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护理干预肾盂肾炎患者护理中的效果
郭玉蓉 吴丽红
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人民医院 广东江门 529700
【关键字】肾盂肾炎;针对护理干预;不良情绪;并发症
肾盂肾炎是一种常见的泌尿系统感染性疾病,主要由细菌感染引起,好发于育龄期女性、老年人及免疫力低下人群[1]。其临床表现多样,急性期以发热、腰痛、尿频、尿急、尿痛等为主要症状,慢性期则可能反复发作,导致肾功能损害,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2]。传统的护理模式主要侧重于疾病治疗和症状缓解,但往往忽视了患者的心理需求和自我护理能力的培养。针对性护理干预因个体化的特点,在多项疾病的临床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本研究探讨针对护理干预肾盂肾炎患者护理中的效果。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研究选取 2024 年 1 月-2024 年 12 月内收治的 80 例肾盂肾炎患者为研究对象。将其进行随机分组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每组各40 例。对照组中男性15 例,女性25 例,年龄范围为46~75 岁,平均年龄为 60.15±3.23 岁;观察组中男性 16 例,女性24 例,年龄范围为47~75 岁,平均年龄为61.98±3.36 岁。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上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1.2 方法
1.2.1 常规护理方法
包括基础护理、生命体征监测、遵医嘱给药、病房环境管理等[3]。
1.2.2 针对护理干预
(1)心理护理
肾盂肾炎患者因病情反复发作、症状明显等原因,常伴有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护理人员应主动与患者沟通,了解其心理状态,给予针对性的心理疏导。通过讲解疾病知识、介绍成功治疗案例等方式,增强患者的治疗信心,缓解其负面情绪。同时,鼓励患者家属参与护理过程,给予患者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心理环境。
(2)健康宣教
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举办健康讲座、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向患者及家属详细讲解肾盂肾炎的病因、症状、治疗方法、预防措施及自我护理技巧等知识。重点强调个人卫生的重要性,指导患者保持会阴部清洁干燥,勤换内裤,避免憋尿和久坐。对于女性患者,特别强调经期和性生活的卫生管理,以减少感染机会。
(3)饮食护理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营养状况,制定个性化的饮食计划。鼓励患者多饮水,每日饮水量不少于 2000ml ,以增加尿量,促进细菌和毒素的排出。饮食以清淡、易消化、富含营养为主,避免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的摄入。
(4)用药指导
向患者详细讲解所用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作用及可能的不良反应等知识。指导患者按时、按量服药,不得随意增减剂量或停药。对于需要静脉输液的患者,加强巡视和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输液反应等异常情况。同时,鼓励患者记录用药情况,以便医护人员了解其用药依从性。
1.3 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不良情绪(焦虑、抑郁)评分、遵医行为评分及并发症发生率。
1.4 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的所有数据均导入SPSS23.0 软件中进行统计学分析,对于计量资料使用t 和(
)表示,计数资料使用 χ2 和 (%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2 结果
2.1 不良情绪、遵医行为评分比对
观察组的焦虑和抑郁评分低于对照组、遵医行为评分高于对照组(P<0.05 ),如表1。
表1 不良情绪、遵医行为评分比对(
)

2.2 并发症发生率比对
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低于对照组( P<0.05 ),如表2。
表2 并发症发生率比对 [n,(%)]

3 讨论
肾盂肾炎是常见的泌尿系统感染疾病,易反复发作,尤其好发于女性和老年人。除影响身体健康外,还常引发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降低治疗依从性和生活质量。因此,应根据患者的生理和心理特征,有针对性地实施护理干预措施,协助患者更好地控制疾病,促进康复[4]。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焦虑与抑郁评分低于对照组( P<0.05⋅ ),表明心理护理有助于缓解患者不良情绪,增强治疗信心。在遵医行为方面,观察组评分更高( ρP<0.05 ),说明通过健康宣教和用药指导,提高了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和治疗依从性。并发症发生率方面,观察组总发生率低于对照组( P<0.05 ),提示通过针对护理干预措施,可有效降低并发症风险,促进康复。
综上,对肾盂肾炎患者实施针对护理干预取得明显效果,有效改善患者的不良情绪,提高遵医行为,降低并发症发生率,有较高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 刘伟.健康教育护理干预在肾盂肾炎患者护理中的效果研究[J].中国社区医师,2019,35(32):145+148.
[2] 皋磊. 针对性护理干预对慢性肾盂肾炎患者生活质量的提升评价[J]. 百科论坛电子杂志,2024(16):214-216.
[3] 冒懿,陆泳. 针对性护理干预在慢性肾盂肾炎患者护理中效果观察[J]. 生命科学仪器,2023,21(z1):457-458.
[4] 王朝玉. 针对性护理干预在慢性肾盂肾炎患者护理中的效果[J]. 疾病预防与控制,2025,1(2):184-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