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困境与对策
关毅明
广东省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528437
摘要: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功能复杂,火灾风险高,当前消防安全检查在执行、技术、协同等层面存困境,亟待化解,本文聚焦于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这一重要议题,阐述了在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面临的困境,通过深入分析这些困境的成因,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旨在提高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有效性,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困境;对策
公众聚集场所人口稠密,流动性强,发生火灾时,很容易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消防安全检查,是防止、减少火灾事故的一个重要途径,但在现实消防安全检查中也遇到了不少挑战与困境,对上述困境进行深入研究,寻求有效解决措施,对确保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至关重要。
一、当前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困境
现行消防法规未明确界定需办理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场所面积或规模标准,导致检查范围很难准确控制,实际操作时,因为没有明确的尺度,不管是大的商业综合体还是小的便利店和小餐饮店都有需列入消防许可范围,这种情况带来了很多的隐患。对单位来说普遍性的违法风险加大,许多小型场所也许会因为不知道自己开业前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因为自以为其大小而对消防要求视而不见,而不自知地触犯法律。而且对执法单位来说,因其涉及面太广,很难做到全面详细和准确地排查,从而造成普遍性渎职风险增大,执法资源的有限性,在巨量检查范围面前,会存在该检查未检查,检查不细致的问题[1]。这一法律界定不清晰的状况不仅不利于公众聚集场所本身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而且对执法部门造成了很大的工作压力,迫切需要从健全法律法规和明确场所规模标准两方面予以解决。
二、当前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困境的对策
(一)细化法律标准与分类监管
法律法规层面明确需办理消防检查的场所规模阈值(可按建筑面积、人员容量分级),例如目前北京、上海、江西、江苏、浙江、山东、宁夏、河北、内蒙古等省(自治区)、市,以地方性法规或行政命令的形式,对公众聚集小微场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手续进行豁免,集中资源监管高风险大型场所。
(二)优化人员配备,丰富检查力量
人才队伍建设在提高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巡查工作专业性和有效性方面起着决定作用,当前,很多地区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面临着专业人员配备不到位,现有工作人员专业素养良莠不齐等困境,大大影响着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针对人员数量不足等问题,有关部门需要根据本地区公众聚集场所数量和规模增加专业消防检查人员招聘,对人员编制进行了科学规划,保证了对每一个地点进行及时有效地审查。同时,在建筑、电气、消防工程及其他相关专业领域选拔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充实检查队伍,以优化团队专业结构[2]。鉴于当前人员专业素养欠缺,需要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为消防检查人员举办专业培训课程,特邀消防领域专家学者和有丰富经验的一线工作者就消防最新法规、检查技术与方法等内容开展讲座。既安排了理论教学又进行了实地演练,使检查人员置身于模拟场景,锻炼了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的实操能力,还鼓励检查人员参与业内学术交流活动,掌握国内外消防检查先进理念和技术,开阔眼界,提高业务水平,为了充分地调动检查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应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确定考核标准,综合考核检查人员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对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并从职位晋升和薪酬待遇上予以倾斜;对不合格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和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如经多次评估仍然不合格者,则调整岗位,以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巡查为例,过去因巡查人员有限,加之专业知识不到位,致使巡查工作浮在面上,部分隐藏消防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随后,各地消防部门纷纷采取招聘专业人才和进行系统培训等措施来优化人员配置,同时在本商业综合体巡查中,巡查人员依托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并督促纠正多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切实提高场所消防安全水平,保障场所的安全性。
(三)不断更新检查标准,满足场所特性
公众聚集场所类型较多,主要有商场、酒店、影剧院和体育馆,其功能、规模、建筑结构和火灾风险在不同地点存在差异,但目前消防安全检查标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针对性不强、难以适应各种场所实际需要等问题,不断更新检查标准使之更能符合场所特性是促进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有关部门要组织消防专家和行业代表及一线检查人员深入各类公众聚集场所,综合分析了商场货物存放、宾馆电气线路、影剧院舞台设备及其他不同地点火灾风险点,并依此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标准[3]。
(四)强化审验前置与流程协同
要解决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两难选择,前置内容的优化是重点措施,要明确住建部门承担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等前置环节,工程开工前,要求严格场所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到住建部门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手续,保证设计达到消防规范要求,工程完工后通过住建部门的消防验收方可进入后续的消防安全检查过程,这样,一方面可以从根本上控制消防质量,规避场所由于先天设计,施工缺陷而埋下的安全隐患,降低了后期大范围整改的概率,减轻了场所经营者的成本;另一方面可以使消防部门安全检查更有针对性、更高效,集中力量监督检查已经通过前一阶段审验之处,增强执法效能,还避免了执法单位由于大量未审验项目流入所带来的渎职隐患,使消防安全管理科学有序地向前发展。
结束语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安全工作至关重要。在目前所面临的众多困境下,政府,社会单位以及广大民众都需努力。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督促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得到切实履行,检查人员专业素质得到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强化,有效确保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李冬梅.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刍议[J].水上安全,2023(16):109-111.
[2]周丰.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策略[J].中国减灾,2024(08):58-59.
[3]王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有效性研究[J].消防界(电子版),2023,9(23):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