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一氧化碳中毒高压氧治疗中整体护理效果及满意度分析
达吉措毛
青海省玉树州人民医院 青海玉树 815099
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是临床常见急危重症,因短时间内一氧化碳气体过量吸入引起,引发全身组织特别是脑组织严重缺氧 [1]。如果未能得到及时的治疗,长期缺氧状态会导致身体多器官损害,造成难以逆转的生理损伤,伴随各种各样的后遗症,严重情况下生命都可受到危及。目前对于这类中毒患者,高压氧治疗是一种比较常用的治疗手段,其能够快速纠正组织缺氧状态,减轻多器官受到的损伤。近年来的研究表明,在高压氧治疗中,配合以科学的护理干预对于患者的预后改善更为有利。本研究则着重分析整体护理的应用效果,详细阐述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研究对象选取自本院,设定2023年8月-2024年8月这一时间范围,纳入此时间段内接受高压氧治疗的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共计52 例。设计对照试验,将研究对象分组,组名为对照组、研究组,分组依据随机数字表法,遵循均分原则。对照组中,有男 15 例,女 11 例;年龄 12-60 岁,平均( 28.65±2.33 )岁。研究组中,有男14 例,女12 例;年龄 12-60 岁,平均( 28.46±2.47 )岁。对组间上述资料行差异分析,均显示 P>0.05 ,提示在统计学上无意义,可进一步对比。
1.2 方法
对照组:予以该组患者常规护理。护理人员主要做好对患者治疗期间的观察与监测工作,提供给患者必要的指导。
研究组:予以该组患者整体护理。(1)入舱前护理:在患者进入高压氧舱之前,对其进行详细的指导。嘱咐患者排空大小便;教给患者一些比较重要的防护动作,包括张口、吞咽、捏鼻鼓气等,以避免出现中耳气压伤;着装方面,告知患者不要穿化纤衣物,以消除静电隐患;另告知患者舱内温度会随压力变化出现波动,所以要准备好保暖衣物,以便随时添加;予以患者心理安抚和疏导,向其介绍高压氧治疗的作用,提升其配合度;对患者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身上无任何易燃易爆物品。(2)舱内护理:患者入舱后,循序渐进加压,指导患者做张口、吞咽等动作,调节中耳压力,预防中耳气压伤;妥善管理患者的呼吸道,对其中的分泌物进行及时清理,以确保其能够顺畅呼吸,同时避免误吸等问题的出现;加强对患者面部表情的观察,如发现患者表情痛苦,立即对加压速度进行调整,必要时暂停治疗让患者出舱休息,待症状缓解后再行治疗;关注患者的心理状态,指导患者放松身体,安抚患者,帮助其减轻紧张和恐惧;进入减压阶段后,需特别关注舱内温度变化,及时让患者增添衣物。(3)出舱后护理:在患者出舱后,对其进行细致的饮食指导,确保其饮食科学合理;持续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并配合做好处理;对高压氧舱进行规范消毒灭菌,以免交叉感染问题的出现。
1.3 观察指标
记录两组正常呼吸时间、症状缓解时间、住院时间;调查两组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有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之分,满意度为非常满意与比较满意者占比之和。
1.4 统计学分析
统计分析使用 SPSS 26.0,研究中资料数据的呈现形式有两种,即n (%) )、
,对应采取 x2 检验、t 检验, 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正常呼吸时间、症状缓解时间、住院时间比较研究组三项时间指标数值均比对照组低( P<0.05 )。见表 1
表1 两组正常呼吸时间、症状缓解时间、住院时间比较(
)

2.2 两组护理满意度比较
研究组护理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 P<0.05 )。见表2。
表2 两组护理满意度比较

3 讨论
对于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治疗中常需用到高压氧,其可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患者血液中的氧气含量增加,促使碳氧血红蛋白快速解离,体内的一氧化碳获得高效清除,有效改善缺氧状态,减轻中毒症状 [2]。而高压氧治疗中,护理干预和指导必不可少,常规护理重监测,对于患者的有效指导不足,因而所能够发挥的对治疗的作用有限。本研究中的整体护理则全面考虑患者的治疗需求,为其提供从入舱到出舱整个过程的全方位、精细化护理服务。本研究结果显示,整体护理配合下,患者正常呼吸、症状缓解及住院时间均较短,同常规护理下的各结果相比,有着明显优势( P<0.05 ),表明整体护理对于患者的康复更有利。而因为带给患者比较良好的护理体验,这一护理方式也获得了患者的广泛认可,研究组中,研究组护理满意度明显较对照组高( P<0.05 )。
综上所述,急性一氧化碳中毒高压氧治疗中整体护理效果显著,患者对此认可度高,临床可予以广泛推广。
参考文献:
[1] 常青 , 李春萍 , 路静 . 急性一氧化碳中毒采用高压氧治疗以及护理的效果观察 [J].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医药卫生 ,2023(3):123-126.
[2] 潘杰 , 李文英 . 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ACMP) 患者应用高压氧治疗的护理干预效果分析 [J]. 中华养生保健 ,2023,41(9):1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