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核心素养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张新影
西安市第一实验学校 陕西省西安市 710018
引言:
随着素养教育理念的深入发展,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肩负着重要的育人职责,构建契合学科特点的核心素养评价体系至关重要,当前的评价较多停留在知识考核层面,亟待向促进学生品德养成、法治认知和行为实践的综合评价路径转变,基于此,本文从课程价值出发,探讨评价体系构建的思路与对策。
1.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核心素养内涵分析与评价现状
1.1 核心素养的构成维度
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核心素养,是学生在学习进程中逐步积淀形成的,与个体成长、社会生活紧密相连的道德品格与法治理念,其本质是道德认知、法律意识、公民责任担当及行为习惯的有机融合,该核心素养具体涵盖三大维度:其一为价值认同与道德判断维度,要求学生深度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明晰的是非观念与正义准则,从而在现实生活场景中能够做出正确的道德抉择与行为选择;其二是法治意识与规则践行维度,强调学生需扎实掌握基础法律知识,树立牢固的法治观念,在校园及社会生活中自觉遵守规则、维护公共秩序;其三为社会责任与实践参与维度,注重培养学生主动关注社会事务、热心服务他人、积极投身公共事务的意识,并具备将责任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的能力。
1.2 评价体系现状的问题分析
当前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评价实践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评价内容方面,仍过度聚焦知识记忆与书面测试,对学生情感态度、行为表现的综合考量不足,致使核心素养培育目标难以有效落地,评价标准层面,因缺乏科学系统的评价框架与可操作的指标体系,教师在评价过程中多依赖主观经验判断,严重影响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有效性,评价方式上,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导,形成性评价、发展性评价手段缺失,未能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动态跟踪与及时反馈,背离了 “以评促发展” 的教育理念,此外,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未得到充分重视,教师主导评价过程却忽视引导作用,家长更关注学业分数而非素养发展,极大削弱了学生参与评价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培育的关键因素,亟需通过改革创新加以解决。
1.3 现有评价对学生发展的影响
不科学的评价体系不仅难以精准衡量学生的素养水平,更在潜移默化中干扰学生的品德塑造与法治观念培育评价导向的偏离易使学生将精力聚焦于分数获取和知识机械记忆,导致对行为规范养成、情感态度塑造及价值观内化的忽视,进而偏离课程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其次,评价机制缺乏激励效能,无法及时捕捉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道德实践与规则遵循情况,易催生学生功利化、形式化的学习倾向,削弱其内在学习动力与兴趣,此外,单一化评价未能充分考量学生的个体发展差异,忽视不同水平学生的成长轨迹与个性特长,致使评价结果缺乏针对性,难以与教学指导有效衔接,丧失引导学生发展的核心功能。
2.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核心素养评价体系构建策略
2.1 明确评价目标与结构框架
构建科学的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核心素养评价体系,需以清晰的评价目标为指引,搭建契合课程核心价值的结构框架,评价目标应紧密围绕学科核心素养的道德认知、法治意识、社会责任三大维度,着重体现学生在品格塑造、规则践行与公共事务参与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在结构设计上,构建 “认知 — 情感 — 行为” 一体化评价维度,从知识理解、价值认同、实践表现三个层面进行系统评估,同时,依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身心发展规律,制定分层递进的年段目标:低年级侧重规则意识与行为习惯养成,中年级强化价值引导与行为规范,高年级着重培养自我约束能力与社会责任担当,实现评价内容与学段目标的纵向衔接与螺旋式上升,推动评价从
知识本位向素养发展本位转变。
2.2 设计多元评价方式与工具
为实现多维度核心素养评价,需构建多元灵活的评价体系,运用多样化评价工具,强化形成性与过程性评价,通过课堂观察记录、学习日志、行为观察量表等工具,实时记录学生在课堂互动、实践活动、合作学习中的表现,动态追踪德法素养发展进程,建立发展性评价机制,借助成长记录袋、学生自评表、同伴互评表等载体,引导学生进行自我反思与阶段性总结,提升自我认知与评价能力,采用情境化、任务型综合评价方式,创设道德情境剧、模拟法庭、社区志愿服务等实践任务,考察学生在真实或模拟情境中的价值判断与行为选择能力,引入家长、同伴、社区等多元评价主体,构建家校社协同评价模式,确保评价结果全面客观,充分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激发学生参与学习与实践的积极性。
2.3 构建评价支持机制与实践路径
评价体系的稳健运行,依赖于完善的制度保障与高效的实践机制协同发力,教师作为评价实施的核心主体,其专业素养与评价能力直接决定体系效能,需通过系统的专题培训、深度教学研讨、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助力教师精准把握核心素养内涵,熟练运用科学评价工具,提升教学与评价融合的实践能力,在校本化建设层面,需立足学校育人目标与学生实际学情,构建切实可行的素养评价标准细则与操作指南,推动评价工作常态化、特色化发展;鼓励各校开发独具特色的德法素养评价案例库,为教师提供实践范式参考,同时,依托信息化技术搭建智能评价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学生成长档案的动态追踪、深度分析与即时反馈,充分释放评价数据价值,尤为关键的是,需构建评价结果与教学改进的联动机制,将评价数据作为教学策略调整、学生个性化指导、课程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依据,真正激活评价对学生发展的驱动作用,唯有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评价支持体系,才能确保评价体系长效运行、持续赋能。
2.4 完善反馈机制,促进评价结果有效运用
科学的评价体系追求 “精准评价” 与 “高效应用” 并重,构建以发展为导向的反馈机制是实现评价价值转化的核心枢纽,明确教师、学生、家长三方协同的反馈主体架构,畅通信息传递渠道,确保评价信息及时、全面且具实操性,教师需基于评价结果,对学生德育表现、法治意识、行为习惯等进行个性化诊断,提出具体改进方案,引导学生在反思与实践中成长,反馈形式应兼顾多样化与人性化,综合运用面谈沟通、成长记录卡、书面评语,以及多媒体图文、语音反馈等方式,增强反馈的感染力与接受度,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
结语:
科学构建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核心素养评价体系,是践行立德树人教育使命的核心路径,以明晰评价目标架构为基石,创新多元评价范式,夯实制度支撑体系,完善结果反馈机制,不仅能够显著增强评价的精准性与有效性,更能深度促进学生价值观念的内化吸收、规则意识的稳固树立以及社会责任的主动担当,着眼未来教育发展,需持续推进评价与教学的深度交融,充分发挥评价对教学实践的引领作用与对学生成长的促进效能,全方位提升学生道德法治素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筑牢坚实根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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