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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腊”调解促和谐

作者

唐丽兰 和艳英 刘利

中共怒江州委党校 云南 怒江 763100

2023 年9月20日在浙江“枫桥经验”发源地枫桥镇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法庭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法庭实际,2021 年 9月,聘请了一名“玛腊”专职调解员,自“玛腊”入驻称杆法庭以来,有效促进了纠纷化解,“玛腊”搭起了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桥梁,让群众切身感受到诉讼的便利,不用为语言表达、文书书写等问题而烦恼,信赖法官、崇尚法律,诉源治理工作有了新的突破,该调解模式通过法理情交融、案例引导、跟踪落实,基层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成色更足,“玛腊”调解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已成为称杆法庭的特色解纷模式。

一、背景情况

称杆法庭位于泸水市称杆乡,法庭辖区3 个乡镇 33 个村(社区),2023 年辖区人口 50867人,聚居着傈僳族、白族等 12 个民族,以傈僳族为主。“玛腊”在傈僳语中是嫂子的意思,在傈僳族群众居住地区,嫂子有较高的威望,发生家庭矛盾时,一般都会听取嫂子的意见。2020年称杆法庭受理案件167 件,2021 年称杆法庭受理案件 257 件,随着案件逐年增长,称杆法庭“案多人少”矛盾更加凸显。秤杆法庭在聘“玛腊”之前,有1 名法官、2 名法警和1 名书记员,法庭力量配置与职能定位不相适应,称杆法庭和法官办案之外在协同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方面力度不足,在办案和普法过程中因缺少“翻译”,导致工作成效大打折扣。称杆法庭根据实际情况,在2021 年 9 月聘请赵学瑛为“玛腊”,赵学瑛是称杆乡本地人,她熟悉当地民风民俗,精通汉语、傈僳语,做调解员之前在称杆街上摆摊做生意,为人热情。当上调解员后,她积极参与家事等案件的处理,用傈僳语调解纠纷,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解开当事人心结。面对基层矛盾纠纷增长态势,目前称杆法庭聘请了 2 名专职“玛腊”,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化解。

二、“玛腊”调解主要做法

(一)党建引领“强根基”,铸牢“玛腊”调解之魂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心骨,法庭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法庭积极参与协调联动,搭建多元调处平台,借助乡党委政府力量,化解重大矛盾纠纷。2023 年,称杆乡人民政府成立了“称杆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委员会”,成立了称杆乡多元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玛腊”调解服务中心,并在各村(社区)设立“玛腊”调解室。发挥法庭专业优势,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信息数据共享,服务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

(一)以闭环机制“聚合力”,绘就基层治理“同心圆”

在称杆乡党委政府的指导下,依托“玛腊调解服务中心”,实施“三线共调”,构建解纷“同心圆”。称杆法庭与妇联、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成立多形式、多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构建“专业法官”为主导,以“玛腊”为基础,多部门参与的源头预防解纷网络。成立以村组妇女主任为主的“玛腊调解员队伍”、以乡政府妇女职工为主的“玛腊服务队”、以派出所女干警为主的“玛腊义警队”、以法院女法官为主的“玛腊法官”队,四支队伍划线成圆,分流调处,遇到疑难案件,集中力量共同参与,解纷“大格局”形成闭环。法庭通过调解员的分布特点,建立网格化的多元解决纠纷机制,达到调解资源整合、调解功能聚合、调解人才荟萃的“玛腊”调解新格局,及时化解辖区内婚姻家庭中涉及的婚姻、赡养、抚养等各种纠纷,积极构建“人民法庭+乡调解中心+玛腊调解+网格”基层诉源治理格局,对发现的潜在纠纷,及时提出法律风险防控预案,对未成诉讼的纠纷,提出可能适用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应裁判尺度,争取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

(三)法理情交融“解民忧”,织就基层善治“安心网”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直接关系群众获得感与辖区稳定。“玛腊”充分运用法理情融合的工作方法,在调解过程中,以法定调,守住底线,比如,在劳资纠纷调解中,欠薪必还,法律是底线,但“理法”是化解对抗的关键,“玛腊”调解没有简单“站队”,而是既用法律给双方“定规矩”,又用共情让双方“懂彼此”,最终用“共同解决问题”的道理打破僵局—让法律的“刚性”拖住公平,让情感的“柔性”消解对立,这正是法理情交融的核心要义。

(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边疆治理“新标杆”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矛盾不上交”,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神经末梢”,贴近基层、融入一线,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法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诉源治理大格局,称杆法庭在社区(恩感思落、恩河、巴尼小镇)成立了三个法官工作室,社区居民均是易地扶贫搬迁户,矛盾纠纷较多。“玛腊”负责日常矛盾排查和简易调解,遇到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复杂案件,即时联系法官到社区“就地办案”,法官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指导“玛腊”提升调解能力。与网格员、调解员、村组干部共同宣传“调解优先”理念,引导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减少诉累,维护乡土人情关系,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为基层群众提供更方便、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加强了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区域社会治理、经济发展。

科技赋能基层治理,依托科技法庭力量,“玛腊”调解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玛腊”调解依托“智慧法庭”,为外出务工群众提供线上诉讼服务,指导当事人运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2021 年以来已为46 多名当事人进行线上立案服务,为60 余名外出务工当事人提供线上调解。

(五)创新普法“润民心”,夯实边疆“稳根基”

“玛腊”调解将普法教育贯穿矛盾预防全过程,通过“双语普法+以案释法”提升群众法治素养。“玛腊”因长期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已经具备一定的专业性,“玛腊”既能调解矛盾纠纷,也能开展普法宣传。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玛腊”始终把宪法的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基本法律,聚焦移风易俗,治理封建迷信、高价彩礼等不良习气,推动乡村文明进步,营造崇法尚德的乡村法治环境。

法庭通过“玛腊+法官”走村入户的方式,通过以案说法、现场普法,拓宽普法教育渠道,进行现场普法和一对一答疑活动,提前介入矛盾纠纷,及时处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玛腊”与法官共同普法说理,联合乡村妇女同胞,答疑解惑,携手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多点联动宣传,将法律送达田间地头。例如,2023 年双奎地村取水权纠纷,通过“玛腊调解员+乡政府+法庭”联动调处,借助政府行政协调与司法专业指导,高效化解涉及多户村民的群体性矛盾。

“玛腊”调解生动表明,在这样多民族聚居的边疆地区,只有将法治精神、事理公道和民族情感(即法理情)有机融合,才能实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真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

三、实践成效与经验启示

(一)实践成效:从“治理困境”到“边疆善治

“玛腊”调解作为法庭创新的基层治理模式,融合“法理情”工作方法,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取得显著成效,并为边疆民族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其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提升。成功调解大量矛盾纠纷,类型涵盖婚姻家庭、农民工欠薪、山林土地、损害赔偿等。玛腊”调解有效发挥了纠纷分流和诉源治理功能,减轻了司法系统的案件压力,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这种调解模式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不仅解决表面纠纷,还从根本上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纠纷复发的可能性。

2.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构建多元联动化解矛盾新格局,与法院、妇联、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称杆法庭已邀请 9 家基层治理单位进驻人民调解平台,丰富了基层治理的工具箱,使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多元化和弹性化。

3.群众法治意识显著增强。“玛腊”调解员既当调解员,又当法治宣传员。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玛腊”调解员始终把宪法的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这种融入式普法使法治宣传更加贴近群众生活,大大提高了普法效果。数据显示,州“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综合满意率达 99.5% ,连续三年在省排名第一”,反映出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的显著提升。

(二)经验启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范本”

“玛腊”调解为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治理提供了治理路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认同与法治权威的平衡机制

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的关键矛盾,在于文化传统与国家法律的张力。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治理需构建“文化为体、法治为用”的治理生态。“玛腊”调解在边疆民族地区实现文化认同与法治权威的平衡,核心在于构建“文化浸润—法治嵌入—制度协同”的三维机制,通过文化符号的柔性传导、法律规则的刚性约束与治理体系的弹性适配,实现“情法交融”的治理效能,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边疆善治之路。

2.源头预防与多元化解的联动机制

“玛腊”调解源头预防与多元化解联动机制,是在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引下,结合边疆民族地区特点构建的“预防在前、多元协同、闭环化解”治理体系,实现了“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普法巩固”的全链条治理,通过“文化赋能+资源整合+机制创新”实现矛盾纠纷从源头预防到多元化解的全链条联动,既发挥了民族文化中“玛腊”的情感认同优势,又整合了司法、行政、社会资源的专业力量,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矛盾不上交”理念转化为边疆民族地区可复制的治理实践。

3.基层自治与政府治理的衔接机制

基层治理现代化需要“双轮驱动”—以群众自治激活内生动力,以法治保障规范运行,形成“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的良性互动。“玛腊”调解中基层自治与政府治理的衔接机制,核心是通过“党委领导、法治保障、文化赋能”的协同框架,实现群众自治内生动力与政府治理效能的有机融合,通过党委引领下的资源整合、多元平台的功能互补、法治与文化的双重支撑,实现了基层自治(群众主动参与)与政府治理(专业指导保障)的无缝衔接,既激活了边疆民族地区群众自治的内生动力,又以政府治理的规范性和资源优势为自治提供支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边疆治理新格局。

“玛腊”调解模式结合民族地区特点,突出司法为民要求,加强民族地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突出强基工程,积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案件,不断完善民族地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立足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倡行全民守法普法,为边疆民族地区打造良好法治环境,成为具有当地特色的成功典型。“玛腊”调解的成功表明,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治理需在尊重文化差异的基础上,构建“党委领导、法治保障、文化浸润、科技赋能”的治理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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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孙国庆,段超,王清.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打造多元共治新格局.[N].安徽法治报,2025-08-14.

[5] 安契.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路径研究[N].警官学院学报,2025(04).

[6] 唐丽兰(1991 年生),女,傈僳族,省丽江市,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