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法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

陈萍萍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周浦医院 201318

一、引言

[1]随着远程诊疗、电子处方等新形式的出现,医疗机构面临的法律问题纷繁复杂,而国内三甲医院,在运营和管理中,其资金支出、涉及工作范围与大型上市企业不相上下。[2]在当前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推动医院法治化进程,就是要将法律贯彻到医院运营过程(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服务、科教、人力资源、财务内审、现代后勤管理等)的每个环节,做到医院每一个决策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及时识别、规避、处理医院运营中的法律风险。

二、现阶段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 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作为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范。陈薇薇认为目前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的有三点具体要求:第一、知法学法。将单位法治建设纳入考核,学习培训宪法、法律、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第二、守法用法。重大决策于法有据,评析梳理投诉、纠纷、诉讼案件和行政处罚法律风险点,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当前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迫切性强且要求清晰,仍有如下主要问题亟需解决:

(一)公立医院内部法治管理监督组织架构庞杂,未形成合力。

公立医院承担地区基础医疗急救保障、疑难重症救治等重要任务,同时承担作为附属医院科教研等医疗延伸核心工作。一家综合性的大型医院运转不仅有一线科室,还有诸多行政后勤保障单位,期间诸多部门都会涉及相应的法律事务及法律诉求,但由于没有统一的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导致各个部门并未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胡书豪调研 6 家公立医院,仅 2 家医院成立专门的法务部门或者法务办公室并有明确的工作职责。

(二)公立医院内部法律需求高,法律事务种类繁杂,没有统一法治建设制度落实。

笔者通过对上海地区一家三级综合性医院职能相关部门法律业务需求进行梳理,可见公立医院各个职能部门涉及法律事务及相应法律诉求,如下表 1。

表 1 公立医院内部不同职能部门法律事务及诉求

公立医院涉及法律事务种类繁杂,处理法律事务程序步骤多,法律事务的惯性压力相对较大,目前公立医院内部仍无统领全局法治建设体系,不能较好落实法律事务程序处理路径。

(三)公立医院对医院内部法治建设认知存在偏差,法律事务理念单一

据相关统计,医院涉诉主要为医疗侵权、经济违约、行政违规、劳动争议四种类型,涉诉占比全国依次为 70% 、 20% 、 6% 和 5% ,北京依次为71% 、 16% 、 9% 和 4% 。可见医院内部医疗纠纷诉讼占比 70% ,还有将近 30% 诉讼涉及经济、劳动纠纷、行政监督等其他综合性的法律事务,而公立医院管理层往往仅对医疗诉讼重视,其余综合性事务只是疲于应付,各职能部门在对待这些综合性事物上各位其政、推诿扯皮,缺乏统一解决协调,往往进一步造成医院内控风险。

四、公立医院法治化进程建议

(一)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制度完善,组织架构明晰

公立医院改进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防范运营风险保障,首先要基础法治建设制度完善。目前公立医院能独立完成自成体系的医院制度汇编以便对内部制度的规制,但是在制定过程中往往缺乏专业的法务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员对医院制度进行法律专业审核监管。有学者认为应该加强法务部门以及法律顾问对公立医院制度起草、修订的参与度,加强制度的合法性审查,从而更好地衔接民法典、《健促法》等上位法,保障制度有效有序运行。

(二)加强公立医院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

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的重心在于医院综合法律事务相关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前大部分公立医院的法律事务处理基本以外聘律师事务所及法律顾问的模式为主,而对外聘请的律师及法律顾问仅对部分医院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协调解决医疗诉讼纠纷,因外聘形式不能更深入参与了解医院整体运行情况,给予的法律参考片面单一化。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张俊杰认为大部分公立医院尚未建立起全面、系统的法治建设体系,主要围绕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案件展开工作,虽然这对预防和降低法律风险有一定效果,但这种定位明显过于狭窄,法治建设是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任务。

(三)以法治建设为抓手,提高风控,高效运营有效决策

在公立医院法治建设架构完备下,公立医院对于动态监测医疗质量与安全、劳资关系、经济合同、行政监督、数据安全、知识产权、生产安全、廉政监察等部门法律风险进行管控,重点监控医院法律风险发生率高的科室及人员,提高公立医院风险控制能力。

在法治建设健全公立医院运营方式上,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及权利运行规则,提高公立医院患者满意度、员工满意度,提高医院的社会影响力,在法律的框架和轨道上实行有效决策,规避公立医院作为独立法人的法律归责,解决矛盾和争议,化解风险。

参考文献:

[1] 陈雯,刘燕棉,夏天.三甲医院设立独立法务部门对医院管理发展的研究[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21,12 (16):4-7.

[2]肖亮.试论医院法律事务工作的实践与完善 [J].法制博览,2019(9):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