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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 模式下工程项目造价管控难点研讨

作者

夏阳阳

甘肃新美城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 兰州 730000

近年来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房屋建筑及基础设施领域的渗透率呈现持续提升态势,政策层面通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加速推进建设组织模式变革。总承包商基于利润最大化动机进行的方案优化往往诱发工程量清单的根本性变动,而传统按图计量规则对此类变更的约束效力显著弱化,加之市场缺乏针对EPC 项目的动态投资监测标准体系,导致三超问题逐渐演变为制约该模式健康发展的痼疾。

一、EPC 模式下工程项目造价管控难点分析

(一)设计深度不足引发预算偏离

EPC 模式下设计施工责任主体合一特征导致招标阶段设计深度普遍薄弱,投资方在缺乏完整施工图条件下签订的固定总价合同实质建立在预估工程量基础上,随着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细节逐步深化,必然出现施工工艺调整和设备选型变更等不确定因素,此类设计演进过程造成初始工程量清单与现场实际需求之间难以避免的系统性偏差,而总承包合同刚性计价原则又限制投资方对预算调整的合理干预空间,最终形成招标控制价与竣工结算价之间的非预期差额持续扩大趋势。

(二)过程监督权限消解成本约束

传统施工承包模式中投资方对工程变更签证的核心审批权在EPC 架构下呈现实质弱化态势,当设计施工融合为单一责任主体时,总承包单位基于技术优化或施工便利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自然具有专业权威性,投资方现场管理人员在缺乏独立技术顾问支持条件下难以对变更必要性及费用合理性作出专业判断,尤其在涉及施工工艺替代和材料设备选型调整等专业领域,监理方造价控制职能被合同架构限制在程序性形式审查层面,导致过程造价管控丧失关键性监督节点[1]。

(三)界面责任模糊诱发变更争议

总承包合同中关于工作范围界定的技术条款通常采用功能描述方式替代传统施工图的物理量描述,这种基于功能需求的发包模式在实施阶段面临承包商义务范围理解分歧,例如土方工程中现场地质条件与预期不符的处置责任归属,专业分包工程与总包工作面衔接的界面费用划分,以及不可预见地下埋藏物处理成本承担主体等问题,现有合同条件缺乏清晰的权责判断标准体系,致使变更争议演变为造价失控的频发诱因。

(四)计价规范滞后限制动态控制

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主要基于传统施工总承包模式构建,其以施工图纸为计量基础的核心规则难以适应EPC 项目边设计边施工的渐进明细特性,特别是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功能调整或建造标准提升时,总承包商依据定额组价的定价机制无法准确反映设计优化带来的真实成本变动,而投资方又缺乏对综合单价调整幅度的科学核验依据,最终形成结算阶段合同双方对变更费用计价原则的立场性对立局面。

二、EPC 模式下工程项目造价管控的优化策略

(一)契约设计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在招标文件编制环节构建多层次投资控制框架,基础设计任务书需明确建筑功能分区荷载指标与机电系统能效参数等技术限定要素,同步建立关键材料设备的品牌短名单制度与价格锁定周期,合同专用条款中设立分阶段设计审查与经济性校验双控节点,例如方案设计阶段验证结构体系选型的经济适配性,扩初设计阶段复核设备选型参数与成本预算的匹配度,施工图深化阶段实施建造标准与招标控制价的联动校核,通过引入限额设计履约保证金制度约束设计优化方向,同时配套经济性偏离的阶梯式处罚条款,针对可能出现的重大设计变更建立分类响应机制,例如主体结构变更启动重新议价程序,装饰材料替换启用预设品牌价差补退规则,材料规格调整执行合同约定的等级差价计算公式,形成契约化的造价动态调控执

行路径。

(二)过程跟踪审计嵌入协同管控

建立融合设计代表与造价工程师的现场联合办公机制,开发基于 BIM模型的实时造价比对监测平台,在施工图深化环节即时标注超出原招标特征的设计修改点并生成造价影响预警,运用动态成本台账对地基处理、主体结构、设备安装等关键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分阶段造价封样控制,制定技术核定单的三级审核流程特别是增设投资控制工程师的经济可行性签认环节,对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工艺替代方案实施“技术论证+造价验算”双轨评审制度,要求同步提供至少三家供应商的同质设备报价对比分析及行业协会认证的工法可行性报告,对于涉及建造标准提升的设计变更必须出具包含造价增减额的专项说明文件,通过工地例会中的造价专项议题模块固化多方会商决策机制,实现变更方案与造价控制的同步审批。

(三)界面风险量化明确责任分担

招标阶段编制界面风险清单与量化责任矩阵表,重点约定勘察地质条件与实际差异的误差分级处理机制,例如地勘资料误差率在 12% 内由业主承担基础变更费用,超范围偏差启动专业机构仲裁程序,建立地下障碍物处置的责任溯源规则,区分施工场区既有管线保护责任与新发现文物的应急处理费用分担,在专业工程界面划分方面预先编制工序穿插移交标准手册,精确规定各分包单位工作边界及工序交接面的场地移交条件与时间窗,配套制定停工待料损失的计算公式与窝工机械台班计取标准,针对设计变更导致的拆改作业特别设定破坏性拆除与恢复施工的费用补偿计取原则,形成以原始施工计划为基准的工序干扰量化评估模型,确保各类边界争议均能参照预设技术标准即时判定责任比例[2]。

(四)动态计价基准适配模式特性

重构适应边设计边施工特征的进度款支付体系,将传统按图计量模式转为分阶段预算控制模式,依据设计进度将总体预算分解为桩基工程、主体结构、安装工程等阶段性目标值,在施工图分批交付节点实施“预算编制-过程审计-三方确认”的闭环控制,针对设计深化导致的工程量变化建立变更估价三阶模型:基础变更采用投标报价的相同单价,新增项目参照定额组价下浮率计算,工艺创新项目启用实耗量测算模板,开发清单扩展条目编码规则解决建筑功能变更造成的项目缺项问题,例如钢结构加固补强措施对应新增清单子目,幕墙性能升级触发的材料替代启用系统报价重组机制,引入省级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专项工程价格指数,对超过合同约定波动幅度的人工主材执行指数调差法,形成可动态响应市场行情的风险分担机制。

总结

综上所述,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核心矛盾源于设计施工一体化进程中对传统造价控制逻辑的深层解构,其权责结构重塑在提升建设效率的同时亦导致投资控制链条关键节点的结构性弱化。未来研究需进一步探索BIM 技术与造价大数据的融合应用场景,重点突破设计阶段造价仿真预警模型的算法瓶颈,建立涵盖各类工程特征的EPC 项目工料机消耗量指标库,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框架体系,最终实现造价管控从被动响应变更向主动引导设计的范式跃迁,为建筑业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工程管理模式创新提供底层支撑。

参考文献

[1]李剑,庞玉成. EPC 模式下工程项目造价管控难点分析 [J]. 建筑设计管理, 2023, 40 (09): 59-64+72.

[2]方宇通,郭鸿伟,石春海,等. EPC 模式下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研究[J]. 中国招标, 2025, (03): 183-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