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策略研究
吴长红
福建省宁化县财政局 365400
内部控制作为覆盖单位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的系统性管理机制,在防范廉政风险、提升管理效能、保障资产安全等方面作用关键。所以,系统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现状中的现存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的成因,并针对性地提出优化策略,将显著有助于提升公共管理水平,为其奠定坚实基础。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内控制度与内控意识
从意识层面看,部分单位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其视为“附加任务”而非核心管理环节,忽视其对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部分单位内控制度甚至仅停留在文件下发、会议传达层面,在实际执行中“打折扣”、“挂空档”,未能真正融入日常运营。同时,单位负责人的“一把手”责任未有效落实,未将内控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导致全员参与的内控文化难以形成,职工认为内控仅是财务或内审部门的职责,与其他业务部门或岗位无关,因此缺乏主动参与的意识。从制度层面看,内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突出。一些单位尚未构建覆盖全业务、全流程的内控规范,制度条款笼统模糊,难以应对复杂的经济活动风险[1]。
(二)内控管理机制不健全
内控管理机制的系统性缺失是制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效能的关键问题。一方面,部分单位未形成覆盖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系统化内控框架,内控管理依赖管理人员的个人经验和工作能力而非标准化流程,导致内控执行存在较强随意性。这种“人治”而非“制度治”的模式使得内控目标难以稳定实现,长期运营中易积累大量潜在风险,阻碍单位良性发展。另一方面,业务流程与资产管理机制混乱加剧了内控失效风险。在各项具体业务管理环节中,部分业务制度不完善,流程不规范或不便于操作,不相容岗位人员配备不齐全,导致内控易流于形式,不能达到预期效果;资产划分缺乏清晰标准,固定与非固定资产界限模糊,导致资产账实不符、管理无序。同时,关键岗位管理机制缺失,未建立科学的岗位约束与轮岗制度,导致相关经济业务决策流程不明确,易出现权力集中、操作不透明等问题,进一步放大内控风险。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
监督机制的薄弱使得内控建设缺乏有效保障,难以形成闭环管理。首先,监督覆盖存在“盲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部门繁杂,内控要求难以穿透到各层级、各部门、各业务领域,部分基层岗位和边缘业务长期处于监督“真空”状态,导致内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其次,监督权限与独立性不足。内部审计、财务等监督部门常因缺乏明确授权,无法对关键经济活动进行有效检查,难以发现深层次问题。部分单位甚至存在“监督者受制于被监督者”的情况,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最后,缺乏常态化监督与动态评估机制。多数单位未建立定期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制度,监督多为事后检查而非全程跟踪,难以实时识别风险;同时,监督结果与绩效考核脱节,未形成“发现问题—整改反馈—持续优化”的良性循环,导致同类问题反复出现,内控缺陷无法及时修复[2]。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对应策略
(一)强化内控理念与文化建设,完善制度体系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筑牢理念根基与制度框架。因此,单位负责人需将内控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学习内控规范,定期听取内控工作汇报,为内控建设提供人力、物力支持,切实履行内控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要建立全员参与机制,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技能竞赛等多样化培训,将内控理念渗透到决策过程、预算管理、资产管理、采购审批、人事管理、项目管理等各业务和管理环节,并将内控理念渗透到预算管理、资产管理、采购审批等各业务环节,让“内控无小事、人人皆有责”的意识深入人心。在制度完善方面,行政事业单位需以国家内控规范为基础,结合单位业务实际构建“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制度体系。制度设计要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覆盖所有经济业务和全体人员,既要包含单位层面内控基础制度,也要针对具体业务,如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大额资金使用、大宗采购等重点业务制定专项细则。同时注重制度的适应性与简洁性,避免流程冗长僵化,比如对常规办公用品采购简化审批环节,对重大项目投资则强化集体决策程序,通过“量身定制”确保制度可执行、易操作。
(二)健全内控管理机制,强化组织与岗位制衡
科学的管理机制是内控落地的核心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内控职能部门,如内控办公室,明确其统筹协调、风险评估、制度执行监督等职责,推动综合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不仅在财务相关岗位,更要推广到所有关键业务流程(如审批与执行、决策与监督、采购与验收、招聘与考核等),将经济业务中的经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等角色拆分至不同岗位,例如固定资产采购中,采购申请岗与验收岗必须分离,资金支付岗与合同审核岗不得兼任,从岗位设置上杜绝“一言堂”和舞弊风险。针对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等关键岗位,需建立全周期管理机制。实行“定期轮岗”制度,明确岗位资质要求,对关键岗位人员每 3-5 年强制轮岗,轮岗期间开展单位内部监督检查;通过信息化手段固化岗位权限,在信息管理系统中设置操作权限边界,确保“不相容权限不交叉”。
(三)完善监督与评价体系,强化风险防控
行政事业单位需建立“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风险防控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风险评估,梳理经济业务全流程风险点,形成风险清单。对单位层面的组织架构风险、业务层面的资金使用风险等分级标注,例如将大额资金挪用、资产流失列为高风险点,制定专项防控措施;当外部政策调整或内部业务变化时,及时启动风险重估,确保风险防控“不脱节”。此外,单位还应强化监督闭环管理,明确内部监督部门的独立监督权限,定期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利用信息化监督平台实现实时监控,对异常经济业务活动等即时预警并追溯问责。最后,建立“绩效挂钩+报告公示”的评价机制,将内控执行情况纳入全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奖励直接关联;年终编制内控报告,客观反映制度建设、风险防控成效,经审议后在单位内部公示,通过“评价-反馈-改进”的循环持续提升内控管理实效[3]。
结束语:
综上所述,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直接关乎单位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与公共服务的质量效能。行政事业单位应充分认识内控建设的重要性,将其融入日常管理的各环节、各岗位,以“一把手”带头引领全员参与,以动态优化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以严格问责保障制度落地。唯有如此,才能切实防范管理风险,提高资源使用效益,筑牢廉政防线,为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履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内控保障,最终实现公共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1]王秀梅.加强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思考[J].山西财税,2024,(10):53-55.
[2]吴莺.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的思考[J].活力,2023,41(24):91-93.
[3] 刘国 荣. 加强 行政 事业 单位 内控 制度 建设 的若 干思 考 [J]. 投资 与创业,2023,34(17):139-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