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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山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途径

作者

罗泽林

美姑县水利局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616450

引言

在露天矿山资源开发规模逐步扩大的背景下,采矿活动易引发地表植被破坏、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等问题,不仅威胁矿山周边生态环境,还可能影响居民生产生活。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作为管控矿山生态风险的重要手段,当前仍存在监督覆盖不全面、管控措施不精准、部门协同不充分等问题,难以充分应对露天矿山复杂的水土保持需求。系统梳理监督管理工作途径,对强化露天矿山水土保持成效、推动矿山绿色可持续开发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必然举措。

一、露天矿山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核心需求与现存短板

1.1 露天矿山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核心目标与生态需求

露天矿山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核心目标是实现 “开发与保护并重”。从生态层面,需通过监督确保矿山采矿活动不会引发大规模水土流失,维持矿山周边土壤结构稳定,保护区域内的植被与生物多样性,避免生态系统失衡;从民生层面,要防范水土流失导致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保障矿山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减少泥沙淤积对周边农田、河道的影响,维护农业生产与水资源安全。

1.2 露天矿山采矿活动对水土保持的主要影响与风险点

露天矿山采矿活动对水土保持的影响贯穿全开发周期。采矿初期的剥离表土环节,会直接破坏地表植被与土壤层,导致土壤抗侵蚀能力大幅下降,遇降雨易引发水土流失;采矿过程中形成的露天采场、弃渣场,因地形改变与裸露坡面增多,成为水土流失的高发区域,部分弃渣场若堆放不当,还可能引发边坡坍塌风险;采矿废水的随意排放,会污染周边土壤与水体,降低土壤肥力,进一步加剧生态破坏。

1.3 当前露天矿山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中的现存短板分析

当前露天矿山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存在多方面短板。在监督范围上,部分偏远小型露天矿山易成为监督盲区,这些矿山往往缺乏规范的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问题更为突出;在监督方式上,仍以定期现场检查为主,难以实时掌握矿山动态,对突发水土流失事件的响应滞后;在措施执行上,部分监督要求流于形式,如矿山虽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但实际施工中未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缺乏有效的跟踪问责机制。

二、露天矿山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重点工作方向

2.1 露天矿山水土保持前期预防阶段的监督管理重点

前期预防阶段的监督管理需聚焦 “源头把控”。在矿山项目审批环节,监督部门需严格审核水土保持方案,重点检查方案是否覆盖采矿全流程、预防措施是否科学可行,对方案不完善的项目不予审批;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督矿山落实表土剥离与堆放专项措施,确保表土单独存放并做好防护,避免与废石混合导致土壤资源浪费;同时,监督矿山提前修建截排水系统、边坡防护工程等预防性设施,如在采场周边设置截水沟,在弃渣场边坡铺设防渗膜,从源头减少水土流失风险,为后续采矿活动筑牢生态防护屏障。

2.2 露天矿山采矿过程中水土保持的动态监督管控要点

采矿过程中的动态监督需实现 “全程跟踪”。在日常监督中,定期检查矿山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状况,如截排水系统是否通畅、边坡防护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要求矿山修复;针对采矿作业面,监督矿山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如在裸露坡面铺设防尘网、种植速生植被,减少扬尘与水土流失;利用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对弃渣场堆放高度、范围进行动态监测,防止超范围堆放引发生态问题;同时,监督矿山做好水土保持监测记录,定期提交监测报告,确保采矿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情况可追溯、可管控,及时调整防控措施。

2.3 露天矿山闭坑后水土保持修复的监督验收工作方向

闭坑后修复的监督验收需围绕 “成效评估” 展开。在修复过程中,监督矿山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植被恢复工作,检查种植的植物种类是否适应当地气候、种植密度是否达标,确保植被能有效固土防沙;对土壤改良工作进行监督,查看矿山是否采取施加有机肥、平整土地等措施,提升土壤肥力与抗侵蚀能力;在验收环节,组织专业人员现场核查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植被覆盖率等指标,对比修复前后的生态状况,判断是否达到验收标准;对未达标的矿山,要求限期整改并重新验收,确保闭坑后的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实现 “矿山变青山” 的目标。

三、优化露天矿山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具体途径

3.1 露天矿山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与机制创新

完善监督管理体系需从制度与机制两方面发力。制度层面,制定露天矿山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细则,明确监督流程、责任分工与处罚标准,避免监督工作随意性;建立 “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公开监督结果,提升监督透明度与公正性。机制创新上,推行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制度,将矿山的监督整改情况纳入信用档案,信用等级低的矿山在项目审批、资质申请上予以限制。

3.2 技术赋能下露天矿山水土保持监督手段的升级路径

技术赋能可推动监督手段从 “传统” 向 “智能” 升级。引入卫星遥感与无人机巡查技术,实现对露天矿山的大范围、高频次监测,快速识别露天采场扩张、弃渣场违规堆放等问题,弥补地面巡查的局限性;应用物联网技术,在矿山关键区域布设土壤湿度传感器、水土流失监测仪,实时采集水土保持数据并传输至监管平台,监督人员可远程查看数据,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搭建智慧监管平台,整合矿山审批信息、监督记录、监测数据等,通过大数据分析预测水土流失风险,为监督决策提供科学支撑,提升监督的精准性与效率。

3.3 多方协同参与露天矿山水土保持监督的实践途径

多方协同需构建 “政府主导、企业履责、社会监督” 的格局。政府层面,建立环保、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的协同监督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监督信息,联合开展专项检查,避免各自为政;企业层面,督促矿山落实水土保持主体责任,设立专门的水土保持管理部门,配备专业人员,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社会层面,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如设立举报电话、线上举报平台,鼓励公众对露天矿山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四、结论

本文围绕露天矿山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途径展开分析,明确了监督管理的核心需求、现存短板,梳理了前期预防、过程管控、后期修复的重点方向,提出了体系完善、技术升级、多方协同的优化途径。研究表明,科学系统的监督管理是解决露天矿山水土流失问题的关键。未来需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与技术应用,推动监督管理从 “被动应对” 向 “主动防控”转变,确保露天矿山在资源开发中守住生态底线,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同发展,为区域生态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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