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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古建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及改进策略

作者

王春瑞

烟台市博物馆山东烟台264000

摘要:由于文物古建独特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其消防安全至关重要。文物古建筑的防火安全理与一般建筑相比具有显著区别,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也需进行专项优化和理。论文阐述了文物古建筑的消防火安全现状,并提出优化建议。

关键词:文物古建;消防;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8文献标识码:A

引言

近年来,我国逐步加大对历史文化古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特别是随着云南独古城、贵州报京寨等多起火灾事故的发生,历史文化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受到更加的关注和重视。本文旨在探讨如何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对古建筑的电气系统和消防设施进行全面升级,确保生活环境的安全与和谐,最终实现预期的改造效果。

1、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我国文物建筑种类繁多,既包括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也涵盖了各类博物馆。由于这些建筑多具有悠久历史,其结构材质常以木质或土木为主,耐火性能相对较低,因而在一定条件下易引发火灾。随着这些建筑对外开放,游客流量和参观频次的增加,火灾风险也呈现出逐步上升的趋势。在对多个文物建筑单位开展的消防安全检查中,初步发现了一些较为常见的隐患问题。电气线路问题是较为常见的隐患之一。检查显示,部分建筑内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的现象,这种做法既未能完全符合电气安装的基本规范,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火灾风险。特别是在一些较为老旧的建筑中,电气线路未采取穿管保护,裸露的电线较易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从而诱发短路或电气火灾。在对部分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灭火器配置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具体而言,部分灭火器因使用时间过长,已超出规定的有效期限,处于非可用状态。同时,有些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在配置灭火器时,未完全按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相关标准,配置足够数量或适宜型号的灭火器。此外,个别建筑中灭火器的放置位置设计不够合理,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难以迅速找到并及时取用。

2、加强文物古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2.1、安防措施

为了确保这些珍贵文物的安全,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程度,对周恩来故居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进行了精心设计。采取重点保护、一般保护和监视管理的防区规划方法,确保防范措施主次分明、规范合理且科学适用。值得一提的是,古建筑与博物馆在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理念上存在差异。博物馆的安防系统主要侧重于保护馆藏或陈列的珍贵文物,以防入侵、防盗窃和防抢劫为建设目标。古建筑的安防系统则更注重保护古建筑本体不受损坏,防范恶意破坏行为,确保古建筑文物本体的安全完好。特别是要防止游人对文物本体进行损坏、刻划、涂鸦等不文明行为。这意味着要保护建筑本体和陈列文物免受损坏和盗窃的威胁,也要确保游客在参观过程中不会对文物造成任何损害。此外,还加强对游客的管理和引导,增强他们的文物保护意识。通过这些综合措施的实施,确保周恩来故居的安全与完整,让更多人能够领略到其风采和故居的历史韵味。

2.2、自动灭火系统

根据《导则》第6.1.1条规定,自动喷水火系统适用于有较大火灾危险的近现代砖石结构的文物建筑和住宿、餐饮等经营性活动的民居类文物建筑;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适用丁火灾危险性较高的文物建筑,且用丁具备作用空间的室外场所,严禁用丁室内空间灭火;气体灭火系统仅适用丁空间密闭、用作文物库房,且库藏文物适宜使用气体灭火系统的文物建筑。古建筑修缮完成后主要用丁供游客参观,不用丁住宿、餐饮等经营性活动,不用作文物库房,不适宜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

2.3、平衡文物保护需求与消防安全要求

文物保护的核心是尽量减少对建筑物本身及其历史文化价值的影响,而消防安全工作则要求在发生火灾时及时反应、有效地扑灭火源,并确保人员安全。两者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大了消防设施配置的难度。为平衡二者需求,可采用无害、非侵入性的消防技术,如气体灭火系统。该系统能够高效灭火,可释放高效灭火气体,迅速抑制火势,无需物理接触,有效避免传统灭火方式可能带来的文物损害问题。消防安全方案设计还需综合考虑文物建筑的特点、环境条件以及实际使用需求。在此基础上,采用灵敏度高、针对性强的火灾预警系统,更好地保障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同时避免对文物和建筑的破坏[1]。

2.4、文物古建筑材料

对原有材料进行防火加强处理,如木材料、砖、瓦、材料等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和历史意义,一般需要尽可能多地保留。对于外露的上述材料,可使用阻燃性透明涂料在表面进行涂刷,经合规检查之后使用耐火耐高温的原材料,从而实现防火性能的加强。如水泥制仿木预制材料,其主要成分是水泥,使用模具和彩绘工艺可使之表面具有逼真的仿木纹,同时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和稳定性,属于不燃级工程材料;真石漆涂料产品在施工完成后具有逼真的石材纹理,厚度小、自重轻,同样具有不燃的特质。诸如此类材料,可在相关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大使用比例,在不影响整体风格和定位的前提下,实现建筑整体防火等级的加强[2]。

2.5、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如果经过现场勘察,发现建筑室内,设置有电气设备的区域自然采光不足,或住宅建筑准备夜间开放,那么就需要在电气改造设计中,考虑增设应急照明设施,如灯具、指示标志等,以确保在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尤其是对于配电室、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这些设有电气设备,且需要在火灾发生时正常工作的区域,应确保应急照明的照度,不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在设计中,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良好照明效果和耐候性的灯具。对于特殊区域(如古建筑屋顶、廊道等),可选用具有防水、防尘等功能的灯具,并积极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实现对照明疏散系统的集中管理和远程控制,借助系统实现自动调节亮度、延时关闭等功能,以更好地支持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提高电气消防效果。此外,在改造设计中,还可以考虑运用新技术,如物联网技术,并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对照明疏散系统的实时监控和智能管理,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要积极运用LED照明技术,将现有的应急照明灯具更换为LED灯具,以改善发光效率和寿命,降低能耗和维护成本[3]。

2.6、强化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安全不仅依赖硬件设施,还依赖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落实。因此,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和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至关重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特别是对管理人员、巡查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基础知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特点、火灾应急处置流程及灭火器使用方法等。通过定期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作出反应,实施有效的应急处置。为确保消防安全管理有序进行,必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并明确其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应将消防安全责任纳入单位日常考核体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不被忽视[4]。

结束语

总体来看,古建筑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工程,需要提高对其保护和规划的重视度,不断探索和完善其保护措施。对于我国文物建筑还应执行地方标准《设计规范》以及《文消规》,对于不同之处,是否应按照当地标准或是《导则》,或各按更严格要求设计,应与当地文物建筑消防部门沟通确定。

参考文献:

[1]高希亮.浅析文物古建消防给水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水上安全,2023,(05):125-127.

[2]次旺南加.文物古建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及改进策略[J].今日消防,2023,8(04):97-99.

[3]冯瑞丹,高玥,季岚.长沙靖港古镇传统木构古建新型防火规划设计[J].湖南包装,2022,37(06):163-167.DOI:10.19686/j.cnki.issn1671-4997.2022.06.042.

[4]高经纬.在文物建筑内引入视频图像分析技术探析[J].建筑技术开发,2022,49(22):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