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大学生法治素养提升的实践探索与反思
吕梦梦 刘悦悦 杨星 李晓杨 王婷婷 付惠冉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引言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高职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其法治素养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也影响着社会的法治进程。然而,当前高职大学生法治素养现状不容乐观,存在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匮乏等问题。因此,探索高职大学生法治素养提升的有效途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职大学生法治素养提升的实践探索
(一)优化法治教育课程体系
课程是教育教学的核心,优化法治教育课程体系是提升高职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基础。学校应将法治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开设专门的法治教育课程,如《思想道德与法治》中的法治教育板块,并确保足够的课时。同时,要结合高职教育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需求,编写具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教材,将法律知识与实际生活、专业领域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此外,还可以将法治教育融入其他专业课程中,实现法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使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教育。
(二)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校园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对于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学校可以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让学生在参与中学习和体验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还可以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法治理念,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此外,学校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法治榜样。
(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活动是提升高职大学生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加社区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帮助他人解决法律问题,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治实践能力。还可以安排学生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进行实习,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律工作的流程和要求,了解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实践探索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法治教育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呈现多方面特征。从课程地位来看,法治教育在部分学校的课程体系中处于边缘化状态,课时安排经常被其他"主科"挤占,甚至存在以班会课代替法治课的现象。师资队伍方面表现出明显的专业化不足,很多法治课教师由思政课教师兼任,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训练,在讲解法律概念时往往力不从心。教学资源配置呈现出严重的不均衡,薄弱学校缺乏基本的法律教学资料,更谈不上建设专门的法律实验室或模拟法庭。评价机制也存在严重缺陷,大多数学校没有建立科学的法治教育评价体系,学生的学习效果无法得到准确评估。这些问题的叠加导致法治教育在实际教学中沦为形式,难以发挥应有的育人功能。
(二)法治教育方式方法单一
法治教育方式方法单一化问题体现在多个维度。教学内容呈现明显的教条化倾向,教师往往照本宣科地讲解法律条文,缺乏将抽象法律概念转化为学生可理解内容的能力。教学手段停留在传统的"黑板+粉笔"模式,即便使用多媒体设备,也只是将纸质教材电子化呈现。课堂互动严重不足,教师主导的"一言堂"式教学压制了学生的主动思考空间。实践环节严重缺失,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体验式教学方法运用不足。考核方式过于侧重记忆性知识的考查,忽视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的评价。这种单一化的教学模式直接导致法治教育陷入"教师讲得累、学生听得困"的困境。
(三)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缺乏深度
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存在明显的浅表化倾向。活动设计呈现碎片化特征,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之间缺乏内在逻辑联系,难以形成教育合力。内容选择存在随意性,往往停留在法律条文的简单宣传,未能深入阐释法治精神和价值内涵。组织形式趋于程式化,法治讲座、征文比赛等传统形式占主导地位,缺乏创新性和时代感。参与机制不健全,很多活动演变为少数学生干部的"表演秀",普通学生的参与度和获得感较低。持续性保障不足,往往在"宪法日"等特定时段搞突击式宣传,缺乏常态化工作机制。这些问题的存在使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陷入"热热闹闹走过场"的怪圈。
(四)社会实践活动效果不佳
社会实践活动效果不彰表现在多个环节。活动设计缺乏系统性,实践内容与课堂教学脱节,难以形成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深化理论的良性循环。组织管理松散,事前缺乏周密策划,事中缺乏专业指导,事后缺乏科学评估。实践基地建设薄弱,与司法机关、社区等合作深度不够,实践平台数量和质量都难以满足需求。学生参与存在功利化倾向,部分学生抱着"盖章了事"的心态应付实践,缺乏主动探究精神。专业特色体现不足,实践活动与学生的专业背景结合不紧密,难以发挥专业优势解决实际问题。这些问题的叠加导致法治社会实践活动陷入"投入大、收获小"的窘境。
三、反思与改进措施
(一)提高对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
法治教育是培养现代公民法律意识、提升社会法治水平的重要途径。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必须从战略高度认识法治教育的价值,将其融入学校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当前,部分学校对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课程设置边缘化,师资力量薄弱,导致法治教育流于形式。要改变这一现状,学校管理层需制定明确的法治教育发展目标,确保其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加大法治教育的投入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基础。学校应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法治教育教材的更新、教学设备的完善以及实践活动的开展。同时,要优化法治教育师资结构,通过引进法律专业人才或与法学院校合作,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教学研讨会,鼓励教师参与法律实务实践,增强教学内容的实践性和时效性。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是推动法治教育落实的关键。学校应将法治教育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采用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如法律知识测试、案例分析报告、模拟法庭表现等,全面评估学生的法治素养。此外,可设立法治教育奖学金或荣誉证书,激励学生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思维。通过制度化的评价体系,确保法治教育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创新法治教育方式方法
创新法治教育方式方法需要突破传统教学模式的局限,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互动式教学体系。灌输式教学的最大弊端在于割裂了法律知识与现实生活的联系,使学习过程变得枯燥乏味。要真正提升法治教育效果,必须让学生从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在深度互动中完成法治意识的培养。互动式教学法的核心在于创设情境化的学习环境。教师可以设计多层次的教学互动环节,例如将课堂划分为理论讲解、小组研讨、情景模拟三个模块。在理论讲解环节,教师运用思维导图等可视化工具系统梳理法律概念;小组研讨环节则设置具有争议性的法律议题,引导学生从不同立场展开分析;情景模拟环节通过创设虚拟法律情境,让学生在角色代入中体验法律适用的过程。这种结构化的互动设计,既能保证知识传递的系统性,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体验式学习应当成为法治教育的重要抓手。不同于传统的课堂教学,体验式学习强调通过亲身实践获得认知。学校可以建立常态化的法律实践平台,如校园法律诊所、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等,让学生在处理真实法律问题的过程中深化理解。在具体实施中,可采用"观察-参与-反思"的循环模式:先由专业人员示范法律实务操作,再由学生协助处理简单案件,最后通过撰写实践报告进行经验总结。这种循序渐进的实践路径,能有效提升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建设需要注重交互性和个性化。现代信息技术不应仅停留在教学手段的层面,而应成为重构教学流程的引擎。智能法律教学系统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轨迹,自动推送适合其认知水平的案例材料;虚拟现实技术可以构建沉浸式的法律场景,如模拟法庭辩论、犯罪现场勘查等;大数据分析则能帮助教师精准把握学生的知识盲区,实现差异化教学。这些技术创新不仅拓展了教学时空,更重要的是创造了更符合数字时代学习者认知特点的教育体验。教学评价机制的改革要与教学方法创新同步推进。传统的纸笔测试难以全面反映学生的法治素养,需要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可以将课堂参与度、案例分析报告、实践活动表现等纳入考核指标,采用成长档案袋的方式记录学生的学习历程。同时引入同行互评、专家点评等多元评价主体,通过多维度反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种评价方式既能客观衡量学习成效,又能引导学生注重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三)深化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校园法治文化是法治教育的重要载体,能够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习惯。学校应制定系统的法治文化建设规划,明确短期目标和长期任务,确保活动的连续性和层次性。例如,可设立“法治文化月”,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法律讲座、法治征文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法治文化的内涵不仅包括法律知识的传播,还涉及法治精神的培育。学校可结合自身特色,设计独具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例如,艺术类院校可组织法治主题的绘画、戏剧创作;理工科院校可举办知识产权保护讲座、科技法律沙龙等。通过专业与法治的结合,让学生感受到法律与自身发展的紧密联系。活动的实效性是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学校应避免形式主义,注重活动的实际教育效果。例如,在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时,可邀请法官、律师现场点评,帮助学生理解司法实践中的细节问题;在举办法治讲座时,可设置互动环节,让学生与专家直接交流,解决实际困惑。通过针对性的活动设计,确保学生真正从中受益,提升法治素养。
(四)加强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和指导
社会实践活动是法治教育从理论走向实践的重要桥梁。学校需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实践主题、目标群体、实施步骤和考核标准。例如,可组织学生参与社区普法宣传,帮助居民解答法律问题;或安排学生到法院、检察院、律所等单位实习,近距离观察法律职业的工作内容。通过多样化的实践形式,让学生在不同场景中应用法律知识,增强法律实践能力。教师的指导是确保实践活动质量的关键。学校应配备专业的指导教师团队,全程跟进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心理辅导。例如,在社区普法活动中,教师可帮助学生设计宣传材料,指导他们如何用通俗语言解释法律条文;在实习过程中,教师可定期与学生交流,帮助他们总结实践经验,反思法律理论与实务的差异。与社会实践单位的合作能够拓展学生的实践平台。学校可与法院、司法局、公益组织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稳定的实践机会。例如,与法院合作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学生旁听真实案件的审理;与公益组织合作参与法律援助项目,帮助弱势群体维权。通过多元化的合作模式,促进社会实践与专业课程的有机结合,提升法治教育的综合效果。
结束语
提升高职大学生法治素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学校、教师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通过优化法治教育课程体系、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等实践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对法治教育重视程度不够、教育方式方法单一、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缺乏深度、社会实践活动效果不佳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进行深入反思,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提高高职大学生法治素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培养具有良好法治素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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