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关于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工作质量的探讨

作者

刘娜娜

320321198712172425

第一章 引言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纠纷数量呈现上升趋势。其中,工程造价争议由于涉及金额大、专业性强,往往需要通过专业的造价鉴定来解决。造价鉴定结果直接影响着工程各方的经济利益,也关系到纠纷解决的公平性。

第二章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的理论基础

2.1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的基本概念与内涵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当发承包双方对工程造价产生争议时,由专业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估和认定的专业活动。王玉玲等人在研究中指出,“工程造价鉴定作为一项专业服务,在建设工程领域具有重要的地位”[2]。这种鉴定工作不仅能够为纠纷解决提供技术依据,还能有效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

从内涵来看,工程造价鉴定具有多重属性。首先,它是一种专业技术服务,要求鉴定人员具备扎实的工程造价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其次,它是一项法律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鉴定过程的合法性和结果的权威性。再次,它也是一种市场行为,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工程各方的经济利益,因此必须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正如王玉玲等人所述,“工程造价鉴定能够有效地解决建设工程中的造价争议问题,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质量”。

工程造价鉴定的核心内容包括工程量计算、单价确定、费用计取等方面。其中,工程量计算需要依据设计图纸、变更文件等资料,采用统一的计量规则;单价确定则要考虑市场价格波动、材料性能差异等因素;费用计取需要符合相关计价规范和合同约定。这些工作都需要专业的技术支持和规范的操作流程。

从功能定位来看,工程造价鉴定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它为纠纷解决提供专业依据,帮助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公正裁决;另一方面,它也能促进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通过发现造价控制中的问题,为后续工程提供改进建议。王玉玲等人在研究中强调,“工程造价鉴定不仅有助于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还能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造价鉴定需要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首先是合法性原则,要求鉴定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其次是独立性原则,确保鉴定机构和人员不受外界干扰;再次是公正性原则,要求鉴定人员保持中立立场;最后是科学性原则,采用合理的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工程造价鉴定的理论基础,为鉴定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2.2 国内外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研究现状

国内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研究主要集中在制度建设和实践应用两个层面。在制度建设方面,张瑞南在研究中指出,“《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地方性造价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18],该法规明确了造价鉴定的程序要求和责任主体,为规范鉴定行为奠定了基础。近年来,随着全过程造价管理理念的推广,学者们开始关注鉴定工作与项目管理全周期的衔接问题。通过建立多级复核制度、完善从业人员培训体系、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等措施,“将造价鉴定纳入全过程管理体系,有助于提升工程纠纷解决的效率”,这一观点推动了鉴定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的转变。

当前研究仍存在明显差异:国内更关注制度完善和操作规范,而国际研究则聚焦于技术创新和跨学科融合。这种差异既反映了不同法律体系下的实践需求,也体现了发展阶段的不同特点。未来研究需要加强国际交流,在保持本土特色的同时吸收先进经验,特别是在动态计价、风险分摊等关键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跨境工程纠纷中的造价鉴定问题也成为了新的研究热点,这要求研究者必须兼顾国际惯例与本国实际的平衡。

第三章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工作质量的影响因素分析

3.1 人为因素对鉴定质量的影响

在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过程中,人为因素是导致鉴定质量差异的关键变量之一。鉴定人员的专业素养直接决定了其对工程计量规则、计价规范和市场动态的理解深度。现实中部分从业人员对新型建筑材料的性能指标、施工工艺的成本构成掌握不足,导致在套用定额或确定综合单价时出现偏差。通过建立多级复核制度、完善从业人员培训体系、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等措施,“规范计价行为需要建立在从业人员对市场价格机制的充分认知基础上”,这种认知缺陷往往造成鉴定结论与实际造价水平脱节。

为降低人为因素的影响,需要建立多层次的质量控制体系。在人员准入方面,应严格执行执业资格考核与继续教育制度;在过程管理方面,推行“三级复核”制度与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在技术支撑方面,利用BIM 模型辅助工程量核算,减少人工计算误差。只有通过制度约束与技术手段的双重保障,才能有效提升鉴定人员在专业判断上的客观性与准确性。

3.2 技术与管理因素对鉴定质量的影响

技术方法的选择与应用是影响造价鉴定质量的首要技术因素。当前工程造价鉴定主要采用全面审查法和重点抽查法两种技术路线。全面审查法虽然结果准确度高,但对于大型复杂工程常常导致工作周期过长;而重点抽查法虽然效率较高,但若关键节点选取不当容易造成系统性偏差。特别是在处理装配式建筑、BIM 技术应用等新型工程项目时,传统计量方法难以准确反映构件预制率、信息模型深度等特殊因素对造价的影响。王玉玲等学者指出,“技术方法的适应性是确保鉴定结果科学性的基础条件”,这要求鉴定机构必须根据项目特征灵活选择技术路线。

计量规则与计价标准的统一性构成关键制约因素。由于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不同地区的实施细则存在差异,加之部分项目采用企业定额或境外标准,导致相同施工内容可能出现多种计量口径。例如在土方工程中,对于“场平标高”的认定标准不一致将直接影响土方量的计算结果。张瑞南在研究中提到,“标准体系的碎片化是造成鉴定争议的技术根源”,这种状况要求鉴定人员必须具备跨区域、多标准的专业适应能力。

人员培训与技术更新的管理制度同样不容忽视。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涌现要求持续的知识更新,但行业普遍存在培训内容滞后、考核机制松散等问题。以 EPC 项目为例,多数鉴定人员对设计施工一体化带来的计价变化认识不足,仍沿用传统施工图预算的思维模式。建立与专业技术发展同步的培训体系,成为提升鉴定质量的重要管理举措。

第四章 结论

通过系统研究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主要结论:首先,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工作的质量受到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在人为因素方面,鉴定人员的专业素养、职业操守以及团队协作机制都会对鉴定结果产生直接影响。其次,技术与管理层面的规范程度同样关键,包括鉴定方法的科学性、计量标准的统一性以及信息化应用水平等。此外,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持续的人员培训机制也是提升鉴定质量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 王泽娇 . 探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技术难点与解决对策 [J].《城市 建筑与发展》,2024.

[2] 王玉玲 , 邹润 , 王秀华 . 工程造价鉴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推动作用——关于《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ECA/GC8-2012 的解读[J].2015: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