本上的墨迹,仿佛触碰到秦代基层司法的运作实态。随后,小组围绕“弃灰于道者断手”展开辩论,有学生援引《秦律十八种》条文据理力争,另有学生结合商鞅“轻罪重刑”思想分析其社会治理意图,言语间流露出对法律威慑功能的理性思辨。教师适时引入汉初“白马之盟”与约法三章的对比情境,引导学生在权力契约与民生诉求的张力中体察法治的人文转向。多媒体呈现《唐律疏议·名例律》的动画图解,将“十恶”“八议”等抽象概念转化为可视化的社会等级与司法程序模型,学生凝神观看,眼神中透露出对古代法典精密结构的认知兴趣。通过嵌入真实司法案例与思想论争,历史课堂不再是静态的知识传递场域,而成为法理思维与历史意识交织生成的动态空间,显著提升了教学的学术深度与认知参与度。

(三)培养学生法治观念

在历史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能够让学生了解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理念,从而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课堂上,教师引导学生研读《唐律疏议》中“诸断罪而无正条者,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的条文,学生逐字推敲“举重明轻”的逻辑结构,眉宇间流露出对法律类推原则的思索。小组合作模拟汉代“鞫狱”场景,一名学生扮演廷尉,依据《二年律令》宣判“盗马者死”,另一学生则援引“亲亲得相首匿”为被告辩护,唇枪舌剑间,法与情的张力悄然浮现。多媒体展示敦煌出土的唐代“放妻书”与契约文书,学生凝视泛黄摹本上的墨迹,指尖轻触屏幕,仿佛感知到古代民众对权利义务的朴素认知。通过还原“春秋决狱”中“论心定罪”的司法实践,学生在道德动机与法律后果的权衡中,体悟法治精神的历史演进。这不仅深化了对“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价值认同,更促使学生将规则意识内化于心,在现实生活中自觉守法、理性维权,实现从历史认知到法治信仰的深层转化。

二、当前法制教育与初中历史教学融合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法制素养有待提高

部分初中历史教师因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在讲授“唐律疏议”时,常伫立于讲台前凝视泛黄的条文影印件,眉头微蹙,声音渐低,对“以理断狱”“原心定罪”等核心概念解释含混。讲解“春秋决狱”时,将“父子相隐”简单归为道德宽容,未能辨析其背后儒家经义与成文法之间的张力,误将“经义决狱”等同于主观断案,混淆法理逻辑与伦理裁量的界限。板书罗列“十恶”“八议”等制度术语,字迹工整却缺乏脉络关联,学生目光游移,笔尖停滞。课堂提问多停留于“秦律严苛表现在哪些方面?”之类浅层设问,未设情境引导学生辨析“盗徙封”与“不直”罪中的证据认定逻辑。教师言语间频繁停顿,使用“大概”“应该”等模糊表述,暴露出对“律”“令”“格”“式”体例差异的陌生。因缺乏典型案例支撑与法理推演训练,教学陷入制度罗列与价值宣导的二元割裂,致使“法不阿贵”等理念沦为口号式传递,难以在具体历史语境中建构起学生对古代法律思维与程序正义的深层理解,严重削弱法制教育的学理深度与认知穿透力。

(二)教学方法单一

课堂上,教师手持教材逐条宣读“秦律十八种”或《唐律疏议》中的律文,声音平直单调,投影幕布上仅投影出几行泛黄古籍的扫描图像,像素模糊,字迹难辨。学生机械抄写“盗徙封,赎耐”等条文,笔尖划过纸面沙沙作响,前排一名学生眼神涣散,手指无意识地反复摩挲课本边角,另一侧两名学生低头交头接耳,被教师一句“认真听讲”惊得迅速坐正。教师提问“十恶重罪包括哪些?”全班沉默,仅有个别学生翻书寻答。讲解“亲亲得相首匿”时,未设置父子同案、亲属隐匿的情境辩论,亦未引入出土汉简中真实窝藏案例;阐释“五听”制度时,缺乏对“辞听”“色听”等司法察言观色技术的模拟演示,学生无法体会古代审讯中心理判断与证据运用的互动逻辑。多媒体设备长期处于关闭状态,电子白板积尘,案例视频、律令动态图解等可视化资源几近空白。整堂课如古籍陈列室般静滞,学生困于术语迷宫,思维未被激活,法治理念仅停留于听写与记忆层面,缺乏情境浸润与价值辨析,教学陷入形式化窠臼,法治精神的培育难以落地生根。

(三)教学资源不足

当前初中历史教学中法制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教材内容多限于宏观制度概述,缺乏具象化案例支撑。课堂上,教师翻开泛黄的《唐律疏议》影印本,眉头紧锁于“诸断罪而无正条”等条文的训诂解释,投影仪闪烁着模糊的律文图像,学生目光游移于晦涩术语之间。前排一名学生反复翻阅课本却无法理解“以理断狱”的司法逻辑,后排数人悄然低头翻看手机,试图从短视频中寻找碎片化信息以填补认知空白。教师欲以“化外人相犯”条为例说明唐代涉外司法,却因缺乏真实判例与情境还原素材而语焉不详。多媒体设备长期闲置,电子白板布满指痕与灰尘,律令演变的时间轴、司法程序的动态图解、敦煌吐鲁番文书中的诉讼实录等可视化资源几近空白。学生在“有制无法、有法无境”的教学环境中被动接受抽象概念,难以进入古代法官“原情定罪”的思维场域,更无法体察礼法结合背后的伦理张力与程序考量。法治精神的传递因而失去情境依托,沦为概念誊抄与考点记忆,法律史教学的认知深度与价值引导功能严重弱化。

三、将法制教育融入初中历史教学的策略

(一)提升教师法制素养

学校应系统强化历史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教师参与高水平的法律讲座、专题研修与跨学科教学研讨会。在学校教研活动中,十余名初中历史教师围坐于古籍阅览室,檀木长桌中央摊开《奏谳书》的高清复刻卷轴,墨迹斑驳的“原心定罪”四字旁标注着密密麻麻的批注。法学专家立于屏风前,以汉代“董仲舒断狱”为例,逐层剖析儒家“志过不诛”如何嵌入司法裁判逻辑,教师们执笔疾书,时而蹙眉沉思,时而低声探讨“亲属相隐”与现代法治原则的张力。随后的模拟法庭环节,教师分饰廷尉、奏谳官与地方守丞,围绕一桩“子告父不孝”案件展开推演,法理与人情在言辞交锋中激烈碰撞,一名教师在陈述裁决意见时声音微颤,坦言“方知‘春秋决狱’非仅援经入法,实为价值衡平之艰难抉择”。培训结束后,三名教师联合提交《从“亲亲得相首匿”到现代证人豁免制度》的教学设计草案。学校同步设立“法治教学研修坊”,书架上整齐陈列《唐律疏议注释本》《宋刑统考》等典籍,墙面悬挂“历代司法程序演变图”。一名青年教师在研读《大清律例·户律》中“典卖田宅”条款后,结合徽州契约文书数据库,设计出“清代民间田宅纠纷调解”教学单元,通过比对诉状、判词与族规,引导学生解析宗族、官府与契约三方博弈的法律逻辑。通过制度化培训与沉浸式研习,教师逐步建立起对法律文本深层结构、司法实践情境与法治精神演进脉络的立体认知,为历史课堂中的法制教育注入学理深度与价值引导力。

(二)创新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中,教师可选取“商鞅变法”中的“立木为信”案例,引导学生分析其背后的法律权威建构机制。课堂上,投影呈现《史记·商君列传》原文:“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故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学生分组研读简牍复刻图录与《商君书·画策》相关条文,围绕“徙木者受赏五十金”展开讨论。有学生指出:“此举并非单纯赏信,实为通过仪式化行为确立法令的可预期性与国家承诺的刚性。”在教师引导下,学生逐步揭示“法不信则政不立”的深层逻辑,体认法律权威与政治合法性的互构关系。角色扮演法聚焦“雅典公民法庭审判苏格拉底”,学生身着仿古长袍,依雅典陪审制抽签分饰控方、辩护人与五百零一名陪审员。教室内模拟露天法庭布局,辩论环节中,控方援引“腐蚀青年”罪名,辩护人则援引《申辩篇》强调思想自由,言辞激烈处,一名“陪审员”起身质询:“若法律压制哲思,民主是否沦为多数暴政?”现场氛围凝重,程序正义与言论自由的价值张力跃然显现。小组合作学习法围绕《唐律疏议》展开,各组依据分工研析“十恶”“八议”及“同居相隐”条文,借助高清影印本逐条比对疏议与律文。一小组展示时,结合敦煌出土户籍文书,论证亲属容隐制度如何嵌入基层司法实践,另一组则绘制“礼法结构图谱”,揭示儒家伦理对刑罚等级的深层规制。在条文解读与观点交锋中,学生不仅梳理制度演变脉络,更在价值辨析中提升法律思辨能力,实现历史认知与法治素养的双向建构。

(三)整合教学资源

教师应深入研读教材,精准提炼法制教育元素。在讲授“秦统一六国”时,可聚焦《秦律》中“盗徙封,赎耐”条文,借助高清扫描的云梦睡虎地秦简影像,引导学生观察简文墨迹的深浅、书体的规整与简背编号的编连痕迹,体察秦代律令书写的技术规范与法律文本的权威性。课堂中,学生手持复刻简册,逐字释读“封”即田界标志,进而探讨国家如何通过刑罚维护土地秩序,揭示“以法为教”背后对社会控制的精密设计。多媒体环节,播放《中华法系》纪录片中《唐律疏议》注疏演变的动态图谱,辅以长安府衙三堂会审的3D 虚拟场景:朱漆门槛、鸣冤鼓、刑具陈列与跪拜礼制逐一呈现,使学生沉浸于程序仪式与权力空间的交织之中。校本课程开发中,某校历史教研组挖掘《上海县志》档案,开设“近代租界与领事裁判权”专题,组织学生实地踏勘原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旧址,斑驳的西式廊柱与残存的告示碑文引发学生驻足细察;访谈亲历者后人时,录音笔中传出苍老声音讲述“洋员主审、华人无权辩护”的屈辱记忆。学生据此撰写调研报告,逐条对照《虎门条约》与司法实践,剖析治外法权如何瓦解传统司法体系。教材挖掘、技术赋能与课程创新形成三维联动,使法制教育突破抽象说教,实现历史语境中制度演进与法治精神的具象化认知。

结论

将法制教育融入初中历史教学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教学改革举措。通过系统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强化其对历史课程中法律制度演变的解读能力,依托案例教学、情境模拟与跨学科整合等创新方法,深入挖掘教材中的法制内涵。运用高清史料影像、虚拟现实技术与地方档案资源,构建沉浸式学习场域,使学生在具体历史语境中理解法律制度的演进逻辑与社会治理功能。通过校本课程开发与实地研学,实现从知识传授向法治思维培育的转化,增强学生对法治精神的价值认同。未来应持续推进教学策略优化与课程体系创新,完善多维协同机制,深化法制教育与历史教学的有机融合,切实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历史思维与社会责任感,为培养具备法治素养的新时代公民提供坚实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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