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Education and Training

纪检工作中法治思维培养的思想教育模式构建

作者

姚艳青

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青海西宁 810000

引言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纪检工作面临新任务、新要求,这对纪检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法治思维则是一种把法律规范作为行为准则、程序正义作为价值导向、权责对等为原则的思维方式,是纪检干部正确履行职责、防控风险的重要本领。因此,建立健全思想教育模式,提高纪检干部的法治思维是提升纪检工作质量效能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需要。

1 纪检工作中法治思维培养目标

1.1 强化法治意识,筑牢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法治思维的培养首先要解决 “为何依法” 的认知问题。通过思想教育,引导纪检干部深刻认识到 “依规依纪依法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将法治理念内化为价值追求,摒弃 “重结果轻程序”“重效率轻规范” 的惯性思维,树立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的权力观,始终把纪律和法律作为履职的根本遵循,做到心有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1.2 提升法治能力,适配履职需求

法治思维要转化为“如何依法”的实践能力。通过将思想教育融合到纪检工作的全过程,围绕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等环节,教育引导纪检干部培养法治思维,发挥政法本领优势,练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每一个工作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1.3 涵养法治自觉,形成行为习惯

思想教育的终极目标是让法治思维成为纪检干部的 “本能”。通过长期教育引导,推动纪检干部从 “被动守法” 向 “主动用法” 转变,在日常工作中自觉以法治标准审视履职行为,在决策时先查 “是否合规”、在执行时先看 “是否合法”、在监督时先核 “是否依规”,让法治思维融入监督执纪问责的每一个细节,形成 “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 的行为习惯。

2 思想教育模式的内容体系构建

2.1 强化法治理论教育,夯实知识基础

理论是法治思维的源头,需重点开展三类理论教学:一是党章党规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明确纪检工作的纪律边界和程序要求;二是法律法规教育,系统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与纪检工作相关的内容,掌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认定标准和证据要求;三是法治理念教育,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理解 “依法治国、依规治党” 的内在逻辑。

2.2 融入实践操作教育,提升应用能力培养法治思维不能脱离纪检工作实际,把思想认识带到工作中去。

一是实施流程规范教学。教育组织者根据纪检工作全流程设计“模拟办案”“案例推演”等实践教学场景,还原线索处置、谈话笔录制作、证据收集固定等关键操作环节,教学过程中要讲解各个环节的法治要求。例如,在模拟谈话时,教给干部在谈话前应该怎样按照规定做好说明权义工作;在证据收集的模拟中,介绍不同种类的证据(书证、物证、言词证据等)的法定收集方法,使大家认识到“证据必须真实、合法、关联”的要义,在工作中要时刻注意自己是否按照程序办事,否则很可能因为操作不当而导致所收集的证据无效。

二是组织开展技能专项培训。以重点剖析破解纪检工作中法治应用中存在的难点为前提,开展教育实施者的靶向性专项教学,例如“如何精准区分违纪与违法界限”,结合党纪法规与国家法律关于违纪违法的相关具体条款,采取条文对照、案例分析等方式帮助干部把握两者的认定标准、适用范围的不同。

三是促进跨部门交流互鉴。纪检机关应主动搭建跨部门学习平台,组织纪检干部到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开展跟班学习。在法院跟班学习阶段,可以安排干部参与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熟悉法官对案件证据合法性和关联性的审查标准;在检察院跟班学习阶段,着重了解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要求,把握证据补充完善的途径和方式;在公安机关交流学习阶段,学习刑案侦查取证的规范性做法,汲取关于证据固定、强制措施适用等方面的经验教训。

2.3 深化案例警示教育,强化敬畏之心

具体的实例是最有效的教学材料,需要通过案例教学培养人们的法治思维意识。

一是组织学习正反典型事例。教育组织者要紧紧围绕“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一总标准,遴选一批全国或本地区的优秀事例,通过开展事例宣讲、办案人员经验介绍、分步详解办案流程等环节,向纪检干部传递规范履职工作的基本要点和重要路径。

二是开展反面警示教育案例剖析。纪检机关应定期梳理近二三年来“法治意识缺失、程序违规”的典型问题案例,在“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的同时,剖析典型案例存在的思想漏洞、操作偏差、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把违规的危害结果讲清楚,使纪检干部清楚程序违规和法治意识淡薄会造成哪些风险,通过反面典型案例汲取教训,让广大纪检干部铭记纪法底线不可触碰。

三是深入身边案例警示教育。要加强对本地本系统执纪执法不规范方面的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剖析,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问题反思等,使纪检干部直面身边存在的违规履职风险点,破除“事不关己”的侥幸心理,引导其更好发挥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绷紧严遵党纪条规这根弦,时刻牢记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行权的工作底线。

2.4 结合廉政法治教育,涵养职业操守

做“监督者”更需要坚守法律底线、廉政红线,把廉政教育、法纪教育贯穿工作始终。

一是开展权力风险教育。教育组织者要根据纪检工作的实际情况,梳理纪检干部履职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如在线索处置中受人情干扰,在案件审理中发生徇私枉法等情况。可以通过专题授课或者风险清单解读等方式向纪检干部阐述各类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危害后果,教育纪检干部正确认识到权力的来处和界限,自觉杜绝“以权代法”“以情代纪”等问题的发生,真正做到依法用权、依规履职。

二是加强职业伦理教育。教育者应着重于从纪检干部特殊的职业属性出发,告知他们必须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即要讲究办事方法、客观公正,在审查调查工作中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利,不枉不纵;要在案件办理全过程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严格保密,保护好被审查调查人的隐私权。

三是筑牢纪律规矩意识。要教育引导纪检干部认真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禁令》《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熟练掌握“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事项中的具体情形和后果;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剖析典型案例,让纪检干部搞清楚什么情况会违纪违法;督促纪检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铭记忠诚廉洁,要从心底知敬畏、知戒惧、明底线,从而做好清正廉洁执法守信工作的标兵。

3 结语

纪检工作的政治性、纪律性、法律性,决定了法治思维是纪检干部的核心素养。构建纪检工作中法治思维培养的思想教育模式,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持续优化思想教育模式,创新教育方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干部法治思维的新要求,让法治思维成为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 “助推器”。

参考文献:

[1] 张清. 基层 治理中法 治思维的“ 亲民” 向度 [J]. 江 西社会科学,2023,43(08):130-139+208.

[2]陈历文.“德法兼修”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系统论阐释[J].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03):123-129.

[3] 赵慧玲. 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思维向度[J]. 思想政治课教学,2023,(1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