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一体化背景下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
李敬 朱楚婷 喻雅梅
湖南工程学院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基地项目“区域一体化促进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机制、效应与对策研究”(23JD044)。
作者简介:(1994-),男,博士,讲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学。
为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问题,国家持续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出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长三角地区(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一体化发展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成为经济活力、开放程度和创新能力领先的典型区域[1]。
新能源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推动区域经济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驱动力。党的二十大强调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新能源产业因产业链长、技术密集,空间集聚效应尤为显著。然而,新能源企业在区域一体化背景下如何利用空间集聚优势促进技术创新,仍缺乏深入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尤其在区域一体化深化的背景下,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是否显著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及其影响机制,亟需学术界进行系统分析。
已有文献对于企业空间集聚与技术创新的研 是空间集聚的影响因素与效应研究,如数字经济对企业集聚产生分散作用且存在城市规模 业政策、基础设施和制度环境对企业集聚的正向影响[4-6];二是技术创新的影响因素研究,强调 对新能源企业创新的正向推动作用[7-10]。但现有研究尚未系统考虑区域一体化背景下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联,更缺乏对此种关系的作用机制和空间差异的深入探讨。
因此,本文以长三角地区为研究对象,分析区域一体化背景下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与异质性特征。通过总结长三角新能源产业空间集聚的规律,考察集聚如何推动技术创新,探索其路径机制与地域差异,进一步明确新能源企业如何利用集聚优势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从理论角度,扩展了区域经济与产业创新理论框架,深化了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研究;(2)从机制分析角度,明确了区域一体化背景下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促进技术创新的具体路径;(3)从政策角度,揭示了空间集聚差异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为区域产业政策和企业战略提供了经验依据和建议。
2.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2.1 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和企业技术创新
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区域 已形成以上海为核心的 核多圈”网络化城市群布局。已有研究指出,空间集聚可有效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主要通过规模经 资源共享实 新能源产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复杂性和产业链延展性,其空间集聚不仅有助于企业降低生产成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还能够促进上下游企业协作,强化创新网络的形成。此外,新能源企业集聚区域往往能吸引高质量的技术人才,加快创新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推动企业整体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
因此,提出研究假设1: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能够显著促
2.2 营业成本、融资约束和研发投入强度的中介作用
企业技术创新是资源密集型活动,受限于高昂的研发成本与资金约束,许多中小型企业的创新投入明显不足(李梦,2015)[12]。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环境为企业提供了显著的成本节约效应,企业可共享基础设施和专业化服务,有效降低营业成本,从而释放更多资金用于技术创新。同时,集聚地区通常聚集多样化的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企业可获得更多融资渠道,显著缓解资金约束问题。此外,区域产业集群效应能够增强企业间竞争与合作,提升研发投入强度,进一步推动技术创新活动。基于以上分析,提出研究假设2: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通过降低企业营业成本、缓解融资约束和提高研发投入强度,从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2.3 政府补贴的调节作用
政府补贴是推动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政策工具。研究表明,政府补贴不仅直接减轻企业的研发负担,降低创新风险,而且可通过产生正向溢出效应,提升整个行业的技术创新水平[13-14]。然而,补贴可能产生资源错配风险,过度补贴易导致市场激励扭曲,削弱企业自主创新动力。因此,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存在复杂的非线性特征,需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加以精准调控。
2.4 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调节作用
数字化转型正深刻影响新能源企业的经营模式与创新能力。数字技术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数据处理和市场洞察能力,推动企业优化业务流程、提升组织效率,创造新的价值来源。已有研究指出,数字化转型显著强化了企业绿色技术创新,通过数据驱动的精准决策与协作创新,企业创新效能得到明显增强 。数字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在空间集聚环境中更易于利用数据资源与技术优势,扩大创新资源的共享效应,提高技术创新的效率与效果[15]。
因此,提出研究假设4:企业数字化转型对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与企业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具有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3.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研究设计
3.1 数据来源与模型
3.1.1 数据来源
以 2011 年到 2021 年长三角地区包括安徽省、 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为了确保数据对新能源企业的准确代表性,进一步筛选了样本企业: 营业务收入中排名前三;(2)不是ST、*ST 企业;(3)删除核心变量数据缺失严重的企业 究数据库获取上市公司企业主要财务数据。此外,新能源企业集聚数据来自中国工商企业注册信息。通过筛选工商企业所属行业,计算各城市每年的新能源企业数量。
为了检验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对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本文建立基准回归模型如下:

其中,下标i 表示行业,t 表示时间。Y 表示被解释变量即代表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产出的专利申请数量,X 表示核心解释变量即新能源企业集聚程度。Z 为控制变量集,其中包括企业年龄、企业规模、企业绩效、研发投入、政府补助、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产权性质。此外,时间固定效应用μᵢ表示,行业固定效应用λᵢ表示,而εit 表示随机干扰项。
3.2.变量选取
3.2.1.被解释变量
由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的时间周期不确定,且专利申请数据相较于授予数据,在反映企业真实创新水平上,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可靠性与及时性,本文遂以专利申请数量代表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产出,其中专利涵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3.2.2.核心解释变量
本文以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程度作为核心解释变量,代表样本所在城市的新能源企业数量占长三角所有新能源企业数量的比例。计算方式如式2,其中下标 c 表示城市,下标t 表示时间,Xct 表示城市 c 在 t 时间的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程度,Enterprisect表示城市c 在t时间的新能源企业数量,∑Enterprisect表示长三角所有新能源企业的数量。

3.2.3 中介变量
本文以营业成本、融资约束和研发投入强度为中介变量,探究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参考已有文献,营业成本变量以企业营业成本的自然对数进行测度,以KZ 指数代表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大小,以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代表研发投入强度。
3.2.4 调节变量
本文参考吴非等(2021)的研究做法,对政府补助和企业数字化转型两个变量进行测度[16]。政府补助变量以其金额的自然对数衡量;企业数字化转型变量,通过统计上市企业年度报告中数字化转型特征关键词词频,并剔除关键词前有否定词及非本公司相关表述,再对最终加总词频对数化处理,得到整体指标[16]。
3.2.5 控制变量
参考现有文献本文选取控制变量主要为企业年龄、企业规模、企业绩效(用净资产收益率 ROE 衡量)、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政府补助、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产权性质[15]。
4.实证结果与分析
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4.1 报告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在样本期内,代表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产出的专利申请数量平均值为2.297,标准差为1.6,最小值为 0,最大值为 8.095,表明不同的新能源企业间技术创新能力差异较大。新能源企业集聚率的平均值为 0.5%,标准差为 0.03,表明新能源企业间的空间集聚程度差异较小。
表4.1 描述性统计

表 4.2 中第(1)列为不加入任何控制变量的结果,第(2)、(3)、(4)列为加入所有控制变量后的结果,且第(3)、(4)列为调整了稳健标准误,聚类到城市的稳健标准误。结果表明,引入控制变量时,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对专利申请数量的回归系数均为正值,且在 1%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显著促进了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产出,假设1 得到验证。
表 4.2 基准分析

4.2 基准回归结果

注:第(1)、(2)列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差,第(3)、 到城市层面的稳健标准误差,*** <0.01, ** <0.05, *p<0.1。,下同。
4.3 稳健性检验
为了验证回归结果的稳健性,表4.3 中第(1)列去除了2020年后的数据,结果显示新能源企业集聚对专利申请数量的回归系数为2.286,正值且在1%显著,支持了基准回归的稳健性。第(2)列替换了解释变量,用当年独立获得的发明数量衡量技术创新产出,得到回归系数为0.777,正值且在5%显著,进一步验证了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表 4.3 稳健性检验

4.4 机制分析
为了探究新能源空间集聚如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选取了企业营业成本、融资约束、研发投入强度三个变量作为中介变量进行机制分析。从表4.4 的结果中不难看出,新能源空间集聚能降低营业成本、融资约束,并提高研发投入强度。以上结果表明研究假设2 成立。
表 4.4 机制分析

表4.5 中第(1)列回归结果探讨了政府补贴对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和技术创新之间关系的调节效应。回归系数为-0.879,1%显著,表明政府补贴对两者的正相关关系有显著负向调节作用,假设3成立。第(2)列回归结果探讨了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调节效应。回归系数为6.027,1%显著,表明数字化转型对两者的正相关关系有显著正向调节作用,假设4 成立。
表4.5 政府补贴、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调节作用

5.结论与政策建议
5.1 研究结论
基于2011 至2021 年长三角地区41 个市新能源企业的微观数据,本文研究了空间集聚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主要结论为:(1)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与技术创新正相关;(2)空间集聚通过降低成本、融资约束及增加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3)政府补贴对集聚与创新的关系有负向调节作用,而数字化转型则起到正向调节作用。
5.2 政策建议
(1)推动区域一体化,优化企业布局。通过基础设施互联与要素市场共融,促进长三角区域企业高效集聚,降低创新成本,改善资源流通。
(2)充分利用新能源企业空间集聚促进技术创新。加强地理集聚、共享基础设施,减少运营成本;利用“声誉共同体”效应吸引资本,改善融资环境;政府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关键技术攻关,促进技术交流与创新效率。
(3)优化政府补贴政策。研究显示,补贴对创新影响呈倒U 型,适度补贴有助创新,过度补贴则会产生负面效应。应精准补助关键技术领域,倾斜支持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实行阶段式补助,建立监督体系,确保资金用于研发。
(4)促进新能源企业数字化转型。政府应支持大数据平台建设,降低数据成本,设立示范项目,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并加强人才培养,通过高校合作和专项基金缓解人才短缺,推动企业长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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