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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市场监管中的跨部门合作机制研究

作者

吴秋贤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烟草专卖局 贵州省六盘水市 553001

引言:

烟草作为关系国家财政收入与公众健康的重要商品,其市场监管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面对市场主体多样化、交易方式隐蔽化等新挑战,传统单一监管模式难以应对复杂局面。跨部门合作应运而生,成为提高监管效率、整合执法资源的重要路径。通过多方协同,实现从“各管一段”向“合力共治”的转变,既是制度创新的体现,也是实现高效治理的现实需求。探究协同机制,有助于构建更加科学、规范的烟草市场监管体系。

一、烟草市场监管现状与多部门协作的必要性

烟草市场作为一个特殊且敏感的监管领域,关系国家财政、产业发展和公共健康安全。长期以来,我国主要由烟草专卖局承担市场监管职责,覆盖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然而,随着非法交易方式的多样化与隐蔽化,仅靠单一部门已难以应对复杂局面。当前监管手段单一、执法力量分散、打击力度不足的问题愈加突出,特别是在网络售烟、跨区域流通和涉税违法等领域,暴露出监管漏洞和合力不足的弊端。

烟草市场监管涉及工商、公安、税务、市场监管、海关等多个部门,监管对象不仅包括合法主体,还涵盖大量非法渠道。在多元参与、利益交错的背景下,多部门职责界限不清、信息不通畅、执法缺乏协同等问题频发,严重制约了整体监管效能。例如,非法烟草交易往往需公安侦查、税务稽查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处理,但实际中未能形成合力,导致监管碎片化,难以精准打击违法行为。因此,构建跨部门合作机制成为提升监管能力、化解治理难题的重要路径。

推动烟草市场监管实现由“单兵作战”向“协同共治”转变,需构建科学高效的合作机制。应通过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执法联动机制、推动制度对接等手段,打破部门壁垒,增强监管联动。例如,统一建立数据平台,实现市场主体、违法线索、案件处理等信息的动态共享;设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聚焦重点区域和渠道开展集中治理;明确各部门责任边界,强化行政与司法衔接,提升执法威慑力。通过机制制度化与运行常态化,协同治理可逐步从“临时联动”转向“常态协作”,为烟草市场的规范、有序与高效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二、跨部门合作机制的运行路径与现实困境

在烟草市场监管中建立有效的跨部门合作机制,首先需要明确运行的基本路径。科学的合作机制应包括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决策协同和责任分担等关键环节。信息共享是基础,通过搭建统一的数据平台,实现烟草专卖、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之间对市场主体、产品流向、违法行为等信息的动态互通,能够提高问题发现和风险预警的能力。执法联动是核心,通过设立跨部门联合执法小组或常态化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协同执法行动,提升打击非法烟草交易的效率。决策协同则要求在重大案件查处、政策制定和应急响应等方面,各监管部门能够联合研判、共同部署,形成统一行动方案。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跨部门合作机制的运行仍面临诸多现实困境。首先,信息壁垒问题依然突出,各部门基于职能设置的信息系统独立运行,数据标准不统一、接口不兼容,导致信息难以有效整合与共享。同时,部分部门存在数据“自有意识”,出于安全、权限或考核等因素,对外信息开放意愿不足。其次,联合执法缺乏制度化保障,往往以临时行动或专项整治形式开展,缺乏长效运行机制。由于缺乏统一的指挥协调平台,协作行动存在响应不及时、资源配置重复、执法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影响了综合执法的效果。此外,部门之间在执法利益分配、责任认定方面存在矛盾,尤其在案件归属、成果认定、绩效评价等方面容易引发争议,进一步加剧合作的难度。

法律制度滞后和机制配套不足也是合作机制运行不畅的重要原因。当前法律法规仍以单部门管理为主,缺乏对跨部门协作的法律支撑,相关制度安排尚未系统覆盖联合执法的全过程。例如,对于信息共享的数据安全保障、数据使用边界尚未明确,易引发责任纠纷和执法风险。同时,缺乏专门的跨部门协作指导机构,导致合作推进依赖于个别部门意愿和地方试点经验,缺乏统一的国家级顶层设计和制度引导。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基层单位由于资源有限、任务繁重,对跨部门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形成“上有政策、下难落实”的被动局面。

三、优化烟草市场跨部门协同监管的策略建议

优化烟草市场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首要任务是完善顶层设计,推动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的系统化、统一化建设。应通过制定或修订专门的烟草监管协作条例,明确多部门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环节中的职责与权利,确立跨部门协同的法治基础。同时,设立国家或省级烟草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监管部门间的合作关系,确保各项监管措施在制度层面具有可操作性和强制性。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应注重各监管环节之间的衔接与整合,打破条块分割,推动“纵向联动”与“横向协同”并进,从而构建权责清晰、协作高效、运行顺畅的现代烟草市场监管体系。

在机制层面,应大力推进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烟草专卖、税务、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间的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与接口规范,推动监管数据的动态共享和实时更新,提升监管响应速度与预警能力。在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如借助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技术对烟草市场运行数据进行风险识别与研判,实现对异常交易、非法流通等行为的精准监测与预警。同时,设立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站或常态化协作办事机构,统筹执法资源配置,优化执法力量调度,确保在面对重大案件时能迅速反应、形成合力。对于跨区域案件,应探索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推动信息同步、执法联动、司法配合一体化运行。

在执行保障方面,应强化人力、财力与绩效支持,为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的有效运行提供支撑。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协同监管工作的资源投入,推动人员培训、经费保障、技术设备配备等方面的统筹规划,确保合作机制落地见效。同时,建立科学的协同监管绩效评估体系,将跨部门合作成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内容,激励各方积极参与协同治理。在激励机制上,可探索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协同监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与补助,增强部门协作的内生动力。此外,应注重舆论引导与社会参与,借助媒体、公众举报平台等途径,拓宽信息来源与监督渠道,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全面提升烟草市场治理的整体水平与社会公信力。

结语:

烟草市场监管的复杂性和多维性决定了跨部门协作机制的重要性与紧迫性。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强化信息共享、推进联合执法和健全执行保障体系,可有效提升监管效能,遏制非法流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与公共利益。实现从单一部门管理向多元协同治理转变,是现代烟草市场监管的必由之路。各部门需凝聚共识、协同发力,构建科学、高效、规范的协同监管新格局。

参考文献:

[1]刘峰.完善零售市场监管机制推进烟草市场联合监管工作跨越式发展[C]//新常态 新发展 新作为——广西烟草 2015 年优秀学术论文集.柳州市烟草专卖局;2016:21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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