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加强董事会标准化建设的有效策略探讨
潘东生
长春中车长客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长春 130000
引言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主导力,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国有企业在治理方面存在一定短板,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企业的竞争活力。针对这一现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国有企业改革举措,并围绕国有企业治理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这些改革措施已初显成效。然而,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国有企业在经营决策及政策制定方面仍存在较为浓厚的行政色彩,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董事会运作效率的提升。
1 国有企业加强董事会建设的重要意义
董事会建设是国有企业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董事会处于公司治理的核心位置,董事会配置好、运行强,核心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才能进一步有效理顺出资人、董事会、经理层的委托代理管理链条,从而为国有企业其他方面的改革打下坚实基础。国有企业子企业是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要按照国务院国资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自主经营决策能力,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作用,强化企业独立市场地位,有效激发企业的动力和活力。
2 国有企业董事会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董事专业素质参差不齐
随着国有企业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与市场环境的日益复杂,对董事会成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现实中部分董事缺乏必要的战略规划、财务金融、风险管理等专业素养,在面对复杂的决策事项时,难以提供科学合理的意见与建议。
2.2 董事会运作机制不完善
国有企业董事会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运作机制方面存在诸多缺陷。部分董事会会议形式化严重,会前准备不充分,董事之间缺乏深入的讨论与交流,决策过程仓促。同时,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导致董事难以全面了解企业实际运营情况,进而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2.3 董事会监督与评价体系不健全
当前,国有企业董事会的监督与评价机制尚不完善,缺乏明确的监督主体、监督标准与监督程序。对董事会及董事的履职情况评价多流于形式,未能与薪酬激励、职务任免等有效挂钩,难以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这使得部分董事缺乏履职动力与压力,责任心不强,影响了董事会整体效能的发挥。
3 国有企业加强董事会标准化建设的有效策略
3.1 明确董事会建设的基本要求
第一,构建科学且合理的组织架构体系。董事会内部构成及其成员间的关联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乎其决策的速度与质量。董事会的知识结构、信息结构以及社会资本结构是其应对复杂多变商业环境的重要支撑。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的有机结合既能保障董事会的独立性,又能确保决策的专业性和全面性。内部董事凭借对企业运营的深入了解能够有效整合内部信息;而外部董事,尤其是法律、会计、管理等领域专家的引入不仅增强了企业的社会资本,还进一步保证了决策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第二,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董事会的独立性是其有效维护股东权益、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重要基石。独立性要求董事需与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保持适当的距离,以确保决策过程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在国有企业中,董事会作为关键的制度安排,其职能的行使必须独立于管理层,以保障决策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第三,明确董事会的使命与任务。董事会肩负着引领企业发展的关键使命,必须将企业发展与国家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企业在国家战略布局中的支撑作用,助力国家重大项目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推动企业在服务国家战略中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同时,针对制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如创新能力不足、运营效率低下、市场拓展受阻等,董事会应深入调研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开辟道路。
3.2 明晰治理主体功能和权责
第一,强化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党组)应负责把握企业发展方向、管理全局工作、推动各项决策落实。依据相关制度,党委(党组)需对企业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作出决策,其决策范围主要涵盖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执行中央决定及出资人机构的重大决议等。对于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党委(党组)需按照前置研究讨论程序进行审议,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企业治理全过程。第二,确立董事会在决策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战略、作出决策、防范风险。其职责范围广泛,包括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投资计划、重大投融资项目、增减资、发行债券、下属企业改制上市、股权转让等。同时,董事会还负责管理层成员的聘任与解聘、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财务预算与决算、利润分配与亏损弥补、对外担保与捐赠等重大财务事项。第三,明确经理层的执行与落实职责。经理层负责将董事会制定的战略与决策转化为具体行动,确保战略得到有效实施、决策得以顺利执行。在此过程中,需清晰界定权利与责任的边界,建立健全法人治理体系,确保各管理主体权责明确、运转顺畅、相互制衡。
3.3 健全考核评价方式
第一,国有企业必须深刻认识到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性,并清晰界定职责范围、程序安排、评价方法以及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依据国有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职能使命、所有制属性及行业特点,企业应当设计一套科学、综合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的核心评价要素应包括企业的经营成果、董事会的运作效率与规范性等方面。在此基础上,需明确评价目的与重点,并据此合理分配权重,通过多维度的综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与准确性。第二,在董事个人绩效评价方面,需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重点评估其在重大决策中的贡献度及责任担当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应积极探索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与相关管理制度,将个人绩效与企业的年度经营成果、董事会任期目标紧密挂钩,全面审视董事会在整个任期内的整体表现,引导董事关注企业的长远利益与发展战略,避免短视决策。第三,应构建完善的激励与约束体系,实现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的有机结合,充分激发董事的工作热情,促使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国有企业的稳健发展贡献力量。在激励与约束体系的构建中,应坚持奖惩并重的原则,既要对表现突出的董事给予充分的肯定与奖励,也要对失职或违规的董事进行严厉惩处。
结束语
综上所述,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标准化建设对于提升公司治理效能至关重要。因此,国有企业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持续对董事会进行优化与改进,并从多个层面制定针对性策略。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为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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