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引导式游戏对幼儿情绪调节能力提升的实证分析
秦凤凤
志丹县第五幼儿园 717500
幼儿的情绪调节能力包含自我认识、表达以及调控等多方面因素,这是评判其心理成长水准的重要标准。在学前教育阶段,核心素养的培育牵涉到环境适应、社会交往等诸多层面,情绪调节能力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提倡以游戏作为基本活动形式的想法,就是想凭借游戏来推动孩子各方面的发展,而且还要依靠教师主导的游戏设计来形成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一、教师引导式游戏的价值机理
以教师为核心的游戏化教学体系给幼儿情绪调节能力的系统培养给予关键架构 [1]。从认知角度来讲,它重点引领孩子形成情绪符号同内心感受之间的联系,慢慢塑造起严密的认知结构。从行为方面来讲,依靠安全的情感表达环境,通过连续操作并施加正面回馈机制,持续改良适应性应对办法。从发展角度来讲,其基本目的就是推动游戏情境下的经验转移到日常情境当中,给社交技能的改进给予支撑,从而最终变成幼儿情绪教育的关键承载。
二、情绪调节能力提升的分层实践路径
(一)情绪认知建构游戏:奠定调节基础
根据情绪发展理论创建的情绪认知建构游戏,关键之处在于依靠系统化的认知架构来促使幼儿情绪调节能力得到发展[2]。通过具象化的游戏环节,引领孩子形成情绪词汇同内心体验之间的关联性,进而改善其情绪辨识水平。幼儿情绪认知的发展存在从模糊走向清晰,从具体情境过渡到抽象概念这样一种趋势,而在游戏设计当中包含的一些要素能够推动这一认知过程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例如,可以构建“情绪探索工坊”开展系列游戏。教师准备“情绪魔法盒”,内含不同质地的触感球(软球代表愉悦、硬球代表紧张)、声音卡片(笑声、哭声录音)、情景绘本(描绘不同情绪场景)。在“情绪配对”环节,让幼儿将触感球与对应的声音卡片匹配。“情景联想”环节,引导幼儿翻看绘本后描述“图中的小朋友现在心里像哪种触感球”。当幼儿接触硬球并听到争吵录音时,教师解释:“这种紧绷的感觉和吵闹的声音,可能都在告诉我们‘现在有点生气’。”游戏中鼓励幼儿用“我摸到硬球时,心里像被堵住了一样”等话语表达感受,帮助其建立情绪词汇与内在体验的联结。
一套不完整的动物拼图(每组仅含部分碎片),要求共同完成拼图。当出现“争抢碎片”的情况时,教师先蹲身与幼儿平视:“我看到你们都想先拿到这块拼图,现在大家的声音都变大了对吗?”随后伸出手掌示范“停一停”手势:“我们可以像这样先让小手休息一下,再想想怎么一起把拼图拼好。”引导幼儿轮流传递碎片,并在过程中提示:“现在轮到你拿碎片了,轻轻接过会让大家都舒服哦。”通过反复练习,帮助幼儿在冲突中学会暂停与协商。
(三)生活场景迁移游戏:提升适应能力
生活场景迁移型游戏设计依靠认知行为理论,塑造起依照真实生活情况的高频率情绪触发机制,目的在于促使幼儿把游戏里学到的情绪调节手段迁移到实际生活当中,进而改善其情绪控制水平。该理论看重个人的情绪反应和行为模式受认知过程很大的影响,经过游戏化的模仿练习,可以有效地达成实际情形中行为改善和改进的目的。
例如,教师可以组织开展“日常小剧场”游戏,模拟“排队等待滑滑梯”场景,幼儿轮流扮演“等待者”和“滑梯管理员”。当“等待者”表现出不耐烦时,教师扮演的“观察员”上前:“你现在不停地跺脚,是不是等得有点着急呀?我们可以试试一边数台阶一边等,就像游戏里那样。”游戏结束后,教师引导讨论:“下次在幼儿园排队时,我们也可以用这个方法让自己慢慢等。”次日排队环节,教师轻声提醒:“还记得昨天在小剧场里怎么等待的吗?”帮助幼儿将游戏中的方法迁移到实际场景中。
结语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情绪调节的重要性。幼儿园教师在关注幼儿身体健康的同时,也应高度重视幼儿的心理健康,将幼儿情绪调节能力的培养作为教学的一环。教师引导式游戏通过三阶实践路径,构建了幼儿情绪调节能力发展的完整支持系统。这种方法可以改善幼儿情绪认知的准确度,应对策略选择的自由度以及情景适应的灵活程度,给幼儿的心理健康教育给予了事实上的根据。以后的研究可以进一步针对不同的年龄阶段特性展开深入探究,从而加强干预手段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冲突情境调适游戏:强化策略应用
冲突情境调适游戏是以社会学习理论作为理论基础的,教师介入在资源分配、规则争议等具体的冲突情境中进行干预,目的是引导幼儿建立符合社会规范的情绪调节方式并提升自我调节能力 [3]。社会学习理论认为幼儿可以通过观察他人的行为及结果从而内化并迁移新的行为。
例如,可以设计“合作拼图挑战”游戏,将幼儿分为两组,提供
参考文献
[1] 邵雅妮 . 幼儿情绪调节能力培养策略 [J]. 教育界 ,2024,(35):110-112.
[2] 孙璐 , 李淑芳 . 在游戏中发展幼儿情绪调节能力[J]. 福建教育 ,2024,(29):10-12.
[3] 李盼 . 幼儿情绪调节能力的影响因素及培养策略 [J]. 教育观察 ,2022,11(09):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