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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消防”在消防综合监管中的运用思考

作者

孙正明

芜湖市湾沚区消防救援大队 安徽省芜湖市 241000

摘要:近年来一些重特大火灾事故中均暴露出消防综合监管中行业部门、属地政府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空转虚化、失察失管的普遍现象。针对当前消防综合监管中的不足,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简单消防”理念并就其在提升监管实效运用方面提出一些思考意见。

关键词:消防安全 综合监管 简单消防

一、引言:

近年来一些重特大火灾事故中均都暴露出消防综合监管中行业部门、属地政府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空转虚化、失察失管的普遍现象。面对日益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笔者结合多年工作实际提出“简单消防”理念,目的是推动各级在消防综合监管中紧抓核心要素,形成通俗易懂、人人可为、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实现逐步提升工作实效的目标。

二、当前消防综合监管存在的不足

(一)日益严峻的火灾形势凸显监管责任的缺失。

近年来接连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事故均暴露出“多因一果”的普遍性问题,行业部门、属地政府监管责任及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层层失守,最终“小施工引发大事故”“小火引发巨灾”,传统“九龙治水”的监管模式,看似大家都在管,但谁都没有管好、管到位,职责不明晰、重点不突出、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消防综合监管质效差。

(二)过度依赖消防部门的监管窘境没有明显改变。

“九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多合一”沿街门店等易发生“小火亡人”场所及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畅通“生命通道”等消防专项整治行动,涉及监管链条长、监管部门多、职责分布广,传统消防“单打一”的监管模式,始终处于“末端推动源头、治标不能治本”的监管窘境,且在推进过程中各行业部门、属地政府过度依赖消防部门,认为消防工作专业性强,检查内容繁杂,工作人员无法胜任,从而出现“不愿管、不会管”及推卸责任的现象。

(三)消防专业监管力量不足问题明显

改革转制后,由于体制、机制的变化,监管牵头主体逐步形成消防机构单打独斗的局面,再加上当前人员转岗、基层大队执法岗位编制不足的问题,很难完成严峻复杂的消防综合监管任务,目前笔者所在地基层大队执法人员平均仅有四五个人,却承担着一个区(县)繁重的的消防工作任务,消防救援机构人少事多,疲于应付,很难抽出时间高效推动消防综合监管任务。

(四)社会单位员工消防意识不强、能力不足的问题普遍存在。

在实行消防行业标准化推广过程中,“台账至上”现象有所抬头,社会单位消防管理过多迷失在责任制、各项工作记录等台账中,过度留痕却忽视了火灾防控的核心和本质,如火源的管理不到位、固定消防设施不会操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封堵等问题比比皆是,反映出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形式主义严重,大多停留在口头上和书面上,工作主动性不强。

(五)社会单位和民众参与度不高。

行之有效的消防监管方向就是“全民防火”、“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传统的大排查、大整治,大多由政府和部门唱“独角戏”来做消防监管工作,简单采用关、停、封、罚等运动式手段,社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度不高,没有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消防综合监管始终处于低水平徘徊,无法实现消防安全的稳定有序。

3、“简单消防”理念的可行性探讨

目前消防综合监管存在的不足导致在事故追责中行业部门、属地政府面临着很大压力,怎样提升消防综合监管质效已是高质量消防安全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简单消防”理念聚集本质安全。

笔者所述“简单消防”理念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专业术语,而是一种通俗化、实践导向的消防理念,本质是促使监管“回归常识、聚焦关键、人人可为”,用最直接、最易操作的方式解决消防安全的根本问题,守住消防安全底线,适用于非专业消防人群消防综合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围绕火灾风险防控核心

首先是“防什么,怎么防”,围绕可燃物和起火源两个核心管控,精准防控火源的发生,控制易燃可燃物,防止引燃或引发蔓延扩大;其次是一旦发生火灾,能有效控制初期火灾的蔓延扩大,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人人会操作、会使用;三是火灾发生后具备疏散逃生条件,避免人员伤亡。可防可控,最大限度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是提升消防综合监管的必要途径。

(三)理清消防安全检查在综合监管中的职责定位。行业部门、属地政府消防安全检查是“三管三必须”在消防综合监管中的具体体现,是法定职责,是对监管范围内所有单位、场所的检查;消防救援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是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对重点单位和一定数量非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在综合监管中让专业消防干消防专业的说法是片面的,前者重在制定规范标准,后者重在全民推动落实,“简单消防”理念的普及将极大转变消防综合监管中“不愿管、不会管”及推诿扯皮现象。

4、“简单消防”在消防综合监管中运用的思考

(一)在消防综合监管中的积极作用。

消防规范标准太多客观上造成了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不知道干什么和怎么干,最终可能被追责,而“简单消防”理念就是旨在推动社会消防工作的“去神秘化”,非专业人员也能迅速掌握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法,消除对消防工作的畏难心理和对消防部门的依赖,弥补消防监督人员不足的困境,建立“专业支撑+社会参与”的韧性治理格局,提升工作效率,打造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双落实”的双赢局面,逐步打破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的格局。

(二)搭建综合监管新安全体系。

当前消防工作正在从传统的灾害应对向全要素风险管理转型,运用“简单消防”理念构建政府主导、科技支撑、市场参与、社会协同的现代消防治理体系,引导“专业垄断”向“全民共治”转变,构建“专业监管做精、简单消防做实”的安全结构,逐步推进标准化和可持续性发展,实现安全标准与治理效能的双重提升,形成精准防控的新型安全格局。

(三)结合信息化手段,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简单消防”有助于加快“智慧消防”与“智慧城市”建设深度融合,运用信息技术评价消防安全等级,驱动以“风险+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现监管力量精准投放,有效缓解“人少事多”监管现状,助力消防综合监管改革取得新突破。

(四)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的运用。

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是预防火灾、降低火灾风险的重要手段,目前风险评估报告大多是区域性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不强。笔者认为应当强化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地位,运用“简单消防”理念,更灵活、快速地对地区、行业、社会单位进行隐患识别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形成权威性、合理性评估意见,用以指导消防工作开展,并通过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形成良性循环。

(五)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和“群防群治”中的运用。

社会单位标准化管理是消防监管的重要方面,每个单位的规模、危险性等都不同,一把尺子很难量到位,需要运用“简单消防”理念制定有针对性的举措,提高消防工作成效,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三自主、二公开、一承诺”等都是有效运用。通过“简单消防”理念,有效推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从“被动合规”到“主动安全”的转变,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群防群治局面。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简介:孙正明,男,1975年7月,1998年7月毕业于河北廊坊武警学院,现任芜湖市湾沚区消防救援大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8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