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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授权体系与经理层行权效能的关系研究

作者

张鲁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211100

摘要: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成为提升国企竞争力的关键路径。文章聚焦董事会授权体系与经理层行权效能之间的紧密联系,基于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视角展开分析,提出明确授权原则等优化策略,旨在推动国有企业在新时代经济发展中不断创新。

关键词:董事会授权体系;经理层行权效能;国企法人治理结构

前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国企改革的一项核心任务,既可以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又能增强市场适应能力。其中,董事会授权体系与经理层行权效能优化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一项重要环节,决定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程度。所以研究董事会授权体系与经理层行权效能的关系,从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视角提出针对性措施具有重要意义,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有利于在市场竞争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董事会授权体系与经理层行权效能的关系分析

董事会授权体系是经理层行权的基础,其合理性直接影响经理层行权效能,表现在授权范围、授权程序、监督机制三个重要方面。

(一)授权范围决定行权空间

授权范围明确经理层权力的边界,直接决定经理层在国企运营管理中的决策空间,也影响行动自由。如果授权范围合理适度,经理层可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立足市场动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迅速做出决策。以市场拓展为例,如果董事会赋予经理层一定的自主决策权,经理层则可以迅速把握商机,通过灵活调整经营策略的方式提升市场份额。如果董事会没有赋予经理层合理的授权范围,导致经理层在面临复杂多变市场竞争环境时需要层层上报董事会审批,容易失去市场先机,容易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二)授权程序影响行权效率

规范且清晰的授权程序是保障经理层高效行权的关键,国有企业应该制定从授权发起到执行每一个环节都具有明确的流程,让经理层可以清楚知道权力的来源,明确权力行使方式,掌握权力的限制条件,这样能减少决策的随意性。以项目投资决策为例,如果董事会明确规定不同金额项目的审批权限,经理层则可以迅速判断自身是否具有决策权,明确决策需要遵循的具体步骤,从而提高决策效率[1]。如果董事会没有给出明确的授权程序,容易增加经理层的沟通成本,各个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晰,导致决策延误。

(三)监督机制保障行权效果

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有效监督机制是经理层行权效果的重要保障,确保经理层在授权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可以充分防止权力滥用。内部审计等监督主体应该协同合作,对经理层行权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在激励管理层积极履行职责基础上及时纠正行权问题。例如,国企通过开展内部审计可以定期审查经理层的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各项资金的合规使用;监事会监督管理层的重大决策,避免管理层因为追求个人利益而损害国企利益;设定明确的绩效指标,评价管理层的工作成果,这样能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董事会授权体系与经理层行权效能现状分析

目前,国企董事会授权体系与经理层行权效能现状不容乐观,限制国企创新发展。首先,虽然部分国企意识到建立董事会授权体系的重要性,但企业之间授权差异较大。例如,一些国企授权范围比较狭窄,日常经营需要层层上报董事会批准,整体决策流程较为冗长,容易错失市场发展先机;部分国企授权过度,但未能制定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经理层权力过大容易出现决策失误。其次,部分国企的授权流程不够清晰明确,未能开展标准化的操作,出现职责不清等问题。例如,一些国企在进行授权变更时没有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导致授权管理较为混乱。最后,国企未能制定完善的监督机制,经理层行权效能参差不齐[2]。内部审计与监事会等监督力量分散,没有充分监督经理层行权过程中的战略决策等内容;监事会独立性受限,不能充分发挥其对经理层的监督职能,从而限制国企健康发展。

三、基于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董事会授权体系与经理层行权效能的策略

(一)明确授权原则

首先,依法合规原则。国有企业在构建董事会授权体系时应该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规章制度,保障每一个授权环节都有法可依。尤其是在制定授权清单时需要明确哪些权力可以授予经理层,哪些权力必须由董事会保留,这样能避免出现越权授权问题。定期审查授权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而保证国企运营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其次,战略导向原则。董事会授权体系应该紧紧围绕国企战略目标进行规划,根据不同阶段战略重点进行动态化调整,保证授权与战略始终保持高度一致,为实现战略目标提供支持。例如,企业初创期的战略重点是开拓市场,可以适当加大对经理层在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授权,通过让经理层有更多的自主决策权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最后,权责对等原则。国有企业在授予管理层权力时应该清晰界定需要承担的责任,通过制定责任清单的方式明确经理层在决策失误等情况下应该承担的责任,通过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问责。这样可以促使经理层在行使权力时更加谨慎,避免出现权力滥用现象,从而保证权力与责任的平衡。

(二)规范授权程序

首先,科学制定授权决策方案。国有企业应该结合实际运营情况制定方案,更需要结合战略发展需求调整方案,促使授权与企业整体制度体系相协调。在内容方面,应该明确授权对象——是授予总经理个人,还是授予特定业务部门负责人,且需要详细说明每项授权的具体范围。在决策制定方案,需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需要由党委开展研究讨论,重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保证方案的合理性。其次,加强授权执行管理。经理层在获得授权之后则应该严格按照授权范围行使权力,通过建立授权执行台账方式记录决策过程、执行进度、执行结果等信息,有利于开展后续的跟踪与监督工作。最后,合理调整授权。因为市场环境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所以国企应该建立授权动态评估机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授权,在充分论证之后开展审批工作,确保授权调整的合理性。

(三)完善监督机制

首先,强化内部监督协同。国有企业应该整合内部审计、监事会、纪检监察等监督力量,重视从传统财务审计向全面风险管理审计转变,在关注财务数据合规性的基础上深度审计经理层行权过程。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等方式了解国有企业的决策情况,如果发现运营管理问题,则需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打破信息壁垒过程中实时传递监督信息。其次,创新监督方式。国企应该积极引入信息化技术,在搭建风险监控系统之后监测分析经理层行权过程中的关键业务数据,可以及时发现潜在异常情况。最后,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结论:董事会授权体系与经理层行权效能之间的关系比较密切,授权范围决定行权空间,授权程序影响行权效率,监督机制保障行权效果。从国企法人治理结构视角出发优化董事会授权体系与经理层行权效能,需要践行明确授权原则、规范授权程序、完善监督机制等策略。随着企业数字化转型等新趋势,应持续关注董事会授权体系和经理层行权效能的动态调整,赋予国企更广泛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陈淑影.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的策略研究[J].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社会科学,2024(3):194-197.

[2]郝春奇.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有效性研究——基于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视角[J].全国流通经济,2024(11):58-61.

作者简介:张鲁,1995.11.27,男,汉族,陕西省,大学本科

研究方向:国有企业现代化治理体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