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互联网+”课程思政视角下的高职经济法教学改革的质量策略探索

作者

魏鸾颉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12

摘要:本文从“互联网+”战略和课程思政双重视角出发,对提高高职经济法学教学质量的对策进行深入的研究。通过更新教学观念,整合数字化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模式,健全多元化的评价体系,把专业知识传授和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法知识、良好的法治素养和职业伦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高职经济法教学改革提供理论和实践借鉴。

关键词:互联网 +;课程思政;高职经济法;教学改革;质量策略​

引言:随着数字化技术的迅猛发展和课程思政的全面推进,高职教育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经济法是高职经管类专业的一门主课,肩负着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和经济管理能力的重任。“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为教学模式创新提供技术支持,而课程思政又为人才培养指明价值取向。推进“互联网+”与高职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深度融合,既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又有利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新时代德才兼备的职业人才培养提供保障。因此,在“互联网+”背景下,以课程思政为视角,探讨高职经济法学课程改革的质量对策,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工作。

一、更新教学理念,强化融合意识​

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教师要主动适应数字教育的发展趋势,把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经济法教学过程有机地结合起来[1]。比如,通过学习分析技术挖掘学生的线上学习行为,精确把握学生的知识薄弱环节和学习偏好,实现个性化教学和精准辅导。同时,利用智能教学工具,动态地推送教学内容,实时追踪学习进度,及时反馈学习效果,提高教学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同时,教师应深刻认识高职经济法课程思政教育的重要意义,树立“一门一门思政、一课一课”的思想。对《企业法》进行介绍,渗透社会责任感、爱国主义精神;通过对市场监管法律体系的分析,引导学生树立公平竞争、守法经营的价值取向;在教学过程中,巧妙地设计教学环节,在专业知识的讲解中自然融入思政元素,达到知识传授和价值引导相结合的目的。此外,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互联网+”教学与课程思政专题培训,邀请教育技术专家和课程思政领域的学者进行授课,分享先进的教学理念和实践经验。同时,鼓励教师开展校际交流、参加学术研讨会,学习借鉴其他院校在经济法教学改革方面的成功做法,拓宽教学视野,提升教学创新能力。此外,还可以组织校内教师进行经验分享和教学研讨,共同探索 “互联网+” 与课程思政融入经济法教学的有效途径。

二、整合教学资源,构建优质资源库​

网络环境下的经济法教学资源十分丰富,教师应根据教学目标及课程思政的需要,对优秀的教学视频、案例库、网络课程等进行筛选[2]。如选择“中国大学 MOOC”中的“经济法精品课程”“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央视《经济与法》”等典型案例,既有权威,又有时效性,为教学提供大量的素材。同时,对所选资源进行分类整理,并标注适合教学章节及思政重点,便于教师快速检索与利用。鼓励师资队伍根据自身专业特点,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自主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法课程资源。如:根据本地中小型企业在成长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难题,编制案例汇编;结合当地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培训方案及教学课件;另外,也可以让学生参与到教学资源的开发中来,比如拍摄经济法知识科普短视频,制作法律案例分析电子小报等,让学生在参与中提高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同时也能丰富教学资源的形式与内容。此外,学校应建立统一的《经济法》教学资源库,对线上、线下的各种教学资源进行整合,实现统一管理与共享。资源库应具有资源的上传、下载、检索和评估等功能,为师生提供方便。同时,建立资源更新机制,定期维护与更新资源库,及时更新新资源,淘汰陈旧、不适合教学需要的资源,保证资源库的时效性与实用性。在此基础上,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到资源库的智能化管理中,实现对资源的自动分类和智能推荐,提高资源利用率。

三、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

构建“线上自主学习+线下深度研讨+实践拓展提升”的混合教学模式;在线上,老师将教学录像、学习材料、预习任务等放在教学平台上,引导学生进行自学;学生可以在线观看录像,做题,参与讨论,并向老师反馈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线下,老师对学生在网上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给予重点讲解与解答,组织分组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活动,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运用。同时,结合公司法律风险调查、合同起草与审查等实际项目,使学生在实际工作中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动手能力与创新能力。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与职业观;通过课题研究,把经济法知识融入课程思政内容中,进行“项目学习”。例如,在设计《公司成立和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时,同学们分组进行创业活动,从公司注册、定章程、签合同、处理纠纷等几个方面出发,运用所学到的经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引导学生树立诚信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沟通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邀请公司法务人员、律师等参与项目的指导与评估,使学员更好地了解行业的实际需求,增强项目的真实性与实用性。

四、完善评价体系,实现全面考核​

建立以教师评估、学生自我评估、相互评估和企业评估为基础的多元评估体系。教师从专业知识、学习态度和课堂表现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估;学生在自我反省与小组互评的过程中,总结自己的成绩与不足,从而增强自我认识与自我管理的能力;通过邀请企业指导老师或者行业专家参加评估,从企业的实际需要和职业素养两个方面来评估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表现,让评估结果更加接近实际工作的需要[3]。评价主体多元化,才能全面客观地对学生进行评价。同时,评价内容不应局限于学生所掌握的经济法知识,而应从学生的学习过程、实践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三个方面着手。在学习过程中,主要评估学生在线学习的参与程度、家庭作业的完成情况以及小组协作的表现;在实践能力方面,主要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经济法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包括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写作和法庭辩论等;在思政素养方面,通过对学生在课堂讨论和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学生的思想汇报、心得体会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对学生的法治观、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意识等进行综合评价。

结论:“互联网+”背景下的高职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是一种全新的思路、一种新的途径。通过教学观念的更新、教学资源的整合、教学方式的创新以及评价体系的完善,可以有效地推进“互联网+”与高职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深度融合,提升高职经济法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水平。在今后的教学实践中,还要不断地探索与创新,根据时代的发展与学生的需要,不断地对教学改革进行优化,培养出更多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高质量应用型人才,将高职经济法教学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参考文献

[1] 柴悦. 数字经济背景下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路径完善研究[J]. 法制博览,2025(7):160-162.

[2] 薛宇. 课程思政视阈下高职经济法类课程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路径与策略研究[J]. 经济师,2024(1):181-183.

[3] 宋一娜. 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中参与式教学探析[J]. 新课程研究,2024(z1):89-91.

作者简介:魏鸾颉(1995.07)女,汉族,吉林省长春市人,硕士,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学秘书、助教,研究方向:教育学、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