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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基层社会治理提升路径研究

作者

娄鹏

中共桐梓县委党校 贵州桐梓 563200

引言

我国农村地区面积广阔,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而基层社会治理则是乡村振兴的根基所在,从最初的脱贫攻坚战到现在的乡村振兴战略,这一历史性衔接中,中国乡村正经历产业结构重构、人口结构变迁、社会关系重塑的深刻变革,尽管城市化进程较快,但农村常驻人口依旧占据很大比重,乡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直接影响国家治理全局。传统治理模式在现代化浪潮中逐渐暴露其短板,如何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成为乡村振兴必须破解的时代课题。

1. 乡村振兴背景下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

1.1 治理主体单一化

我国经过计划经济时代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全能型政府”,以前的治理模式和治理惯性依然存在,部分地区基层治理呈现“政府包揽”特征。比如一些县村级事务中,行政性任务占比达 73% ,村民自治空间被挤压。在乡村振兴项目落地中,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决策模式导致农民参与度不足,影响乡村振兴发展的速度。

1.2 治理资源碎片化

乡村振兴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但基层治理面临资源错配难题,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带来很大挑战。例如,财政资金方面的短缺,虽然乡村振有专门的财政补助,但部分地区的振兴发展规模较大,资金不足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在基层人才方面,人才短缺问题依旧比较突出,很多人不愿意到基层去,导致“老龄化”与“空心化”现象比较严重。人才的短缺自然也会导致技术的滞后,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数字治理工具开始出现,但是在东部发达地区数字治理工具覆盖率较广,超过 80% ,西部山区仍有很多地区没有接通5G 网络,“数字鸿沟”导致治理落差不断加剧[1]。

1.3 治理机制滞后

传统的基层治理机制难以适应乡村振兴的动态需求。一方面,在基层治理过程中的权责划分比较模糊,乡镇“有责无权”问题突出,导致问题处置滞后。另一方面,基层的矛盾化解机制比较单一,农村群众的矛盾多样化,全国农村地区 80% 的纠纷仍依赖“干部调解”,专业化调解组织覆盖率不足 30% ,某省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仅占12% ,越级上访现象时有发生。此外,在基层治理工作中,考核评价体系也不够科学,重“指标”轻“实效”,这导致一些乡村治理考核中出现形式主义,成绩达标但是实际工作没有落实到位。

2. 乡村振兴视域下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策略

2.1 构建多元化基层共治体系

构建多元化基层共治体系,对每一个管理主体的责任进行明确,可以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首先,要强化党组织引领作用。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的主要力量,无论开展什么样的治理模式,都不能脱离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例如推行“党建 + 网格”基层治理模式,将全村划分为若干微网格,让党员担任网格长,负责收集民意、化解矛盾,实现“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让群众遇到的问题得到最快解决。

其次,激活村民自治活力。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要注重民主性,赋予村民更多的权利和义务,让他们能够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来,从而形成一种和谐的多元共治体系。例如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推广“村民说事”“院坝会”等协商形式,让村民在基层工作中有更多的参与感。为了让基层治理工作更加精细化,还可以推行“村民小组自治”,将治理单元从行政村细化至自然村,当村中遇到重要项目建设时可以通过小组议事会自主决策,有利于各种乡村项目的推进。

最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力量在基层治理工作中也是不可小觑的力量,可以培育发展农村社会组织,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如发挥乡贤纽带作用,建立“乡贤理事会”,邀请退休干部、企业家等参与乡村规划,为乡村事业发展助力[2]。

2.2 优化资源配置机制

乡村振兴发展需要充足的资金、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也要对各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确保资源能够发挥出最大的效应。

首先,在财政资金方面,可以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在争取上级部门的财政支持的同时,还可以推行“项目竞争制”与“以效定补”,将乡村振兴资金分配与村级项目谋划能力挂钩,从而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例如我县马鬃是少数民族乡镇,少数民族较多,旅游资源丰富,可以加强文旅融合项目的建设,获得专项扶持,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乡村旅游,吸引更多游客前来,带动村民增收。

其次,吸引人才落地。基层社会治理离不开优秀的人才支撑,目前乡村的人才队伍薄弱。对此,要积极出台“乡村振兴人才专项政策”,制定更多的扶持方案,吸引更多的优秀年轻人到基层去深耕。如给予返乡创业大学生一定的财政补贴,吸引外出务工优秀年轻人回乡创业,将互联网引入到农村地区,改善农村经济面貌,提高当地群众的收入水平,从而为基层稳定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最后,推动数字技术的应用。信息化时代,数字技术的应用为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很多便利,基层要积极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例如为偏远山村安装“智慧喇叭”,通过这些设施设备开展政策宣传,覆盖率不断提高,让更多群众了解国家的发展政策,从而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2.3 完善治理制度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是科学开展治理工作的保障,有助于基层治理从“传统管理”转向“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首先,要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在农村地区加强法治建设,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让更多群众学法知法守法,让基层治理变得有法可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考虑到农村地区群众法律基础的现状,可以先开展培养“法律明白人”,每村培育 5-10 名“法律明白人”,再由他们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对其他群众开展法律普及和宣传,从而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

其次,深化德治教化作用。为了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的各项任务,可以从提高群众的道德水平方面着手,让群众更加自主参与到基层治理工作中。如不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如将“垃圾分类”“婚事新办”等写入村规,在乡村可以张贴“道德红黑榜”公示,提高群众的道德认知水平,使基层管理的违规率下降 60%13]

3 结语

综上所述,乡村振兴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基层社会治理作为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实现乡村振兴目标作用很大。在新时代背景下,传统治理模式已难以适应乡村振兴的多元需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必须创新,通过治理理念、治理手段和治理制度的创新,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并且构建与现代乡村社会相匹配的治理体系,为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李蕴琦 . 加强基层党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J]. 延边党校学报 ,2024,40(06):43-48.

[2] 林星 . 乡村社会的公共性困境与治理共同体建设 [J]. 北京社会科学 ,2025,(01):120-128.

[3] 梁来成.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三重链路:理念更新、机制完善与场景营造 [J]. 学习月刊 ,2024,(09):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