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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闻写作的真实性

作者

唐福升

旺苍县融媒体中心 四川省 广元市 628200

一、绪论

新闻指的是主流媒体经常使用的一种表述方式和表述题材,是一种用于进行信息传播和记录的方式。从概念上进行界定的话,可发现新闻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比如狭义上的新闻主要是指通过概括的方式简明扼要地将信息传递出来,同时这些信息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价值性。而广义上的新闻则是发表于各主流媒体内部的文本,除了一般的消息和通讯以外,一些特写和速写同样也属于新闻的内容。对于新闻,社会各界提出了更高的关注程度,除了《新闻联播》进行新闻播报以外,一些主流媒体如报纸、杂志同样也承担起了新闻写作的重要职责。而在新闻写作的过程当中,最不容忽视的一条原则就是真实性。在对新闻真实性做出要求的时候,我们主要是考虑到了新闻当中的六大要素,也就是时间、地点、人物等等,这些要素涵盖了新闻当中的所有信息、数据和内容,是读者最关心的事情。同样,新闻当中不能够出现一些主观上的推断或臆想,必须是当事人的一种客观描述和详细记载,不能够依靠后期的想象和夸大等手段强加给当事人,这些都使得新闻必须保有其原汁原味,必须以更加真实、精准的方式展现在大众面前。

因为这样的研究背景,本文从新闻真实性这一视角出发,探讨了新闻为什么要坚持真实性,以及在当前的新闻写作过程当中一些虚假新闻或夸大新闻的具体表现形式,更分析了为什么会存在这种违背新闻写作真实性原则的行为,最终提出了两项保持办法,希望能够推动我国新闻写作行业更加健全且怀有职业道德的长远发展。

二、相关概念论述

(一)新闻写作真实性的意义

除了《新闻联播》进行新闻播报以外,一些主流媒体如报纸,杂志同样也承担起了新闻写作的重要职责。而在新闻写作的过程当中,最不容忽视的一条原则就是真实性。在对新闻真实性做出要求的时候,我们主要是考虑到了新闻当中的六大要素,也就是时间、地点、人物等等,这些要素涵盖了新闻当中的所有信息、数据和内容,是读者最关心的事情。同样,新闻当中不能够出现一些主观上的推断,必须是当事人的一种客观描述和详细记载,不能够依靠后期的想象和夸大等手段强加给当事人,这些都使得新闻必须保有其原汁原味,必须以更加真实、精准的方式展现在大众面前。

(二)新闻写作内容的真实性

在对新闻写作真实性的内容提出相关要求的时候,当前学者进行了多个层面的研究,而笔者通过翻阅有关学术文献资料,将其总结成为两个部分:

一方面,当前学者对新闻真实性的内容提出要求的时候,主要是考虑其与事实是否能够保持高度的一致性。新闻写作和一般性的写作有所不同,主要是以六要素作为基础的,也就是时间、地点和事件人物等这六个要素,必须要确保其真实性和精准性,比如这六要素当中的时间要素必须要保证其真实、准确,不能够出现模糊概述的情况。另外,在对新闻当中事件进行叙述的时候,不能够掐头去尾,也不能够断章取义,而是必须要在固定时间内去叙述某个环境下层发生的真实事件,拒绝出现张冠李戴或者是细节描述不清晰的情况。最后,在新闻写作过程当中,对于涉及对象的内心活动进行描述的时候,必须要基于人物的主观想法或者是已经叙述出的内容,不能够添加新闻创作者的个人意义,或者是增设一些夸大性和诱导性的语言。

另一方面,在对新闻写作真实性的内容进行要求的时候,要保证其中引用的各类材料也坚持真实可靠的基本原则。任何新闻的写作都不可能是单纯描述这个事件,而是需要引用一些与事件有关的材料,例如当时的背景或者是一些数据和数字等等。比如在《新闻联播》进行播报的时候,除了需要涉及当时的事实外,还需要涉及有关的信息和资料,这些数据必须要保证真实可靠。以 2014 年马航客机失联事件为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媒体在此次报道中没有很好地遵循引用材料的真实可靠性原则,在后期以讹传讹的过程当中,为了博取消费者和市场的眼球,选择采取大量夸张性的报道和虚假性的数据对于社会和受众,是严重的伤害;而对于新闻界自身,是致命的毒瘤。不但损害了媒体公信力,也给国家、社会带来危害,甚至有时候都存在着数据造假的情况。即便是在 2015 年和 2016 年,国际上一些媒体为了吸引观众的目光,甚至纷纷创作假新闻,比如播音中国总裁曾经利用微博进行新闻传播,声称当时的客机已经被找到,虽然后续对该条微博进行了删除处理,但是这种虚假消息带来的恶劣影响却没有消失。

三、违背新闻写作真实性的表现

(一)假新闻

随着网络媒介的不断丰富,以及网友对于这种新媒体形式应用率的不断提升,新闻已经不再成为主流媒体掌握话语权的意义中,信息传播方式反而成为了各大网民都可以进行撰写和创作的内容。在这种状况之下,我们不太容易对新闻的创作主题进行约束和要求,甚至有很多网民本身对于新闻的真实性都不够认可,为了能够博得受众的眼球,为了能够获得更高的流量,有一些博主或者是网红纷纷进行虚假新闻的创作,这样就违背了新闻写作真实性的基本原则,尤其是 2020 年以来,新冠疫情的出现,使得社会各界受到了极大的打击,而大众对于新冠疫情有关新闻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一时间很多网络红人或者是网民开始在网络空间散布虚假新闻,希望能够吸引流量和目光。

比如在 2020 年 3-7 月份,由于我国仍然没有研发出有关的新冠疫苗菌株,所以使得公众非常容易受到虚假新闻的诱导,有一些谣言因此趁虚而入,新闻媒体以及网络媒体在宣传的过程中,会依靠不尽不实的新闻内容来进行引流,甚至通过虚假新闻的写作让公众的注意力得以转移。比如针对新冠疫情的产生原因,各类新闻就层出不穷,有的新闻媒体则认为南方人吃蝙蝠是造成新冠病毒出现的最主要原因,而有的新闻媒体则认为新冠病毒的出现是源于西方国家对于生化武器的研发。同时关于新冠疫情的治愈方式,有一些假新闻也开始得到社会大众的关注,例如在有些公众号当中认为喝羊奶是可以彻底治愈新冠病毒的,还有些公众号指出,新冠病毒就和普通的感冒发烧一样,是具有自愈性特点的。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提升,以及主流媒体对于谣言的制止和澄清,我们能够发现上述这些新闻都是虚假的,内容都是编造的。

(二)有偿新闻

新闻写作本来是为了进行信息传播的,但是由于当前新闻媒体具有明显的商业性,也有人看准了这个行业背后的无限经济潜力,所以希望利用新闻媒体的权威性来制作一些假新闻,或者是给予新闻写作者一定的报酬和资金,使得他们在进行新闻写作的时候增添上一些夸大性的词汇或恶意隐瞒一些内容,从而使得公众看到的新闻内容是不够真实的。

长时间以来,我国有关部门一直对于这种虚假行为和有偿新闻现象采取明令禁止的态度,希望能够清除这种依靠买卖建立起来的新闻写作关系,但是一些网络媒体和中小型媒体层出不穷,他们对于新闻媒体的态度更加暧昧,并不会遵守媒体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也不会强调新闻写作当中应坚持这种真实性原则,反而通过买卖关系来界定新闻写作的内容。例如当前有很多记者在往返于各个发布会的时候,会依靠收红包和拿份子钱的方式来左右自己新闻写作的内容,如果明星能够多给自己几个红包的话,那么在进行新闻写作的时候,将恶意隐去其中的一些矛盾冲突,或者多多描写明星的一些光辉世界和美好的一面。甚至有些地方新闻台会和企业进行合作与联盟企业为新闻工作者提供稿件,新闻机构若是对稿件照单全收、原样发布或播报,完全无视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这种做法无疑践踏了新闻从业者的职业操守,同时也会让新闻媒体本应具备的公众监督作用和内容真实属性彻底落空。这种行为的本质,是放弃了新闻工作的核心使命——对事实负责。新闻媒体之所以能成为社会公器,关键在于其输出的内容经得住事实检验,能够为公众提供可靠的信息参考,并通过舆论监督推动社会进步。媒体一旦沦为“传声筒”而丧失对信息的甄别能力,不仅会让受众被虚假信息误导,更会摧毁公众对媒体的信任基石,最终使整个行业的公信力崩塌。从职业伦理角度看,新闻从业者的基本职责就包括核实信息来源、交叉验证事实细节,这是不容突破的底线。忽视这一职责,既是对职业身份的背叛,也是对社会赋予媒体的公共责任的漠视。

四、违背新闻写作真实性的原因

(一)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任何行业想要健全发展,那么都离不开良好的外部监督机制作为保障新闻行业作为控制信息传播的最关键行业,在民众广泛接触和接收信息的过程当中,必须要进行有效的监督,但目前我国对于新闻行业尤其是新闻写作真实性问题进行监督的时候,却缺乏有效的准则和标准。尽管目前我们提出了有关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工作要求和准则,可是这种准则更加侧重于从道德层面对新闻工作者进行规范,因此并不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和处罚效力,甚至这个规则在执行过程当中由于缺乏宣传,导致很多新闻工作者对该规则的认知程度和了解程度都不够,因此准则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形成的约束力有限。

(二)新闻人职业操守的丧失

职业道德水平严重不足,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或者利益的驱使,而做出一些违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或者依靠钱权交易来进行虚假新闻写作的行为,这是当前在新闻行业经常出现的事情。受到西方享乐主义和资本主义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当前新闻行业已经受到这种商业化的经济侵蚀,因此出现了自上而下的利益链条,企业与新闻行业达成紧密的战略合作,通过购买有偿服务的方式来进行虚假新闻的播报和创作,甚至通过给红包和送礼品的方式来换取新闻写作或者笔下的内容。

有些地方新闻台会和企业进行合作与联盟企业为新闻工作者提供稿件,而新闻台所需要做的就是将这些稿件一字不动的开发或朗诵出来,完全不考虑其中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这是违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同样也使得新闻媒体的公众监督职能和内容真实特性丧失。

五、新闻写作真实性的保持办法

(一)完善有关监管体系并立法

他们是媒体工作者,他们似乎拥有决定社会舆论和社会公众认知的关键权力,在这种绝对权力的背后所需要依靠的不是绝对的放纵和自由,而是需要完善有关的立法体系和监管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权力运行于阳光之下,使得权力在笼子里得到正确的应用,避免出现在绝对权力下而产生的腐败和贪污现象。对于新闻写作的真实性原则来说,想要对其进行长久地保持,同样也需要完善有关的立法体系。

举例来说,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更多去学习西方国家的利益法经验或者是成熟的法律条款。比如法国就曾经在 2018 年面向社会公众进行了调查,有 80%的法国人支持就打击“虚假新闻”立法,公民都认为很有必要针对虚假新闻进行立法,并明确其中的法律责任和民事处罚条例。无独有偶,2022 年 3月份俄罗斯更出台了有关的法律条款,专门用于打击虚假新闻,使得俄罗斯内部的多个新闻频道和新闻媒体都被迫整改和停止营运,尤其是在俄罗斯议会当中明确指出,如果发现任何人和团体出现了恶意传播虚假新闻的现象,那么将按照其情节轻重判以最高 15 年的监禁。

反观我国当前的立法体系,存在着惩罚措施力度不够以及监督的内容不够全面的情况,尤其是没有考虑到新媒体时代背景下一些网络媒体或者是自媒体工作者在进行新闻传播时候所存在的一些不实报道,或者是因利益导向而出现的一些虚假新闻和造谣性内容的传播,这些都没有被纳入新的立法体系当中。所以目前建议从完善立法角度着手,不仅要强调对虚假新闻的查处和惩罚,同样还需要推动有关刑事责任的判定和刑事条款的完善。

(二)加强新闻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媒体工作者作为进行新闻写作的主体,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平是关乎新闻写作结果的重要内容,所以当前需要持之以恒加强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教育。

举例来说,地方政府可以以机关事业单位的日常教育工作为契机,普及这种职业道德教育,尤其是强调对新闻行业和地方主流新闻媒体的培训教育,使得新闻媒体管理者能够从思想上提高对于新闻写作真实性的关注程度,能够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比如加强日常教育活动,邀请新闻媒体和地方电视台的工作者进行交流学习,通过讲解刑法和民法当中的有关处罚条例,使他心中形成更加严肃的法律红线,能够避免后期出现知法犯法的行为。

其次,还需要从制度上确保媒体人的职业道德水平得以加强。举例来说,目前要将责任机制贯彻下去,不仅要对在职在岗的新闻工作者提出这方面的要求,而且还需要进行反向查询,如果发现过去的报道新闻内容存在着虚假或收受贿赂的情况,那么就要做到进一步追责,不能够以调岗或者是退休等人员调动情况作为借口,而是需要进一步追责,这样更能够形成对新闻工作者的震慑力和威慑力,使他们在工作中坚守底线,不触碰法律红线,能够以更高的职业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去从事新闻写作工作。

六、结论

总的来说,新闻是一种大众了解世界和认知真相的重要途径,这就意味着新闻写作所反映出来的事件和内容必须是真实准确的,不能存在任何虚假或夸大的情况,也不能出现恶意隐瞒的情况。本文就从这一角度出发,分析了新闻写作真实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论述了新闻写作中哪些内容需要满足真实性的要求。随后,本文指出,在当今社会,不少新闻写作者自身存在真实性不足的问题,具体表现为虚假新闻和有偿新闻这两种类型。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当前关于新闻写作真实性的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是新闻写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和职业操守总体上存在欠缺等。最后,论文得出结论:若要保持新闻写作的真实性,不仅要完善相关的监督立法体系,还需要加强对新闻创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度。

参考文献

[1]丁露露:新媒体背景下广播电视新闻写作的新诉求[J]. 西部广播电视,2022,43(

[2]冯斌:融媒体时代新闻写作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