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公共体育服务治理的运行逻辑、现实困境与推进策略
柯航
武汉文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300
1. 研究目的
“十四五”以来,我国民生公共体育服务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体育服务、全民健康等民生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1]。在2022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中指出:“顺应县城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选择一批条件好的县城作为示范地区重点发展。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增强县城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2]”县域治理作为承接城乡发展的重要支点,也是提升民众幸福感、获得感的行动逻辑。2023 年,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多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建设完善乡村全民健身设施,实施乡村公共健身设施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制定乡村公共健身场地和器材配置标准,按标准补齐乡(镇)、行政村(社区)健身场地和器材配置短板,建设完善县级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等场地设施。积极推进县级公共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中心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3]”县域体育治理作为公共体育服务的发展基础,有着非同寻常的发展意义,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任务在基层,推行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落地的责任主体在基层,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也在基层 , 创新基层民生发展是国家发展战略的科学布局,在此前提下县域部门公共体育服务治理的转型升级,亦是我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实践方式中的关键一环。
2. 研究方法
2.1 文献资料法
系统梳理关于基层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为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框架。
2.2 实地调查法
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研,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一手数据,了解公共体育服务的现状和问题。
2.3 案例分析法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县域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
3. 结果与分析
3.1 县域绩效评估机制不健全
在县域公共服务治理的过程中涌现了许多明显的问题,绩效评估机制的缺失,是阻碍县域体育治理发展和补漏洞的显著难题。在绩效评估机制的建设上,不论是县域还是上级部门,现目前依然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故而在实施公共体育服务治理上,有许多的指标无法进行量化,特别是在居民体验感、幸福感、满足感等相对较为主观表述方面内容,无法准确得到提升,在这个过程中指标体系的不完善,势必会导致部分关键指标表述制定上不完善,无法精准实施锚定目标,实践过程中忽视了服务的便捷性、创新性和获得性等维度。
3.2 县域体育治理政策法规缺失
我国现行体育法规政策起步发展较晚,现有《体育法》虽为县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协同治理提供法律依据,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城乡壁垒逐步模糊,县城居民对非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增加,仅靠笼统的《体育法》总则要求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如对非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规范存在不足,导致县域内基本与非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差距加大。县域体育治理也涉及了众多领域的政策法规,但地方性政策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存在一定的差异,尤其以偏远地区更为凸显,无法做到因地制宜和因人而异,在政策的制定、衔接、内容协调等方面存在壁垒和矛盾,现有政策虽有相关的涉及和实践,但在具体的内容实施上依旧不够细致和明确,难以在实践过程中发挥作用。
3.3 县域公共体育服务不匹配
在县域公共体育服务中,供需不匹配是其中一个显著的问题。随着县域经济发展的持续推进,居民收入水平逐步得到指数性增长,对于体育服务的消费需求,已从简单的基础性购买体育商品,转变为更为精致化、多元化和高品质的方向转变,例如居民过去多是以消费体育服饰、鞋类等运动产品,在体育锻炼上更多依赖于健步走、广场舞、公用健身器材使用等简单的体育需求,在新媒体、AI 技术普及的现代社会,融媒体的形式发展降低了居民参与多样性体育活动的准入门槛,间接的影响群众提升了公共体育服务的期望值,多样化需求不断涌现,而现有公共体育服务规划缺乏前瞻性和科学性,政策文件起草、规划论证、实施和执行上有时间上的滞后性,也就存在去年的政策规划不适配今年的新发展形势。
4. 结论与建议
4.1 健全县域绩效评估机制,提升基层公共体育发展适配度
在绩效评估机制的建立上,需打破部门壁垒,由体育部门牵头,联合多部门组建评估工作小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合作等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社会公信力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线上可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渠道发布评估问卷,方便居民填写和提交。线下则可以在人员流量较大的区域设立评估意见箱,组织社区活动收集居民的反馈意见。同时,为了确保居民反馈意见得到有效处理,应建立专门的居民反馈意见管理平台,对居民的反馈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及时回应居民关切,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
4.2 完善县域体育治理政策法规,优化政策锚定准确度
推动出台专门针对县域公共体育服务治理的法律法规,明确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的职责和权限,为县域体育治理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对现有体育政策法规进行细化和完善,增加可操作性条款。例如,在《全民健身条例》中增加关于县域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具体规定,明确资金投入比例、设施维护标准等。根据县域体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其与时代发展相适应。例如,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适时调整关于体育设施用地规划的政策法规,以满足县城和农村地区对体育设施的需求。
4.3 强化县域公共体育服务质量,升级供需服务完善度
定期开展居民体育需求调研,通过问卷调查、社区走访、网络调查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居民对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和期望。例如,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居民体育需求问卷调查,覆盖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等群体,收集居民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体育培训等方面的需求信息。利用互联网和移动技术,搭建政府与居民沟通的平台。例如,开发“县域公共体育服务”手机应用程序,设置需求反馈、意见投诉、服务评价等功能模块,方便居民随时提交需求和反馈意见。
5. 结语
县域体育治理发展是国家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实践一环,县域作为承接城乡的纽带,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有着较为明显的枢纽作用,从现实审视,县域体育治理融合发展仍面临诸多的困境和挑战,唯有秉持与时俱进的发展策略,紧跟时代步伐从而破解县域体育服务治理的众多难题,也为推动基层改革创造无限可能与机遇。
参考文献
[1] 人民日报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民生领域财政投入持续增长 [EB/OL].(2022-03-09).http://www.12371.cn/2020/11/17/ARTI1605571578460162.shtml.
[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 见 [EB/OL].https://www.gov.cn/zhengce/2022-05/06/content_5688895.htm,2022-05-06.
[3] 国家体育总局. 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EB/OL].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6/content_6888286.htm,2023-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