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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孟子与约翰·洛克政权思想之异同

作者

葛沈荷

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院 中国哲学硕士研究生 山东省济南市 250014

引言

孟子认为人性本善,在人性善的基础上提出了“仁政”理念,劝诫君主注重对人民财产的保护;而在西方,17 世纪的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作为古典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主张人生来拥有自然权力,通过让渡权力建立政府,注重保护人的私有财产。

一、孟子与洛克的治国观念

孟子和洛克哲学思想的形成背景有着一定的相似性:孟子所处的时代社会动荡,各国君主招纳贤士,客观上促进了思想的发展。孟子结合社会现状,主张施行仁政,提出了一系列治理国家的主张;约翰·洛克(John Locke)生活在17 世纪的英国,这一时期的英国王权与教权冲突、科技革命不断发展。此外,二人的政权思想都有一定的思想来源:孟子在孔子仁学思想的基础上发展了性善论、仁政等相关理念;洛克则深受笛卡尔学说的熏陶,虽未能打破神学的桎梏,但他已经开始批判王权神授,注重社会权力的分配。

(一)孟子的仁政思想

孟子主张人性本善,认为每个人都有“不忍人之心”,这种善心是人与生俱来的善性。孟子所提倡的“仁政”主要是对国君的要求,要求君主施行王道政治而非霸道。同时他重视臣民的重要性,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主张,人民的利益凌驾于君主利益之上。

孟子的“仁政”观念实际上是他民本观念的体现。《孟子·离娄上》中引用《诗经》:“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1 告诫统治者权力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君主就应当在天命的指引下治理臣民。孟子还提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2臣民的喜恶决定了统治者的命运,因此统治者要通过日常的道德行为积累福泽,施行仁政。

孟子主张统治者以仁善治理国家,反对以力假人的霸道政治。若君主失德,那他也不配被尊为一国之君。孟子将桀、纣看作“独夫”,认为纣失掉了仁义,其政权的倾倒是天命。因此孟子说“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3,周武王诛杀了独夫纣,这并不是弑君的行为。

(二)洛克的社会契约理念

中世纪的神学思想受到冲击,自由平等观念开始萌芽。洛克在笛卡尔等学者的影响之下,主张保护资产阶级的利益,逐渐形成了社会契约的思想,洛克的政治理念集中体现在他的著作《政府论》中。

洛克认为人类社会中存在着一种“自然状态”,人们的行动毋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 而人的权力并非没有限制,每个人都应当遵循自然法,也有权惩处违反自然法的人。由于这种自然状态难以完全维持,人与人之间要通过订立契约组成国家。

洛克认为个体拥有着先天禀赋的权力,契约精神是政权巩固的桥梁,而组成国家的目的就是维护每一个人的自由和权力。洛克指出,“在国家的幼年时代,享有统治权的人通常都是为了这些目的而行使统治权的。”5 人们自愿将自己的一部分权力让渡给一个人,使这个人掌握政府的决策。

洛克认为一个健康完善的国家,应当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立法和执行分别指法律制定和实施,对外的权力是指处理战争、联盟等与其他国家事务的权力,国家的最高权力就是立法权。当人民的利益将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人民可以选择建立新的国家机构。

二、孟子与洛克的财产观

孟子主张“制民之产”,注重对人民财产的保护。洛克认为人们在自然状态下平等地拥有权力,共同遵循自然法,以此保障每一个人的权力和自由。

(一)孟子的财产观

孟子有言:“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所恶于智者,为其凿也。”7。孟子认为天下之人提出一些故意而为之的主张谈论性,这些主张是以利为本的。这体现出孟子实际上是肯定“利”的合理性的。

孟子的财产观是与他的政治观点密切相关的,孟子理想中的社会状况是:“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8 他要求统治者“制民之产”,使人民拥有稳定的生活收入,如此来达到稳定社会的目的。

孟子的财产观与他的道德观念也是紧密联系的。孟子指出:“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9 拥有稳定资产的人更容易具有仁义之心,不具有恒产的人可能做出奸邪之事。“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10 人民拥有财产对其自身的道德修养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洛克的财产观

洛克认为人通过自身的劳动在事物上赋予自己的东西,就能够将这些事物变为自己的财产。“财产的幅度是自然根据人类的劳动和生活所需的范围而很好地规定的。”11 即便劳动给与了人们财产权,人们的财产和他们处理财产的权力却是有限的,个体不能随意侵犯他人的权利。洛克也肯定私有财产的合理性。“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12 洛克认为,国家只是出于人们对自身财产保护的需求才得以产生,若政府侵犯了人民的利益,那人民也有权利选择新的中间人管理国家。

洛克所保护的并非是全体人民的财产和自由,保护的只是剥削阶级的利益。“洛克说的人类,指的是资产阶级;洛克说的自由平等,是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13 即便如此,洛克的财产观念也是极具进步性的。洛克的分权学说及对外权理论在理论和思想上确立了现代英国的政治体制与国家机器,推进了英国,法国和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民主政治与国际关系学说的进步和发展,并在国际学术界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三、洛克与孟子政权思想的内在区别

孟子与洛克的政治思想具有一致性,他们都注重人民意志的关键作用,认同私有财产的合理性,不符合自然、违背民意的政权是可以被推翻的。而孟子与洛克所处的时间与空间有着很大的差异,他们的政治理念也体现着不同的特色。

在孟子的时代,人们默认合法的统治权力是天然存在的,这个统治权是天和人民的意志共同赋予的。而洛克认为政府的合法与否完全在于人的选择,“无论基于政府本身的实践或基于正当理性的法则,一个孩子生来并不就是国家或政府的一个臣民。在他到达成年以前,他处在他父亲的教养和权威之下,到了成年,他便是一个自由人,可以随意地使自己处在哪个政府之下,加人哪个国家。”15 由此可见,二人在统治权力来源上的看法是有一定差异的。

孟子与洛克之间的内在区别归因于二人伦理思想和自然法的不同理路。孟子政治思想的依托是他的性善理念,而洛克政治思想的依托是他的理性观念。孟子的一系列政治主张体现着民本思想,强调对民众的教化;而洛克以自然法为前提,主张权力的分配,强调自然法和契约对人民和政府的约束,他的目的是保护资产阶级的利益。

此外,洛克的政治理论只保护少数资产阶级的利益,作为奴隶的人没有自由和财产。他主张的议会主权也是资产阶级的议会,为剥削阶级做辩护。而孟子主张保护一切臣民的财产,以此巩固君主对国家的统治。

结语

尽管孟子与洛克两位思想家生活在截然不同的时代与文化背景之下,他们的理论却都在各自的历史语境中展现了深刻的洞察力和前瞻性。二人的相关政权理论体现出了他们对社会政治思想的勇敢探索,他们思想的差异也反映了中西文化传统的差异,为今天对中西方政治哲学思想的研究带来了新的思考。

参考文献

1.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283 页。2.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209 页。3.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221 页。4.[英]洛克著,叶启芳、瞿菊农译:《政府论:下篇》,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年,第5 页。5.[英]洛克著,叶启芳、瞿菊农译:《政府论:下篇》,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年,第69 页。6.[英]洛克著,叶启芳、瞿菊农译:《政府论:下篇》,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年,第128 页。7.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302 页。8.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204 页。9.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257 页。10.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212 页。11.[英]洛克著,叶启芳、瞿菊农译:《政府论:下篇》,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年,第23 页。12.[英]洛克著,叶启芳、瞿菊农译:《政府论:下篇》,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年,第77 页。13. 张椿年:《洛克对封建主义的批判——论 < 政府论 >》,《世界历史》1979 年第6 期。14. 杨舒敏、于文杰:《约翰·洛克对外权理论探源》,《史学月刊》2023 年第 7 期。15.[英]洛克著,叶启芳、瞿菊农译:《政府论:下篇》,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年,第7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