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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质量监管与市场规范化发展研究

作者

唐敏 沈明伟 赫涛 陆为学 何爽 石宁 李小昭 石艳

义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锦州市太和区应急事务服务中心

摘要:农机质量安全对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农机化生产的效率和效益都有着重要影响。在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工作里,应当始终将农机质量监管当作农机化重点任务来落实,健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强化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农机质量监督工作有序推进,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关键词:农业机械;市场监管;问题;措施

农机装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和质量水平,是构建高质高效农机化生产体系的物质技术根基。进一步而言,农机产品质量与农机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紧密相关,构建农机产品质量控制和监督监管长效机制十分必要。不过,这一机制在实际落实中涉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环节,存在诸多现实问题。

1 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监管机制

1.1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组织相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生产、销售的产品实施抽样、检验,并按规定对抽查结果进行公告和处理。对于农机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针对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企业,以及用户和相关组织反映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从成品仓库内待销产品或市场上的农机产品中随机抽取样本进行检查。当前,国家质量监督抽查是监管农机产品市场质量的主要方式,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农机产品质量起到了关键的监督作用。

1.2 农机化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农机化主管部门通过多途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在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处理上,县级及以上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依据《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受理并调解农机质量投诉,技术人员深入分析故障原因,还会定期分析汇总投诉情况,提出质量监督建议;在质量跟踪调查方面,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使用者投诉与农业生产实际需求,对在用特定农机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及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及时公布结果;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其规模递增、范围扩大且机具应补尽补,使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受益,同时推动了农机产品质量提升,激发企业生产优质农机产品的积极性。

1.3 农机产品试验鉴定

全国农机试验鉴定机构通过科学的试验、检测和考核,对农业机械的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给予技术评价。这不仅有助于推动生产企业的技术进步,还为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为农机化技术推广以及用户选择合适的农机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参考。此外,农机试验鉴定机构会采用获证产品证后监督的方式,定期针对已通过鉴定的产品开展产品一致性检查,核实产品结构、型式和主要技术参数的变化是否超出规定范围,一旦发现企业违反相关规定,便会进行书面告知或约谈。

2 农机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

2.1 农机质量监管人员数量不足且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由于专业技术人员短缺,从事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工作的仅有 2 名工作人员,而且他们还需兼顾其他农机化工作。这就导致在对农机经销、维修企业进行监管时,无法做到全面检查,只能进行抽查,难以确保监管工作的全面性和细致性。

2.2 农机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极大地推动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然而,这些法律法规仅赋予农机部门农机质量监督权,却未授予行政处罚权,这使得法律法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大打折扣。农机部门在单独执法时缺乏足够的力度,在日常监管尤其是重要农时季节的打假工作中,如果没有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农机质量监管工作将面临诸多困难,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2.3 经费严重短缺

一方面,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和打假工作缺乏专项经费支持。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负责农机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在对农机经销企业进行检查时,只能依靠电动车出行,没有专门的交通工具,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率和范围。另一方面,培训经费匮乏。目前,农机质量管理专业知识水平普遍较低,急需开展人才培训,但由于经费不足,培训工作难以有效开展,严重制约了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发展。

3 加强农业机械质量监管与市场规范化的工作措施

3.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优势,借助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农机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3?15” 消费者权益日、农机打假 “夏季行动” 以及金秋科普 “三下乡” 等活动,积极开展农机普法下乡和现场咨询活动,向农民普及农机识假辨假知识和科学使用方法,增强农民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引导他们主动参与到农机质量监管工作中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机质量的良好氛围。加强与质检、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定期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检查行动,加大对农机市场的监管力度。通过 “三下乡”、“阳光工程” 培训、“三夏”“三秋” 现场演示会等活动,积极开展农机技术培训,推广新机具、新技术。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宣传和推荐优质名牌农机产品,引导市场树立选优用优的观念,促使企业认识到质量是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进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2 强化监督管理队伍建设

进一步明确农机质量监管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责任层层落实,不留管理空白,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人才是做好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核心资源,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社会招聘充实人员队伍,开展多元化培训提升人员素质,改革激励机制激发人员活力,充分调动农机质量监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打造一支层次合理、技术精湛、知识结构多元化、富有创新精神且团结协作的农机质量监管队伍。

3.3 强化投诉监管,提升质量监管能力

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提升质量监管能力。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及时受理并认真处理各类农机投诉,切实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真心实意为农民办实事、尽心尽责为农民解难事、全心全意做好服务工作。在质量监管工作中,树立全面监管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理念,开展多元化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公益性职能。搭建农机质量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强化农机产品质量信息公开和反馈制度,完善网络体系,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3.4 加强农机质量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国家农机 “三包” 规定的要求,对农机经销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督促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农机售后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能力,保障服务质量。加强农机质量监督,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积极向农民推荐优质廉价的农机产品,提高农民选购农机时的鉴别能力,帮助农民妥善解决质量纠纷。农民购买到先进优质且价格合理的机具,能够降低投资风险,减少投资、使用和维修成本,提高投资收益比,提升工作效率,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难题,进而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机市场的执法管理,尤其是加强对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监管。通过常态化的宣传、检查、打假、处罚等手段,规范农机经营行为,让企业和个人充分认识到自身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销售者要严格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明确自身承担的 “三包” 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结束语

在宣传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免费管理等农机政策的同时,要积极向农民群众普及农机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农民在选购和使用农业机械过程中的维权意识。通过组织开展市场打假和农机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净化农机市场环境,打击不法经营行为,扩大农机维权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农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参考文献

[1] 张小允,李哲敏,肖红利。提高我国农机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探析 [J]. 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18,20 (04):7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