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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Education Research

初中道德与法治实施“教—学—评”一体化模式的探索

作者

罗元松

来宾市忻城县教研室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450102049(2025)04EM-0073-03

在当今教育改革的大潮中,新课标为教育教学提供了新的方向和指引。教学评价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与创新对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传统的教学评价往往侧重于对学生知识与技能的测试,而忽视了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和全面发展。新课标指出,探索并实施“教—学—评”一体化教学模式,是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文将以“少年有梦”为例,深入探讨“教—学—评”一体化教学模式的内涵、实施策略及其对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通过具体的教学案例,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以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效,同时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一、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一体化特点

“教—学—评”一体化模式致力于打造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教学目标体系,这一体系超越了传统道德与法治知识传授的范畴,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法治意识、批判性思维以及实际操作技能。在这一框架下,教师不能仅仅满足于向学生传授道德与法治基础知识,而且应更致力于通过道德与法治教育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使他们能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法治观念,成为具有高尚品德和法治精神的公民。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该模式提倡采用多元化的教学策略,如引入鲜活的案例分析、组织团队合作讨论、运用情境再现的教学方法以及安排实地考察等,以这些生动多样的学习方式激发学生的探索欲望和参与兴趣,促使他们在丰富多样的学习环境中深入理解和灵活运用道德与法治知识,从而真正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教—学—评”一体化模式侧重实践应用的重要性,因此特别注重通过设计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案例分析和社会实践项目,鼓励学生将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些实践性学习活动不仅促进了学生对知识的深入理解和内化,还显著提高了他们的动手操作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与此同时,鉴于学生之间在兴趣、能力、学习习惯等方面存在的个体差异,该模式高度重视个性化学习路径的探索,通过制定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案,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鼓励他们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进行深入探索,以此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个学生的内在潜力和创造力。这样的教学模式不仅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还能够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新课标关于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一体化的原则

(一)目标一致性

在“教—学—评”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初中道德与法治的教学必须确保教师的教、学生的学以及评价活动都能够紧密围绕同一目标展开,这一核心目标便是提升学生的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教师从教学设计的初始阶段到教学评价的实施阶段都紧密衔接,形成连贯的教学链条,且教学目标、学习目标和评价目标三者必须保持高度统一,这意味着在教学设计时,教师需要明确并细化教学目标,确保这些目标既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又能贴近学生的实际学情。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也应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学习目标,有针对性地展开学习,尤其是评价活动更应围绕这些目标进行,通过有效的评价方式检测学生的学习成效,确保教学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以学为本

新课标明确强调了“学”的核心地位,要求教学活动必须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教师的教和评价活动均应服务于学生的学习需求。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为了实现以学为本的教学理念,教师需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兴趣爱好以及实际学情,灵活调整教学策略和方法,以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节奏和认知水平,如对于基础较弱的学生,教师可以采用更为直观、生动的教学方式,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道德与法治知识;而对于基础较好的学生,则可以引导他们进行更深入的思考和探究,提升他们的学科素养。同时评价活动也应以学生的学习成效为导向,不应仅仅是对学生学习结果的简单判定,而应成为促进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重要手段,如此才能通过有效的评价方式,及时发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和帮助,促进学生学习进步。

(三)整体性原则

“教—学—评”一体化教学模式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要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保持高度的统一性和协调性,而整体性原则在这一教学模式中的体现尤为突出,它要求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整体性原则贯穿于教学活动的始终,从教学目标的设定到教学方法的选择,再到教学评价的实施,都必须保持高度的连贯性和一致性,这有助于确保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避免教学过程中的断层和重复,从而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体验。同时整体性原则还强调教学活动的综合性,即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多元化的教学活动和评价方式,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新课标背景下“教—学—评”一体化的实施

(一)明确课程目标,促进“教—学—评”的落实

1.明确教学目标与学习目标

新课标背景下,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评价不再仅仅局限于对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而是更加注重对学生的全面评价。这意味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学生的知识技能传授,更要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确保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得到全面的发展。以“少年有梦”这一课为例,教师在设计教学目标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教学目标,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梦想观念,认识到梦想对于个人成长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1]。学生拥有梦想不仅是个人的追求,也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源泉,每个少年的梦想都值得尊重和鼓励,因为它们是孩子们对未来的向往和期待,是他们前进的动力。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梦想观念的基础上,教师还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坚韧毅力和实际行动能力,因为实现梦想的道路不会一帆风顺,需要学生具备克服困难的勇气和毅力,以及付诸实际的行动能力。通过“少年有梦”这一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当明白,追求梦想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挫折和困难,但只要拥有坚定的信念和不屈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实现自己的梦想。

2.明确教学评价目标

教学评价目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犹如航行中的灯塔,为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指明方向,确保教育活动有序、高效地进行,因此教学评价目标的设定应当与教学目标和学习目标保持高度的一致性,这样才能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少年有梦”这一课中,教学评价应着重关注学生对梦想的理解程度,这包括他们是否能够阐述梦想的含义,能否举例说明梦想在个人成长道路上的重要作用,以及他们对于如何实现梦想有怎样的思考和规划。同时教学评价还要考查学生是否能够将课堂所学应用于日常生活中,看看他们是否能够在现实生活中为实现梦想付出持之以恒的努力。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师需要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如通过日常观察学生的课堂表现和参与度,了解他们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兴趣所在;通过精心设计的问题,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和探讨,从而检验他们的思维能力和判断力;组织小组讨论活动,鼓励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进一步锻炼他们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批判性思维。

(二)巧设课堂活动,助力“教—学—评”的落实

1.创设生活情境

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中实施“教—学—评”一体化评价时,教师可以采取生活化、情境化的教学手段。以“少年有梦”这一课为例,教师应深入挖掘学生生活中的实例,构建与课堂教学内容紧密相连的生活情境,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课程内容,让学生在情境中深化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教师可以邀请学生自愿分享自己的追梦历程,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热情,让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到课堂讨论中。在活动中,学生既可以分享自己在追求梦想过程中遭遇的挑战、付出的努力以及最终的实现成果,也可以是对“梦想”的理解和提炼。此外,教师还可以进一步引导学生围绕“如何在面对追梦过程中的困难和挫折时保持坚韧不拔的精神状态”这一议题展开深度探讨。这种讨论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情感调控能力,还能帮助他们掌握一些实用的学习技巧和方法。

2.组织项目探究

在“少年有梦”这一课的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精心策划和组织项目探究活动,有效地激发学生的主动学习热情并培养其探究精神,如设计富有创意的任务,让学生分组围绕“我的梦想”这一主题进行深度探讨,并亲手制订一份详细可行的实现梦想的行动计划书,这样的活动设计旨在通过实践操作,使学生能够深入思考并积极行动,以实现个人的人生目标。而学生则要分组进行讨论和研究,深入了解各种梦想的实现途径和可能性,通过制订行动计划书,将梦想转化为具体的行动计划,明确实现梦想的步骤和时间表,从而更好地实现个人的人生目标[2]。在引导学生制订梦想计划的过程中,教师应扮演引导者的角色,而非单纯的知识传授者,引导学生挖掘个人内心深处的理想追求,鼓励他们勇敢表达对未来的憧憬与期待。同时,让学生思考实现这些梦想所需要的具体步骤和实际行动,帮助他们建立实现梦想的可行路径,从而进一步助力“教—学—评”一体化的落实,确保学生在探究和实现梦想的过程中,不仅能够掌握知识,更能够培养能力和提升素质。

(三)完善课堂评价体系,巩固“教—学—评”的成果

教师应当充分认识到构建一个科学、全面且操作性强的课堂评价体系的重要性。这不仅有助于精准把握学生的学习进度与成效,还能为教学过程的优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因此,在课堂评价体系的具体构建上,教师应细化并量化评价标准,明确对学生课堂表现的评价维度,比如知识掌握程度、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以及情感态度等各方面的表现。针对“少年有梦”这一课的特点,教师还可以设定一些与课程内容紧密相关的评价指标,如对学生能否结合生活实际阐述自己的梦想,以及对梦想执着追求的精神风貌等方面的评价。在评价方法的选择上,教师需要灵活运用多种评价手段,如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以及作品评定等,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全面捕捉学生在课堂上的多维表现。同时,合理安排评价时机,既可以在教学过程中实时进行评价,也可以在教学结束后进行总结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和方法。

总而言之,在新课标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尝试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评”一体化模式,不仅是对传统教学模式的一次革新,更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这一系列细致而全面的探索可以认识到,评价不应仅仅停留在对学生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查上,更应关注学生的能力提升、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以及综合素养的塑造。

参考文献

[1]陈安锦.混合式教学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的应用路径研究[J].教师,2024(25).

[2]倪春英.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评一体化探索[J].新课程教学(电子版),2024(9).

(责编 李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