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文化艺术与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协同路径研究
陈瑞雪
塔城市文化馆 834700
引言
群众文化艺术是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自发组织和参与的文化活动,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公共文化服务则是政府主导提供、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宗旨的制度性安排。两者虽在组织方式、服务对象、供给机制上有所区别,但在满足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社会融合和提高文化获得感方面具有共通目标。本文通过探讨二者协同发展的现实逻辑与路径选择,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平性与有效性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建议。
一、群众文化艺术与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关系解析
1.1 目标一致性与功能互补性
群众文化艺术与公共文化服务均旨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在推进文化普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群众文化艺术以灵活、贴近生活的形式调动民众参与,而公共文化服务则提供基础设施与制度保障,二者目标协同、功能互补,具有较强融合发展的现实基础。
1.2 制度嵌入与路径融合的必要性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强调制度性供给与可持续发展,而群众文化艺术多依托于基层组织、社区自发性活动,需要纳入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中,以增强其持续性与专业性。将群众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仅可以提升其组织化水平,还可通过制度路径优化服务供给结构,实现政策资源、文化人才、活动平台的共建共享。
1.3 群众文化参与的均衡化价值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不能仅满足“有没有”,更要回应“好不好”,群众文化的多样性、互动性特征正可弥补传统服务单向灌输的局限,使文化服务真正落地生根。通过增强群众文化主体性,拓展参与渠道,能够有效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文化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二、群众文化与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的现实困境
2.1 资源配置不均与服务效能差距
当前部分城乡接合部与农村地区在文化设施建设、活动策划能力、文化资源调动等方面明显滞后,优质文化资源高度集中于城市,难以实现有效辐射。许多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完成后存在“建而不用”或“低效运行”现象,基层文化工作者流动性大、专业能力有限,导致群众文化活动“内容单一”“形式陈旧”,难以持续吸引群众参与。
2.2 群众文化主体性发挥不足
在实际操作中,群众文化活动常被简单等同于节庆表演或广场舞等表层活动,忽视了其表达群众情感、传承地域文化的重要功能。同时,部分地区过度依赖行政指令推动群众文化工作,群众成为被动参与者,缺乏真正的文化表达权与组织权。此类“被安排的参与”往往难以激发持久热情,亦难形成真正的文化自觉。
2.3 公共文化供需错位与制度衔接障碍
一方面,公共文化服务常常以“行政指标”为导向,追求覆盖率、活动数量而忽略内容适配与对象多元,造成“供给热情高,群众热情低”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群众文化组织在对接公共资源、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等方面仍面临门槛高、流程繁琐的问题,缺乏制度支持和协作机制,使本应协同的文化系统被人为割裂,阻碍了融合发展。
三、群众文化艺术与公共文化服务协同的路径探索
3.1 构建协同机制,优化治理结构
在政策层面,应推动群众文化艺术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融合纳入各级政府文化发展规划,明确协同目标、主体责任与考评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文化协同治理格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评优评先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同时,应推动文化、民政、财政等部门协同出台实施细则,构建部门协同、资源联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打破行政壁垒,实现协同治理的制度化与规范化。
3.2 创新供给模式,实现供需精准对接
应强化基层文化需求调研,运用数字化手段采集群众文化偏好与参与行为数据,建立动态文化需求数据库,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有需求的群体精准供给。例如,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可以设置本土戏曲演出、农耕文化讲堂等项目;针对青年群体,可引入街舞、动漫、短视频创作等新型文化内容,提升文化服务的吸引力与实效性。同时,鼓励地方文化馆、图书馆与群众文化组织共建“文化菜单”,通过“双向点单+协作配送”机制,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文化需求。
3.3 激发群众能动性,拓展参与路径
群众是文化服务的最终受益者,也应成为文化创造的积极参与者。应注重培育基层群众文化骨干,如通过社区文化带头人培训计划、非遗传承人进校园进社区等方式,打造“群众自育自演自评”的文化生态。支持群众成立自组织文化团体,给予登记备案、经费补贴、场地保障等政策扶持,提升其公共文化参与能力。同时,推动群众文化与地方节庆、乡村旅游等融合发展,拓展群众文化实践场景,形成内生动力强、影响力大的文化传播网络。
四、推动数字化赋能与人才体系建设
4.1 推进“智慧文化”建设
借助信息化技术与互联网平台建设“数字文化馆”“云上艺术节”等虚拟空间,实现文化资源的广覆盖、快传递与多交互,打破物理空间限制,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与便利性。鼓励开发文化服务 APP、微信公众号等互动平台,推动文化活动在线预约、实时评价与动态优化,提升群众参与的便捷度与满意度。
4.2 完善多层次人才培养机制
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提升,关键在人。应建立由文化行政部门牵头、高校与培训机构协同的文化人才培养机制,推动公共文化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对于群众文化骨干,可通过举办文化指导员培训班、开展“文化志愿者”认证等方式,提升其组织管理、项目策划与社会动员能力,打通群众文化艺术与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交流与流动通道。
五、结语
群众文化艺术与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本质上是人民群众文化权利实现的两个维度,其协同推进不仅有助于打破文化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提升服务的精准化水平,更能够增强社会凝聚力、丰富公共生活、实现文化治理现代化。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时代背景下,必须进一步打通群众文化与公共文化服务之间的体制机制壁垒,以共享为原则、以创新为动力、以协同为路径,探索一条“人民性、服务性、多元性”并重的文化融合发展之路。未来的公共文化建设,不仅要关注基础设施的完善与服务总量的提升,更应重视人民群众在文化生活中的能动表达与创造活力,真正实现文化的公平、普惠与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婉泽.乡村振兴背景下吉林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23.DOI:10.27162/d.cnki.gjlin.2023.007939.
[2]李昕阳.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问题与提升路径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23.DOI:10.27006/d.cnki.gdbcu.2023.000970.
[3]朱晓航.乡村振兴背景下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适用性研究[J].智慧 农业导刊,2023,3(16):169-172.DOI:10.20028/j.zhnydk.2023.16.041.
[4]张桂敏.共同富裕视域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逻辑和优化路径以 H 省 Y 村的实践为例[J].北方工业大学学报,2023,35(04):10-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