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市政道路改造项目中施工扰民问题的协同治理机制与实施路径研究
凌绪鹏
会东县大崇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615206
一、引言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深入,城市基础设施更新需求持续增长,小型市政道路改造项目(如老旧小区周边道路翻新、背街小巷拓宽、路面病害修复等)数量大幅增加。此类项目具有“规模小、分布散、贴近居民生活”的特点,施工周期通常较短,但因多位于人口密集区域,施工活动与居民日常生活空间高度重叠,扰民问题更为突出。据实际调研观察,施工期间的噪声往往超过居民可接受阈值,尤其在早间、夜间施工时,严重影响居民休息;施工区域的交通导改方案不合理,易导致周边道路拥堵,增加居民出行时间与安全风险;粉尘、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等问题,也破坏了周边生态环境与居住舒适度。长期以来,我国小型市政道路改造项目的扰民治理多采用“政府监管+施工方被动应对”的传统模式,居民、社区等主体参与度低,治理过程缺乏系统性与协同性。这种模式下,扰民问题往往“事后处理多、事前预防少”,矛盾化解效率低下,不仅损害政府公信力,也增加了项目的社会成本。因此,探索符合小型市政道路改造项目特点的协同治理机制,成为解决施工扰民问题、实现项目社会效益与民生效益统一的关键。
二、小型市政道路改造项目施工扰民问题的表现与传统治理局限
(一)施工扰民问题的主要表现
施工过程中,路面切割、机械作业会产生持续噪音,尤其在早 6 点前、晚 10 点后施工时,直接干扰居民睡眠;土方开挖、材料运输会产生大量粉尘,导致周边空气质量下降,引发居民呼吸道不适;部分项目施工废水随意排放,污染周边人行道或绿化带,影响居住环境整洁度。小型市政道路多为社区出行“毛细血管”,施工期间往往需要半幅封闭或全封闭道路。若交通导改方案不完善,未设置清晰的绕行标识,或未协调公共交通调整站点,易导致周边道路车流量骤增,出现长时间拥堵;同时,施工区域与行人通道未有效隔离,存在行人被施工材料绊倒、被机械碰伤的安全隐患。施工前,项目信息公示不充分,居民对施工周期、施工范围、扰民应对措施不知情,易产生“突然施工”的抵触情绪;施工中,居民反映的扰民问题(如噪声过大、粉尘污染)缺乏快速反馈渠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不满情绪累积,甚至引发居民与施工方的冲突,如阻工、投诉等。
(二)传统治理模式的局限
政府部门(如住建局、城管部门)承担主要监管责任,但因小型项目数量多、分布散,监管力量难以全面覆盖,易出现“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施工方作为直接责任主体,往往更关注施工进度与成本,对扰民问题的重视程度不足,存在“被动整改”现象;居民作为受影响主体,缺乏参与治理的渠道与话语权,只能通过投诉、信访等方式表达诉求,难以从源头参与问题解决;社区、第三方机构等主体的协调作用未被激活,导致治理力量分散。传统模式下,治理工作多集中在“扰民问题发生后”,如政府接到居民投诉后,再要求施工方整改,属于“事后补救”。
这种被动治理方式,不仅无法避免扰民问题的发生,还会因问题解决不及时,加剧居民与施工方的矛盾。
三、小型市政道路改造项目施工扰民的协同治理机制构建
(一)协同治理主体与权责划分
政府部门承担“主导者与监管者”角色,负责制定小型市政道路改造项目的扰民治理标准(如施工噪音限值、粉尘控制要求、交通导改规范);审批施工方案时,将扰民应对措施作为重要审核内容;协调城管、交通、环保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对施工方的扰民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将扰民问题处理情况与企业后续投标资格挂钩。施工方承担“责任主体与执行者”角色,在施工前,开展居民需求调研,制定针对性的扰民应对方案(如优化施工时间、采用低噪音设备、设置防尘设施);施工中,严格落实扰民防控措施,及时处理居民反馈的问题;施工后,负责场地清理与环境恢复,主动征求居民对项目的满意度评价。居民承担“参与者与监督者”角色,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项目前期方案讨论,提出合理的扰民防控建议;施工期间,理性监督施工方的行为,对违规扰民现象及时向政府或社区反馈,而非采取阻工等极端方式;项目结束后,配合参与满意度调查,为后续项目治理提供参考。
(二)协同治理流程设计
在项目立项后、施工前启动。政府部门牵头组织施工方、社区、居民代表、第三方机构召开“协同治理启动会”,明确各主体权责;施工方提交施工方案与扰民应对方案,第三方机构对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居民代表提出修改建议;社区协助施工方开展项目信息公示,通过居民微信群、公告栏、入户走访等方式,告知居民施工时间、范围、扰民防控措施及反馈渠道;施工方根据各方意见优化方案,报政府部门审批后实施。在施工期间持续推进。施工方按方案落实扰民防控措施,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噪声、粉尘进行检测,将检测结果通过社区反馈给居民;社区建立“每日巡查 + 每周沟通”机制,每日巡查施工区域,发现扰民问题及时协调施工方整改,每周组织居民代表与施工方召开沟通会,反馈居民诉求;政府部门定期抽查施工方整改情况,对未落实措施的企业进行约谈或处罚;居民通过社区反馈渠道或政府投诉平台,理性表达诉求,施工方在 24 小时内给予回应,72 小时内解决问题(复杂问题可延长至 5 个工作日)。
(三)协同沟通平台搭建
由政府部门主导,开发“小型市政道路改造协同治理小程序”,设置“信息公示、意见反馈、问题跟踪、满意度调查”四大模块。施工方在平台上上传施工方案、扰民应对措施、每日施工进度;居民可通过平台提交意见或投诉,实时查看问题处理进度;社区与政府部门在平台上回复居民诉求,公示整改结果;第三方机构上传检测报告,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以社区为依托,设立“协同治理服务站”,由社区工作人员、施工方代表、居民志愿者组成服务团队,负责接待居民来访、解答疑问、收集诉求;在施工围挡附近设置“意见箱”,方便老年居民等不熟悉线上操作的群体反馈意见;定期组织“工地开放日”活动,邀请居民代表进入施工区域,了解施工流程与扰民防控措施,增强居民对项目的理解与支持。
结论
小型市政道路改造项目的施工扰民问题,本质是城市更新过程中“项目建设与民生需求”的矛盾,传统单一主体治理模式难以有效解决这一矛盾。本文构建的“政府-施工方-居民-社区-第三方机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通过明确权责、设计闭环流程、搭建沟通平台,实现了治理主体的优势互补与治理流程的系统化,为解决施工扰民问题提供了新思路。而完善制度保障、加强能力建设、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的实施路径,则确保了协同治理机制的落地执行,能够有效提升扰民问题治理效率,缓解施工方与居民的矛盾,实现项目建设与民生保障的双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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