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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本应词本位

作者

王守光

承德钢铁公司 067000

正文:

普通话是一种语言,而语言的最基本单位(或者说最小单位)是词而不是字,简单说,人是用词(不是用字)来说话的。所以,普通话本应是词本位的。这是其一,第二,世界上先有的汉语,之后很久才出现的汉字。这一顺序说明:汉字是为汉语服务的。不是字音决定语音,而是语音决定字音。第三,从数学角度看,词音是一个无限大的序列,而字音(音节)充其量只有 1327 个(种)。它们之间是不成比例的。试想,如果让无限的语音去迁就有限的字音,这种念字话的“普通话”将会是多么枯燥乏味的呀。第四,我们翻遍了有关普通话的法律文献(例如《通用语言文字法》、“普通话原则”等),始终没有找到“以字音为标准音”之类的条文。就是说,字本位的“念字话”是没有任何法理依据的。

最后,美学家认为:“生命之树常绿,而理论是灰色的。”(哥德《浮士德》);“美是完好无缺的自然。”(欧·亨利《使圆成方》);还有,“美是生活”。(车尔尼雪夫斯基《生活与美学》)等。相对来讲,语音(词音)是绿色的、有鲜活生命力的;而字音则是灰色的与字母音相类似的。仔细聆听就可以发现,所谓“ 广播腔”和机器人所说的“机器话”,经常都是“念字话”的。总之,从普通话角度看,字本位没有任何科学依据是不值得提倡的。

然而,因死咬字音而读错词音(甚至词义)的“错别词”现象,在广电行业中,在播音员、主持人的口中还是经常发生的。例如将“打眼(儿)”读成“打眼(看走眼)”、将“门口(儿)、窗口(儿)”读成“门口、窗口(门框和窗框的别称)”、将“码头”读成“马头”、将“手套(儿)”读成“首套”、将“火星(儿)”读成“火星”、将“好球(儿)”读成“好逑”、将“抽筋儿”读成“抽筋”、将“人缘(儿)”读成“人猿”、将“窍门(儿)”读成“撬门”、将“一对(儿)”读成“一队”、将“出事(儿)”读成“出世”、将“出价(儿)”读成“出嫁”,如此等等。一个并不难回答的问题是:广电机关为什么不对读“错别词”施行罚款呢?他们或许还以为是字正腔圆呢吧。

有这样一些词(或者说字)如:“点、卷、画、垫、盖”等。它们同时有儿化和非儿化两种读法。如果问:这两种读法有什么区别呢?怎样读更规范些呢?这问题,很难猜测字本位将如何作答。他们或许只能含糊其词的用“口语”和“书面语”来敷衍塞责。而“口语”和“书面语”这两个概念都是不能解释儿化与非儿化之区别的:一,人说的每一句话,无论儿话与否,都可以称之为口语;一,“文艺语体”的书面语也经常是离不开儿化的。

什么“口语”,什么“书面语”?其实,问题远没有这样的复杂。在词本位看来,上面所列举的那些词汇,读儿化是名词,读非儿话就是动词。我们看:“点点(儿)、盖盖(儿)、画画(儿)、垫垫(儿)、卷卷(儿)”等。一目了然,前者(非儿化)显然是动词,而后者(儿化)无疑就是名词。这样看来,将“ 朋友圈(儿)、生活“圈(儿)”、画一个圈(儿)”等,读成(或唱成)非儿化的现象,就不是什么字正腔圆。而只能是字本位的“念字话”或者说是错别词了,因为“圈(儿)”是名词,“圈”是动词。

词音与其相应的字音经常是不相一致的。例如北京的“大栅栏 shílàr”、“当(diāng)当车”、“拨浪(būleng)鼓”,天津的“锅(gā) 巴菜”、陕西的“冰(biāng)冰面”、”锅盔(kúi)”、华山的“千 尺幢“(chuāng)”、河北的“乐(lāo)亭”,北方的“尾(yǐ) 巴”、“鲫 (jǐ)鱼”、“胖(pā)头(鱼)”、“蛤蜊(gǎla)”、“疙(gā)瘩” “脾(pǐ)胃”、“鲜嫩(lèn)”、“玩(儿)弄(nèng)” 、“大伯(bāi) 子”、“老娘(niā)们”、 “糊涂(dù)” “二流(liū)子”、“糊 弄(lòng)”、”弄(nèng)巧成拙”、“玫瑰(guì)、“调(tiǎo) 皮”、“戒 (忌)烟”、“按(摁)下”、“支(指)招”、 “一本正经(jìng)” “过磅(bèng)” 、“悬崖勒(lēi)马”、“含(hén)着”、“吧(biā) 唧”、“杂种(zong)”、“呲(cī)牙”、“拨(扒)拉”、“青苔(tā)” “淬(蘸)火”、“镘(mèr)(硬币的背面)” 、“不得(děi)劲儿” “卵(lǎn)子” “朝天蹬(dèng)” “蹬(跐)鼻子上脸”、“吊 (diào) 儿郎当”、“烟囱(筒)”、 “吊(diāo)车”、“针灸(jiū)”、“来 客(qiě) 了”、“混不论(lìng)” “瘪 (biě) 三儿”、 “西葫芦(lǔ)” “逮(deī)着啦”、“存(成)心”、 ““过家(jiá)家”、“可(ké) 恶”、“憎(zèng)恨”、打电话时的“喂(wài) 或(wái)”、“茧(jiǎng) 子”、做韵脚时“斜”读“xiá”、 “回”读“huái”、 “雨”读“rǔ”等。 另外,作词缀时,“子”北方人一般读“za”,例如“饺子(za)”、“茄 子(za)”、“钉子(za)”、“儿子(za)”等等。如此这些,本文统 称为“准字音词”。

千万不要以为准字音只是一种个别现象。在汉语中,为数众多的音译词和象声词几乎 100% 都是准字音的。再加上儿化、轻声、轻读间或重读、变声、变韵、变调等“变读”现象,可以说,大多数汉语词汇都是可以包含在准字音之例的。

行文至此,字本位很可能会“理直气壮”的反问:方言土语不也经常是准字音的吗?

据可靠资料,目前全国人会说普通话的比率到2022 年已经达到了80.27% (据估算到 2025 年可达 85% )。单从北方来看,绝大多数北方人在正式场合都可以说一口地道的普通话了。也就是说,普通话的推广普及工作已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已经是今非昔比、焕然一新了。试想,当人们普遍认识到普通话与非普通话的严格区别之时。再来重谈方言土语的老调,无非就是吹毛求疵、不识时务了。其实,“方言土语”早已经不是什么贬义词,只是家乡话了。普通话不是要消灭只是要排除方言土语。普通话在全国普及之时,便是方言土语被排除之日。到那时,就不劳字本位操心费力了。而亟待被清缴被丢弃的恰恰是字本位的念字话。

我们的普通话原则是上个世纪 50 年代提出来的。根据发展变化了的新情况,本文斗胆对这一原则做一点与时俱进的修订,将其简单定义为:

“普通话就是通用的北方话”。

这一定义不仅排除了南方方言,而且也排除了北方土语,同时也否定了字本位的念字话。因为这三者都不是“通用的北方话”。所谓“通用”是指绝大多数人都运用的。上文所例举的“大栅栏(shílàr)”、“拨浪鼓(būlènggǔr)”、“大伯(bāi) 子”、“老娘(niā)们儿”、”法子(fáza)”等准字音词大都属于“通用的北方话”。因此,它们基本上都可以是规范的普通话了。

这一定义如果能够得以国家的权威认定,我们的普通话推广、普及工作是否就可以向前推进一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