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校企协同育人背景的财税大数据实践教学模式探索
杨雯婷 李朝琼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云南爱尔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在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财税大数据应用被列入其中。客观而言,财税大数据的推广和全面使用既是顺应财政税收征管改革潮流,也是将财税管理过程中局部存在的不完善、低层次的手工操作升级为标准化、规范化的过程。尤其是伴随“金税四期”等的提出和全面落地,加速了整个社会对财税大数据的使用进程,财政税收的监督管理方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人才需求的角度来进行分析,财税专业的学生既要具备有关财政、财务、税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还要掌握具体的涉税业务、会计账目处理分析、税务筹划等方面的具体技能,能够对包括企业在内的一系列市场经济主体可能遇到的财税风险进行深入探究和细致把握。本文旨在探究以校企协同育人为背景的财税大数据教学实践模式构建,在分析其必要性的基础上,总结这种教学模式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阻力和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构建路径和实施办法,以期相关研究内容能够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提供参考和启示。
关键词:校企协同;育人;财税大数据;教学改革
职业教育体系当中的财税大数据,强调通过对财务和税务数据进行深入的整合与有效优化,借助现代科技实现对其的有序和完整管理。广大企业作为我国最为重要的税源,强调其与教育系统之间的结合,以校企协作育人为背景,开展财税大数据实践教学的模式探索,能够为全社会范围内生成更加具有综合性、完善的财税管理体系提供技术和人力支撑,至于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则是本文中笔者所要重点探究的问题。
1.必要性探索与总结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对学生实践、创造能力的培养是非常关键的问题,其就业以及职业创造能力的提升也是社会各界需要共同参与的事项,而要想达成这一目标,也需要学校方面从创新教育模式、推进实习实践等角度采取措施,更需要学校在追求校企协作的过程中,在财税问题和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广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当下,对财税大数据实践教学模式,进行探索、实施。
财政学作为一门基础性应用学科、财税大数据作为一门新晋专业学科,都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但现阶段行业内同时精于财政税收业务,同时在计算机应用、数字化和信息化技能方面具有较为完善的复合型人才十分稀缺。较之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将培养财税大数据方面的人才作为一项重要议题,国内现有的院校很难单纯通过一门课程完成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这意味着学校需要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和设计,落实相应的人才培养目标。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正式颁布,“金税四期”的正式落地实施,税务机关对广大企业的涉税监控可谓愈发严格。虽然目前所有的财税监管机构都开始采取数字化、信息化的方式对财税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强调在监管过程中对大数据的有效应用,但是不少高校在落地财税大数据的相关课程设计和教育体系规划过程中,手动操作的部分较为突出,这不仅严重落后于社会发展和建设的节奏,也很难实现学校本身在人才培养方面的目标和定位,与更多市场经济主体的人才诉求可谓背道而驰。
2.校企协作育人背景下财税大数据实践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优化人才培养机制、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是校企协作育人背景下,财税大数据实践教学模式实现所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2.1人才培养质量有待提升
要想顺利完成有关财税大数据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和使用,校内的实践课程体系设计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学条件需要进一步完善,否则这些问题都存在会影响到应用型内涵建设的成效,导致校企协作完成的人才培养,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2.2人才培养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
现阶段影响校企协作育人的阻力之一,是双方缺少有关合作的推进策略、推动模式、运行保障机制。以财税大数据实践教学为例,其在教学设计和过程中避免不了多专业的融合、多科目的涉猎,在无法摆脱传统人才培养模式阻力和弊端的基础上,直接导致学校、企业以及师生各自期望之间存在差距,并不利于人才培养机制的进一步优化。
2.3师资队伍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强化
缺少骨干教师、高层次人才以及“双师型”教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级职称、拥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不足是目前多数院校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在追求校企协同育人的背景下,在致力于探索财税大数据实践教学模式探索的过程中,已有的师资队伍如何进一步实现优化和升级,是很多学校需要迫切处理和应对的问题。
此外,包括青年教师在科研、教学方面存在的能力不足,高水平实践教学欠缺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学科发展方向以及科研定位需要进一步明确等问题,也会对师资力量产生影响。
3.基于校企协同育人的财税大数据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探索
这种教学模式呈现的是由点到面、由浅到深发展的过程,即通过实践应用不断提升学生灵活应用理论知识的本领,实现对思维方式的重构,在提升其创造性思维的基础上,也促使其在面临具体财税问题的时候,其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得到显著提升。宏观范围来看,我国众多院校关于财税大数据实践教学水平可谓参差不齐,但是整体对于人才的培养和方向,大多围绕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展开。究其原因在于全社会范围内,在针对具体的财务和税务工作愈发看重大数据在其间所能起到的作用,由此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进行不同程度的财税大数据实践教学模式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1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生成与企业实现高度衔接的实践教学体系
学校和企业双方需要以协同育人为原则,针对财税大数据生成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规范教学计划设计、教学模块构成,建立考核标准及评价机制,辅助学校方面生成更加具有可行性的管理机制与教学组织。通过实训,学生可以保证自身在校所学能够快速满足岗位所需,对于提升其创新、创业意识有着颇为积极的影响。
3.2优化人才培养机制
3.2.1积极推进“互联网+纳税服务”实践
为了对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进行培养,学校方面需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以“互联网+税务”为主题的实训活动、模拟创业活动;坚持以校企协同为基点,组织学生开展有关财税管理的业务实践,不断提升学生应用财税大数据的能力和本领。
3.2.2校企协作进行实验教学软件的开发
针对财税大数据实践教学所需要匹配的软件,需要由校企协作,共同研发。而在具体协作研发的过程中,既要保证师生的广泛和全程参与,加速产教融合的创新;也要在实现“产学研”合作的基础上,利用科学研究反哺教学、利用岗位实训辅助教学,开发多种可以由校企共同署名的,具备研发专利和共同署名资格的软件专利著作权。
3.2.3“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生产”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在追求优化人才培养机制的过程中,校企双方可以通过打造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与生产相结合,通过签署专项育人合作协议,尝试在会计、税收、信息技术等专业开展财税大数据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创新实践。针对具体的人才选拔及培养方向,学校需要和企业一道完成人才培养目标的设定,制定清晰的人才培养计划,包括课程体系和实训教学的具体内容,并对整个人才培养的过程展开监控、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评估、对毕业生工作进行指导,围绕“财税大数据”的命题和需要,形成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特色。
3.2.4丰富财税大数据实践教学形式
(1)专业课堂进行同步试验
对财税大数据科目而言,学校方面可以在理论结合实践的基础上,尝试将企业所常用的防伪税控软件导入课堂,展开实训教学和操作技巧的讲授,进一步提升学生对税务开票系统的功能模块、工作原理以及相关流程的理解。
(2)综合性实践
其主要是指分别从企业端和税务端分析财务、税务方面的数据,再将税务监管机构和企业作为具体的实践对象,围绕企业纳税流程以及税务监管机构的征税流程进行教学实践,目的在于提升学生基于财税理论以及实务知识,分析和解决财税方面问题的本领。
(3)专业性实践
专业性实践的前提是学生已经具备了扎实的理论基础,比如当引导学生进行有关纳税申报方面的实验时,其需要具备足够的税法理论,包括各种涉税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在具体实验过程中需要以掌握不同税种的申报要领为目标,明确不同申报所需要使用的资料、系统录入步骤等,同时针对不同行业的具体涉税事项、享受优惠政策展开分析。
(4)社会实践
这是经过高等教育培训的学生走入社会之前所需要经历的最后一个培训环节,此时学校需要通过与企业、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让学生通过专属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来生成日后适应岗位诉求、为社会所要的本领和技能。学校方面基于联动开发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可以在投入使用过程中发现其存在的优势、暴露的不足,通过和企业的共同探讨、在财税机关的指导和建议下,打造更加完备、更具有前瞻性的硬件资源和实训环境,为丰富教学实践模式、巩固和完善社会实践成果提供助力和支持。
3.3多元化效益格局的打造
其主要是指校企协作育人背景下,需要由校方和企业携手,完成双向引进和促成、培训与服务的多元化效益格局。毕竟任何自发性的创意和创新行为,都需要和专业的课程体系、教育内容相结合,才能打造出真正意义上为社会、为时代所需要的人才。如此也可以让企业获得全新的发展动力,让学校内部的教育工作者获得继续教育的空间和契机、被培养的对象获得来自学校和企业双方的资源,有益于基于财税大数据实践教学模式所形成的良性的、循环生态教育发展体系。
综上所述,校企协作育人的背景下,财税大数据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注定是持续进行、不断完善的过程。而要想顺应时代要求,积极应对社会财税工作对人才提出的新需要、新诉求,无论是企业还是学校都需要在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加强案例学习的过程中,尝试创新,尝试赋予财税大数据更为丰富的教学实践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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