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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与造价管控协同机制研究

作者

石岩峰

身份证号:130102197902282473

一、引言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作为一种创新的项目管理模式,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它整合了项目前期策划、设计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多项服务内容,为项目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解决方案,有助于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保障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然而,目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收费标准方面尚缺乏统一、完善的规范,且与造价管控之间的协同机制不够成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优势的充分发挥。因此,研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与造价管控协同机制,对于推动该模式的健康发展、提升建筑项目综合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与造价管控协同机制分析

2.1 项目决策阶段协同

在项目决策阶段,造价管控的核心任务是进行准确的投资估算,为项目决策提供可靠的经济依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应与该阶段的造价管控需求相协同。采用人工工时收费或专项咨询服务费汇总收费模式时,咨询团队中的投资咨询人员应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深入调研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建设条件等因素,结合类似项目的成本数据,运用科学的估算方法,编制出合理的投资估算 。若采用基本报酬 + 奖励收费模式,可将投资估算的准确性作为奖励条件之一,激励咨询人员提高投资估算质量,避免因估算偏差过大导致项目决策失误,造成后续造价失控。

2.2 设计阶段协同

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高达 75%-95% ,是造价管控的关键环节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应充分考虑该阶段咨询服务与造价管控的协同作用。在专项咨询服务费汇总收费模式下,造价咨询人员与设计团队紧密配合,参与设计方案的经济比选和优化 。例如,对建筑结构选型、装修标准、设备选型等进行成本分析,提出合理的优化建议,在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若采用专项咨询费叠加 + 奖励收费模式,可根据设计优化所带来的造价节约情况,给予咨询团队相应奖励,促进设计阶段造价管控目标的实现。

2.3 招标阶段协同

招标阶段的造价管控重点在于确保招标控制价的合理性和招标文件的严谨性,避免因招标环节失误导致造价增加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与该阶段协同机制如下:在专项咨询服务费汇总收费模式中,造价咨询人员负责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代理人员根据招标控制价和项目需求制定招标文件 。双方协同工作,共同审核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明确工程价款结算方式、材料价格调整方法、变更计价规则等关键内容,防止后期因合同条款不明确引发造价纠纷。若采用基本报酬 + 奖励收费模式,可将招标阶段造价管控效果,如是否有效控制中标价在合理范围内、是否避免了合同漏洞等,作为奖励依据,激励咨询团队做好招标阶段的各项工作。

2.4 施工阶段协同

施工阶段是造价管控的重要实施阶段,涉及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多个影响造价的因素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应与该阶段造价管控紧密协同。在专项咨询服务费汇总收费模式下,造价咨询人员与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对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支付金额与工程实际进度相符 。对于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造价咨询人员及时进行成本核算,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沟通协商,确定变更价款,防止因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不善导致造价失控。若采用建安费× 费率收费模式,可根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费率进行适当调整,以激励咨询团队加强施工阶段造价管控。

2.5 竣工结算阶段协同

竣工结算阶段是对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应与该阶段造价管控协同,保障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在专项咨询服务费汇总收费模式下,造价咨询人员全面审查工程结算资料,核对工程量、套用定额、计算取费等,确保结算金额真实合理 。若采用基本报酬 + 奖励收费模式,可将竣工结算的审减率作为奖励指标之一,激励咨询人员严格把关,避免高估冒算,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与造价管控协同机制的策略

3.1 建立统一收费标准

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统一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明确各种收费模式的适用范围、计算方法和调整系数 。统一收费标准应充分考虑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服务内容、地区差异等因素,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对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市场收费行为,维护建设单位和咨询企业的合法权益。

3.2 强化咨询团队协同能力

咨询企业应加强内部团队建设,培养既懂造价管控又熟悉其他咨询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团队整体协同能力 。建立健全内部沟通协调机制,促进投资咨询、设计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专业人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明确各专业人员在造价管控中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3 优化奖励机制

进一步完善专项咨询费叠加 + 奖励收费、基本报酬 + 奖励收费等模式中的奖励机制 。科学合理地确定奖励条件和奖励比例,将造价管控效果与咨询服务质量全面纳入奖励考核范围。例如,除了投资节约额、审减率等指标外,还可考虑项目的质量水平、工期控制情况、客户满意度等因素。同时,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奖励资金的合理使用,真正发挥激励作用。

3.4 推进信息化建设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BIM 等信息技术,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 。通过平台实现项目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动态管理,为咨询团队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提高造价管控的效率和精度。例如,利用BIM 技术进行工程量计算和造价分析,实时模拟不同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的造价情况,为决策提供直观依据;通过大数据分析积累造价数据,为投资估算、招标控制价编制等提供参考。

四、结论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与造价管控协同机制对于提升建筑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有效造价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分析当前收费标准现状,明确不同收费模式与造价管控各阶段的协同作用方式,并结合案例验证协同效果,提出完善协同机制的策略。在未来的发展中,应加快建立统一收费标准,强化咨询团队协同能力,优化奖励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与造价管控协同机制,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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