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融媒体音视频及图文作品知识产权的维护与保障
贾佳
许昌广播电视台
摘要:广播电视台融媒体音视频及图文作品知识产权维护与保障至关重要。需明确产权界定,构建合理保护机制,提升人员产权意识。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运用技术手段及完善法律保障,确保作品权益不受侵害,促进融媒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广播电视台;融媒体;知识产权;维护保障
引言:随着融媒体时代的到来,广播电视台音视频及图文作品传播形式愈发多样。然而,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也日益凸显,严重影响行业生态。加强此类作品知识产权的维护与保障,不仅关乎创作者权益,更对行业长远发展意义重大。
1.知识产权维护现状
1.1 融媒体作品产权界定难题
在当前的融媒体环境下,音视频及图文作品的产权界定面临着诸多挑战。首先,融媒体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方式多样化,涉及多个创作者和平台,导致产权归属难以明确。其次,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作品的复制和传播变得极为便捷,侵权行为频发,给产权维护带来了巨大压力。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存在差异,跨国维权更是困难重重。以本案为例,原告与被告纠纷,正是融媒体作品产权界定难题的典型体现。原告作为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发现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作品作为视频背景音乐,并通过抖音平台进行传播,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案例不仅揭示了融媒体作品产权界定的复杂性,也凸显了加强知识产权维护与保障的紧迫性。
1.2 现有保护机制的不足
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应对融媒体时代的挑战时,暴露出诸多不足。首先,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目前的版权法等相关法律虽然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一定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大多是基于传统媒体形式制定的,对于融媒体作品这种新的媒体形态缺乏针对性。例如,对于跨媒体、多形式融合的作品在版权登记、侵权认定等方面缺乏细致的操作规范。执法人员可能缺乏对融媒体作品技术特性的深入了解,难以准确判断侵权行为的性质和范围。而且现有的保护机制更多地侧重于事后的补救,对于事前的预防和预警功能相对薄弱,无法有效地阻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1.3 侵权现象的表现形式
融媒体环境下的侵权现象呈现出多样化的表现形式。一种常见的形式是未经授权的内容复制和传播。例如,一些网站或社交媒体平台可能会直接复制融媒体作品中的文字、图片或视频,并在自己的平台上发布,以获取流量或商业利益。这些侵权者可能会对作品进行简单的修改,如裁剪图片、剪辑视频片段等,但作品的核心内容仍然是原作者的创作成果。在融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地方广播电视台作为传统主流媒体,如何在保持自身优势的同时,顺应时代潮流,实现与新媒体的深度融合,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维护与保障措施
2.1 加强内部管理流程
加强内部管理流程对于知识产权的维护至关重要。对于融媒体作品的创作机构来说,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版权管理体系。在作品创作的初期,就要明确各个创作者的版权归属,通过签订详细的合同来规定各方的权益和责任。例如,在一个包含多个创作者的融媒体项目中,明确文字创作者、视频制作者、音频处理者等各自的版权份额,以及作品在后续使用、改编、传播过程中的收益分配方式。其次,要建立严格的素材使用审核机制。在使用任何外部素材时,无论是来自公共领域还是其他创作者的作品,都要进行详细的版权审查,确保使用的合法性。
2.2 运用先进技术保护
运用先进技术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有效手段。在融媒体时代,数字水印技术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在融媒体作品中嵌入不可见的数字水印,这些水印包含作品的版权信息、创作者信息等关键内容。一旦作品被侵权,通过检测水印就可以追溯到作品的来源,确定版权归属。区块链技术也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特性可以用于记录融媒体作品的创作过程、版权交易等信息。融媒体工作室以扁平化、专业化、垂直化、全流程的机制创新,突破内部组织架构、联结外部市场资源、打破用人机制瓶颈,激发了人才的活力和潜力。青岛市广播电视台积极推进融媒体工作室走稳走实,有效提升了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让工作室成为深度融合转型的“助推器”。
2.3 完善法律保障体系
完善法律保障体系是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根本。立法部门应针对融媒体作品的特点,修订和完善现有的版权法律法规。制定专门的融媒体作品版权保护条款,明确融媒体作品的定义、版权归属的认定标准、侵权行为的界定等内容。例如,对于融媒体作品中不同媒体形式的组合创作如何确定版权归属,应给出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要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侵权成本。对于恶意侵权行为,除了要求侵权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还应给予更严厉的行政处罚,如吊销营业执照等,以起到威慑作用。
3.未来发展方向
3.1 行业自律与合作趋势
行业自律与合作将成为知识产权保护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在融媒体行业内,各个创作主体、平台运营商等应积极倡导自律意识。行业协会可以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制定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要求会员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例如,规定会员在创作和传播融媒体作品时,必须尊重他人的版权,不得进行恶意侵权行为。地市级广播电视台与主流电视、音视频端媒体相比,在人力、财力、技术上都存在较大的差距。随着新媒体市场迅速发展,电视媒体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地市级广播电视台面临着严峻挑战。
3.2 技术创新对产权保护的推动
技术创新将持续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新的技术手段将不断涌现,为产权保护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持。例如,量子加密技术的发展有望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更高的安全性。量子加密具有不可克隆、不可窃听的特性,可以应用于融媒体作品的版权信息加密,防止版权信息被窃取或篡改。此外,随着5G技术的普及,数据传输速度将大大提高,这将使得侵权监测和处理更加及时有效。利用5G网络的高速传输特性,可以实现对融媒体作品的实时监测,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可以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制止。
3.3 国际交流与经验借鉴
国际交流与经验借鉴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不同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着不同的法律制度、管理模式和技术应用经验。通过国际交流,可以促进各国之间的知识共享和经验借鉴。例如,一些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着较为成熟的法律法规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与这些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完善本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国际交流也有助于解决跨国知识产权纠纷。随着融媒体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跨国侵权行为日益增多。通过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可以建立统一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和协调机制,使得在处理跨国侵权案件时能够更加高效、公正。
结束语:广播电视台融媒体音视频及图文作品知识产权维护与保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不断完善保护体系,强化各方责任意识。通过持续努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推动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事业迈向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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