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人员心理综合护理干预效果分析
宋婷婷
岱山县中医医院 316200
在押人员因环境封闭、自由受限及社会关系中断等因素,易出现焦虑、抑郁、冲动等心理问题,不仅影响其自身身心健康,还可能引发监管安全风险[1]。目前针对该群体的心理干预多以单一疏导为主,缺乏系统性与持续性,效果局限。心理综合护理干预通过整合心理评估、认知疏导、行为训练及社会支持等多元措施,为在押人员提供全方位心理支持[2]。本研究将分析综合心理护理干预在改善在押人员心理状态的有效路径,为特殊人群心理护理实践提供依据,详情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纳入2023 年8 月至2024 年8 月间看守所中46 名在押人员为研究对象,均为男性在押人员;无严重精神疾病史及认知障碍,可配合完成量表评估。通过随机数字表法分组方式,将其分为观察组23 名,年龄20-58 岁,平均( 39.28±3.36 )岁,刑期1-10 年,平均( 5.30±0.24; )年。对比组23 名,年龄 20-58 岁,平均( 39.24±3.29 )岁,刑期1-10 年,平均( 5.31±0.26 )年。两组在押人员的年龄、刑期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P>0.05 ),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比组采用常规护理:每日安全巡查、遵医嘱开展健康宣教,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健康讲座与集体文化活动,提供基础心理咨询,记录在押人员日常行为与情绪变化,及时反馈异常情况并协助处理。
观察组实施综合心理护理干预:每周 1 次一对一访谈,结合 SCL-90评估结果与个人背景建立档案,采用认知行为疗法纠正负性认知,针对焦虑、抑郁等情绪进行针对性疏导,帮助重构自我认知。每月2 次主题活动,每组8-10 人,围绕情绪管理、人际适应等主题,通过角色扮演、合作游戏等形式,提升情绪调控能力与人际交往技巧,针对不同罪名群体设置专项讨论模块。每日1 小时正念冥想或放松训练,缓解躯体不适;设“情绪宣泄角”提供释放渠道,联合民警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以亲情会见时长等作为奖励。每季度组织远程亲情视频,邀请刑满人员分享经验,为刑期较短者开展社会适应培训,动态调整干预方案。
1.3 观察指标
表 1 SCL-90 评分(分)

比较干预后两组在押人员的症状评分情况,采用SCL-90(症状自评量表),包含10 个症状因子:躯体化、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其他。采用 1-5 级评分法,得分越高症状越重。
1.4 统计学方法
( x s )为计量资料,t 检验,P<0.05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数据研究应用 SPSS25.0 软件分析。
2 结果
观察组SCL-90 评分低于对比组, P<0.05 ,如表1。
3 讨论
在押人员作为特殊群体,其心理状态受多重因素交织影响。羁押环境的封闭性、自由权利的受限性、社会角色的突变性,以及对前途的不确定性,均可能导致其产生复杂的心理应激反应[3]。研究表明,该群体中焦虑、抑郁、敌对、偏执等心理问题的发生率显著高于普通人群,这会影响其身心健康,也给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带来潜在风险。心理问题的累积与恶化,往往会降低在押人员对监管措施的配合度,阻碍其思想改造进程,甚至可能加剧其再犯罪风险。因此,对在押人员实施科学有效的心理干预,既是保障其基本人权的体现,也是维护监管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当前,针对在押人员的心理干预多以单次心理咨询、危机干预为主,缺乏系统性评估、个性化方案及长期跟踪,难以从根本上改善其心理状态,干预效果的持续性与稳定性不足。心理综合护理干预作为一种整合性干预模式,强调从心理评估、认知重塑、情绪疏导、行为矫正到社会支持构建的全流程介入,通过多元化措施满足在押人员的多层次心理需求。其核心在于结合在押人员的个体特点(如犯罪类型、人格特征、成长经历等)制定个性化方案,通过持续性互动与反馈机制,帮助其建立积极认知、调节负面情绪、提升心理适应能力。本研究旨在探讨心理综合护理干预对在押人员心理状态的改善效果,通过构建系统化干预路径,对比分析综合干预与常规心理疏导的应用价值,为优化特殊群体心理护理策略提供实践依据。结果显示,观察组 SCL-90 评分低于对比组( P<0.05 ),提示心理综合护理干预在改善在押人员整体心理健康水平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综上所述,心理综合护理干预能达到对在押人员心理问题的纠正,释 放其心理压力,恢复其心理健康,有利于看守所和谐稳定环境的构筑。
参考文献:
[1]钟伟芳,郭永兴.心理弹性对服刑人员亲社会行为倾向的影响[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24,53(5):449-454.
[2]陈卓生,叶勇豪,邢红枚,等.家庭亲密度对服刑人员犯罪态度的影响:相对剥夺感与心理健康的链式中介效应[J]. 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24,32(5):655-660.
[3]周昱昊,张萌.服刑人员感知侵扰性与心理逆反:受控动机和愤怒情绪的链式中介作用[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25,33(1):19-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