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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cation and Training

法治教育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渗透策略

作者

李娟

皖滁州市定远县新区实验小学

引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育全民懂法、守法、用法和护法意识是我国法治进程的一项宏伟而长远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法治国家的未来建设者,是社会主义事业的生力军和继承者,对其进行一定的法治教育意义重大。本文将深入探讨相关渗透策略。

1.法治教育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渗透的意义

1.1 培养学生法治意识

小学阶段是法治意识启蒙的关键时期,将法治教育渗透进道德与法治课程,能帮助学生建立对法律的初步认知与敬畏,逐步形成法治意识。该阶段学生对“规则”“权利”“责任”的理解处于萌芽状态,课程渗透可通过具象案例、生活场景,将抽象法律知识转化为学生可理解的内容。例如教学“遵守公共秩序”时,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规定,让学生知道“随意喧哗、插队”不仅是道德问题,还可能触碰法律底线;教学“保护自己”时,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的相关内容,让学生了解自己拥有的法律权利。这种渗透式教育避免生硬说教,让学生在日常学习中潜移默化接受法治熏陶,逐步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

1.2 促进学生道德与法治素养融合

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渗透融合,能实现“道德滋养法治、法治保障道德”的协同育人效果,促进学生综合素养提升。道德素养侧重引导学生形成“应该做什么”的价值判断,法治素养侧重明确“不能做什么”的行为边界,二者结合可帮助学生建立完整的行为准则体系。例如教学“诚信做人”时,既从道德层面强调“诚实是美德”,引导学生主动践行诚信;又从法治层面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诚实信用原则”,让学生知道“失信行为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如伪造请假条、说谎骗取他人财物等。这种融合让学生既明白道德的价值引领,又清楚法律的刚性约束,避免出现“懂道德却不知法律底线”“知法律却缺乏道德自觉”的片面发展,助力形成健全的行为素养。

2.法治教育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渗透的现状问题

2.1 教学内容衔接不足

法治教育在课程中的渗透存在“内容碎片化、衔接不连贯”的问题,难以形成系统的法治认知体系。部分教师仅在特定课时零散提及法律知识,如教学“校园安全”时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学“家庭生活”时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未梳理知识点间的关联,导致学生学到的法治知识孤立分散,无法形成整体认知。部分教材内容对法治知识的编排缺乏梯度,低年级与高年级的法治教育内容重复或断层,如低年级已涉及“交通规则”,高年级仍在重复相同内容,未进一步拓展“交通违法的法律后果”;或低年级未做铺垫,高年级直接引入复杂法律概念,如“合同”“物权”,超出学生认知能力。这种衔接不足导致法治教育效果大打折扣,学生难以逐步深化对法律的理解。

2.2 教学方法创新性欠缺

法治教育渗透的教学方法多停留在“教师讲解 案例分析”的传统模式,创新性不足,难以激发学生兴趣。部分教师在渗透法治知识时,仅简单宣读法律条文或讲述远方案例,如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时,仅列举“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未结合学生生活设计互动环节,导致学生觉得法律知识“离自己很远”,缺乏主动学习的动力。部分教师过度依赖多媒体播放法治教育视频,全程让学生观看,未设计讨论、角色扮演、实践体验等活动,学生处于“被动接收”状态,无法深入理解法律知识的内涵与应用场景。例如教学“消费者权益”时,仅播放“3・ 15 晚会维权案例”,未组织学生模拟“超市购物遇到过期商品如何维权”的场景,学生难以将法律知识转化为实际应用能力,教学效果流于表面。

3.法治教育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渗透策略

3.1 优化课程内容设计

优化课程内容设计需遵循“系统整合、梯度递进、生活关联”原则,确保法治教育渗透有序且深入。系统整合方面,梳理小学道德与法治各年级课程内容,明确各单元应渗透的法治知识点,形成“年级有重点、单元有衔接”的内容体系,如低年级侧重“家庭、校园相关法律常识”中年级侧重“社会公共领域法律知识”,高年级侧重“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避免内容碎片化。梯度递进方面,同一法治主题按“认知—理解—应用”分层设计,如“环境保护”主题:低年级通过“垃圾分类”了解“保护环境是责任”,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理念;中年级通过“身边污染现象调查”理解“破坏环境的危害”,渗透相关法律责任;高年级通过“撰写环保建议”学习“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环境权益”,实现认知逐步深化。生活关联方面,选取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内容,如“校园欺凌”关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食品安全”关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增强渗透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3.2 创新多元教学方法

创新教学方法需围绕“互动体验、情境模拟、实践探究”,让法治教育渗透更自然、更有效。采用“情境模拟教学法”,创设贴近生活的法治情境,让学生在体验中理解法律知识,如教学“消费者权益”时,模拟“超市购物”场景:学生分别扮演顾客、收银员、超市经理,演绎“购买到变质食品后,如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协商赔偿”,在角色扮演中掌握维权流程与法律依据。推行“案例探究教学法”,选取学生可理解的身边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法律问题,如教学“校园安全”时,呈现“同学课间打闹导致受伤”的真实案例,组织学生讨论“打闹行为是否违法”“受伤同学的权益如何保障”“学校与双方家长的责任是什么”,在探究中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相关内容。引入“法治实践活动法”,将课堂延伸至课外,如组织“法治小课堂”邀请社区民警讲解“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体验“庭审”流程,或参观当地法院、法治教育基地,让学生在实践中感受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深化法治认知。

结束语: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载入宪法,并确立为我国的战略目标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已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法治国家蓝图的实现,不仅需要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来支撑,更需要一个个懂法律、讲秩序、守规矩的现代公民作为法治的坚定拥护者和建设者。在今后教学中,应不断创新与完善渗透方法,切实提升小学法治教育水平,为学生成长筑牢法治根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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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林慧.创设真实情境,远离教育孤岛——谈“真实情境创设”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中的运用[J].中华活页文选(教师版),2024,(22):139-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