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阶段我国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研究
杜海明
梁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山东 济宁 272600
摘要:在新发展阶段我国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工作受到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加强对我国青少年体育健康观念的普及以及健康技能的培养格外重要,同时还需要重视提高青少年体育健康能力以及身心健康,从而进一步提高新发展阶段我国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水平,实现中国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发展目标。本文探讨新发展阶段我国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的理论构建,提出新发展阶段我国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实践策略,以供相关领域工作人员参考。
关键词:新发展阶段;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实践策略
前言:
新发展阶段作为我国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阶段,从原来的要素驱动逐渐转型为创新驱动,从而实现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还需要提高我国青少年创新能力,能够适应各种环境,具备较强的竞争能力。对此,培养我国青少年健康身心非常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应对各种挑战及难题,各类教育机构需要积极转变青少年体育健康观念,努力提升体育健康能力为主,杜绝不良机构的虚假宣传,助力弘扬中国健康建设发展精神。同时做到保障学生自身权益,提高体育教育效果,注重体育锻炼提高身体健康的真正本质。对此,新发展阶段我国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成为目前我国非常重视探索的话题[1]。
一、新发展阶段我国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的理论构建
新发展阶段我国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需要满足国家政策需求,集聚社会以及政府等相关部门力量,构建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系统,完善构建多元主体协调机制,争取各方之间良好的合作共赢关系。不仅如此,我国还应该科学建立多元主体价值认同的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模式,如图1。
相关教育机构需要合理制定新发展阶段我国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框架,以此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协同治理效果,体现出多元主体的共同价值,满足不同主体的利益需求。当然,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等相关部门的协同治理也是非常重要的,多方协同合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各类问题,顺利达成新发展阶段我国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的发展目标,为协同治理实践策略的有效提出奠定基础[2]。
二、新发展阶段我国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的实践策略
(一)以制度导向约束共同价值认同方向
在新发展阶段我国需要以制度导向约束共同价值认同方向,以青少年健康教育协同治理为发展理念,与相关制度设计进行有机结合,从而能够严格规范不同主体行为,从而实现主体价值认同的协同统一,明确制度导向,约束共同价值观。对此,各主体机构需要依据青少年体育健康为教育指导方向,科学制定相关制度,并能遵循制度逻辑,实现对体育教育等各相关部门的有效约束,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及义务,清晰了解自身的工作职责,可以充分发挥出规范行为的作用。不仅如此,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需要以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为发展目标,严格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与其他相关部门积极沟通,最终统一价值发展方向,以此全面提高整体协同治理效果。除此之外,各组织教育机构还需要以坚持问题为发展导向,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的协同治理制度效用,利用长效工作机制,有效促进各主体之间的协同互动,能够满足社会各组织的供给需求,奠定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发展基础。对此,政府、学校以及社会等各方面需要以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为发展需求,完善制定相应的评价制度,以此保障各主体能够满足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的价值认同,最终实现统一规范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行为的终极目标[3]。
(二)搭建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多元平台
在新发展阶段我国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工作需要搭建协同治理多元平台,以此建立多元主体机构良好的沟通关系,实现各主体资源的有效共享,能够充分发挥出社会的公益服务作用。
首先,政府需要牵头制定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并组织各社会机构代表参与相关的管理决策工作,同时还需要加强社会组织的表达建设,满足青少年体育健康日常管理需求,不断扩展利益表达渠道,以此能够维护好各主体之间的利益。
其次,政府、学校以及社区需要构建统一的服务教育意识,并需要发挥出监管效用,积极解决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各主体之间需要主动发挥出调节作用,以此满足新发展阶段不同主体机构的发展需求。对此,创新构建资源共享平台,可以学校教育为主要导向,以此提高青少年学生自主学习能力,顺利达成新发展阶段我国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目标。通过这种方式,不仅提高各个主体对需求资源的获得能力,同时也能为其他主体提供资源,全面提高资源共享水平,以此可以获得理想的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成果。
最后,构建公益服务平台可以给予社会各组织资源支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评价效用,可以相互约束,保障平台能够高质量持续发展。对此,积极拓展资金渠道,开展青少年健康教育义务活动,以此扩宽公益活动在社会各领域的影响范围,重点强化各组织资金管理力度,从而提高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工作的社会地位。
(三)规范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主体行为方式
学校需要重视青少年健康教育协同治理主体行为方式,明确责任义务,强化市场监管力度,导致出现急功近利的负面状况,影响各主体之间的合力发展。对此,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以此提高社会各组织机构的责任感,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划清行为底线,将监督管理作用充分体现出来。不仅如此,教育机构需要树立行业标杆,积极打击违法行为,并能为社会相关组织提供价值决策,从而提高对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主体的服务质量水平,同时还可以与社会其他组织建立协同合作,以此扩大宣传力度。
总结:
综上所述,不同主体需要依据新发展阶段的实际状况,以满足社会公众需求为发展导向,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活动,与各主体积极交流,充分发挥出各方组织的优势互补效能,才能真正体现出资源共享的实质性作用,以此完善构建价值认同机制。当然,各组织必须清晰了解自身的工作职能,从而协同合作,协调治理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问题,最终提高我国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科学化水平,发挥出良好的教育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崇龙,王忠波,王忠瑞,等.新发展阶段我国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协同治理研究[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23,042(004):031-037.
[2]彭国强,高庆勇.美国体育教育制度的演进历程、治理特征与本土启示[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21,040(001):031-039.
[3]闫静,徐诗枧.我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的涓滴模型建构及实践探究[J].体育文化导刊,2024,000(005):06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