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河长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协同下的小东江污染源监测体系优化实践

作者

陈千红

茂名市茂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广东茂名 525000

前言

小东江作为茂名市的重要水源之一,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以及居民生活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在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的情况下,小东江的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基于河长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协同影响开展小东江污染源监测管理工作是提高水资源管理和防治水平的重要基础。这对提升小东江流域水质质量有重要的现实作用。

1 小东江污染源监测现状

小东江作为茂名市的重要河流之一,近些年来受沿岸工业和城市化发展的影响比较大,污染问题愈发严重。小东江污染监测数据显示,部分河段水质污染状态严重,超标污染物主要为氨氮、总磷等。

现阶段,小东江污染源监测管理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包含以下方面:

1.1 监测体系覆盖面不足

小东江沿岸污染源分布比较广泛,但是现有的污染源监测体系无法对沿岸污染范围进行全面覆盖,导致在污染源监测过程中存在漏洞。主要表现为小东江沿线的污染范围比较大,污染源监测要求高,但是污染源监测点布置仅覆盖 82% ,无法实现全流域全覆盖监测。

1.2 监测技术落后

目前,在小东江污染源监测中,监测技术比较落后,不能及时发现污染事件,也不能根据监测结果以具体的污染事件为基础提出处置建议,影响小东江的污染治理水平。尤其是对监测数据进行处理时,监测人员只是简单地对数据进行整理,并没有将数据上传水质监测系统中,无法实现数据共享,影响污染源监测结果的应用。

1.3 河长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无法顺利衔接

虽然落实了河长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但是两者之间的协同作用无法充分发挥,不能形成监管合力。河长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单独落实,在水污染监测管理中还存在功能冲突情况。无法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导致污染源监测与防治工作无法有效落实。

1.4 污染源监测数据共享渠道不畅通

小东江污染源监测数据主要由相关部门进行收集整理,但是不同部门的数据共享渠道不畅通,直接影响小东江污染防治决策水平。需要根据小东江的水质改善需求对污染源监测体系进行优化。

2 基于协同机制构建小东江污染源监测体系

2.1 河长制与排污许可证协同机制

河长制属于水环境治理过程中的创新制度。河长制的主要内容是党政领导为河长对河流进行综合管理[2]。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开展固定污染源管理的重要制度类型。排污许可证制度会明确规定单位的具体责任和义务。河长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目标高度一致,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两种制度存在衔接不畅的问题。在本文研究过程中,基于河长制与排污许可证协同机制构建小东江污染源监测体系,需要完成以下三个层次的设计:

组织架构设计。为了提升两种制度的协同作用,构建监管体系时要将排污许可证管理与河长制体系进行有效融合,由河长开展统筹协调工作。

数据共享设计。这一层面的设计需要实现排污许可证信息与河长制数据信息之间的共享互通,为污染防治提供可靠决策建议。

监管执法设计。这一层面需要河长巡查与排污许可证核查联动,充分发挥两种制度的协同作用,形成具有较强统筹协调优势和技术规范优势的全链条污染源监测管理体系。

2.2 基于协同机制优化小东江污染源监测体系对小东江污染源监测体系进行全面优化,需要以河长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具体要求为核心实现协同作用。在实际优化过程中,主要流程如下:

2.2.1 构建监测网络

以现有的监测站点为基础,构建多源数据融合,可以全面覆盖的监测网络。在实际优化中需要新增 12 个自动监测站与 10 个移动监测点,全面覆盖小东江干流以及沿岸污染区域。与此同时,对具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在线数据监测,形成固定与移动相结合的动态化污染源监测网络体系[2]。

2.2.2 数据分析模块

这一模块主要是以智能化技术为基础开发小东江水环境数据平台,对小东江污染源监测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并完成数据智能化分析。将分析结果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平台可以通过机器学习算法对异常数据自动识别,根据获取的数据信息对小东江污染风险进行排查,及时排除潜在污染,提升小东江水质治理效果。

2.2.3 构建污染源管理制度体系

在这一模块设计优化中,主要是基于排污许可证开展污染源动态管理工作。可以根据小东江沿岸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构建污染源动态监管清单,从企业的生产情况和排污许可证要求等不同角度出发对污染源监测频次和指标进行动态调整。对一些需要进行重点监管的企业,要做到一企一策,实现精准化个性化监管。

3 污染源监测体系的实践应用

完成小东江污染源监测体系优化改进后,在小东江全流域试行近一年,发现污染源监测体系的应用效益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3.1 污染源监测效果明显提升

完成优化的污染源监测体系可以全面覆盖小东江的污染范围,并且能够实现精准化监测。监测点位目前已达到 82 个,监测数据准确率提升到93% ,实现了数据的共享互通。利用在线监测可以准确掌握污染源的排放状态,尤其是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数据能够快速准确传输到监测中心,一旦出现异常问题,可以在 5 分钟内发出预警信息,为开展污染治理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撑。

3.2 污染治理效果明显增强

优化后的污染源监测体系更加完善,设计的污染监管处置模块对小东江流域的污染状况可以有效控制。2024 年小东江的水质改善效果突出,与2023 年同时期水质检测结果相比,改善 12.93% ,水质优化比达到 93.3‰ 并且相关部门根据污染源监测数据加快了小东江水质治理设施建设,完成约570 公里的管道铺设,构建了水质净化与污水处理协调并进的治理体系,为提升小东江污染治理效果提供可靠保障。

4 结语

总而言之,基于河长制与排污许可证的协同监管体系,可以提高小东江污染源监测工作的整体效率。经过实践发现小东江污染源监测体系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都比较高,可以为小东江水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在未来的污染源监测体系改进和优化过程中,相关人员需要对大数据、物联网和智能技术等进行充分应用,促进污染源监测工作的智能化和精准化发展,提高流域水质综合管理效果。

参考文献:

[1]王文浚,方振锋,马宏伟,等.一种突发水污染事故污染溯源方法,系统,设备及介质:CN202310249539.X[P].CN115936543B.

[2]张健端,纪红,陈修文,等.茂名市小东江水质污染调查研究[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0, 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