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李宏戬
黑河市住房和城乡信息中心 黑龙江省黑河市 164300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1.1 合同订立阶段的问题
合同文本不规范:部分项目未采用国家标准示范文本,而是使用自制合同文本,存在条款缺失、逻辑混乱等问题。例如,未明确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与期限,或对不可抗力的界定模糊,导致后续争议。采用示范文本时,对专用条款的修改随意性大,未结合项目特点进行针对性约定,如未明确材料价格调整方式,引发造价纠纷。
当事人主体资格瑕疵:发包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法定审批文件,或承包方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导致合同效力存在瑕疵。部分项目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现象,分包合同中承包方与分包方的权利义务划分不清,责任追溯困难。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工程范围描述模糊,如仅约定 “按图纸施工”,未明确图纸版本及补充文件;工期条款未考虑不可抗力、设计变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缺乏工期顺延的具体条件与程序。价款结算条款不清晰,对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变更的计价方式约定不明,为结算争议埋下隐患。
1.2 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
签证与变更管理混乱:工程变更未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办理,缺乏发包方书面确认,承包方擅自施工后难以获得价款补偿。签证单内容不完整,仅记录工程量而未注明原因、时间及费用,或签证单签字盖章不全,效力存在争议。变更价款确定不及时,未在合同约定的 14 天内提出变更估价申请,导致结算时价格争议。
进度款支付不规范: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如每月 28 日前)支付工程进度款,或随意扣减进度款,理由不充分。进度款支付比例与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不符,未按已完工程量的 80%~90% 支付,影响承包方资金周转。进度款支付凭证不规范,缺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报表作为依据。
质量与安全管理条款执行不力:承包方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施工,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而发包方未履行监督义务,验收流于形式。安全责任条款未落实,未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发生安全事故后责任划分不清。
1.3 合同纠纷解决与档案管理问题
纠纷解决机制低效: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纠纷解决方式,或同时约定仲裁与诉讼,导致纠纷发生后无法快速启动解决程序。协商解决时缺乏诚意,拖延时间;进入诉讼或仲裁后,因证据不足(如签证单缺失、往来函件不全)导致败诉风险增加。
合同档案管理薄弱: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签证单、变更通知、会议纪要等)未及时归档,或归档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电子文件未进行备份,纸质文件保存不当(如受潮、破损),导致纠纷处理时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档案查阅制度不健全,合同管理人员变动时交接不清,影响管理连续性。
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2.1 合同订立阶段的规范化措施
采用标准文本并优化条款:严格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等国家标准文本,确保合同结构完整。针对项目特点细化专用条款,明确工程范围(附详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期计算方式(含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的认定标准)、价款调整规则(如材料价格波动超过 ±5% 时的调整方法)。对风险范围进行划分,发包方承担政策调整、设计变更等风险,承包方承担自身管理失误导致的风险。
严格审查当事人主体资格:发包方签约前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文件,确保项目合法性;承包方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核查其资质等级与项目要求是否匹配。禁止违法分包与转包,分包合同需明确分包工程范围、质量责任及付款方式,且分包单位资质不得低于承包方资质等级。
强化合同谈判与审查:组建由法务、造价、技术人员组成的谈判团队,对合同条款逐条审核,重点关注价款结算、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核心条款。对模糊表述进行澄清,如将 “优良工程” 明确为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且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聘请专业律师参与合同审查,规避法律风险,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民法典》《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合同履行阶段的精细化管控
规范签证与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审批流程,承包方收到变更指令后,需在 7天内提交变更实施方案,经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签证单应包含事由、时间、工程量、费用计算依据及各方签字盖章,做到 “一事一签、即时签证”。变更价款确定遵循 “有约从约,无约按市场价” 原则,在合同中约定采用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或约定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加强进度款支付管理:发包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如每月 5 日前)审核承包方提交的进度款申请,14 天内完成支付。进度款支付比例应与工程实际完成情况挂钩,以监理单位审核的已完工程量为依据,按 85% 的比例支付。建立进度款支付台账,详细记录支付时间、金额及对应的工程量,确保支付凭证完整(含工程量报表、发票、付款凭证)。
落实质量与安全责任:承包方应制定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施工,每道工序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发包方定期检查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不合格项签发整改通知,逾期未整改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承包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的事故责任,发包方承担提供安全作业环境的责任。
2.3 纠纷预防与解决机制的优化
完善纠纷解决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纠纷解决方式,优先选择协商或调解,协商不成的约定仲裁(明确仲裁机构)或诉讼(约定管辖法院),避免同时约定两种方式。约定争议解决期间的工程履行规则,如 “争议解决期间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承包方不得擅自停工”。
加强合同档案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签证单、变更通知、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需形成纸质与电子双套档案。电子档案采用加密存储并定期备份,纸质档案存放于防潮、防火的专用档案室,借阅需履行审批手续。档案保存期限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执行,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保存 50 年。
3 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贯穿于项目全生命周期,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未来,随着建筑业市场化程度的提升与法律法规的完善,合同管理将更加注重标准化、信息化与专业化。通过推广智慧合同管理平台、加强全过程法律风险管理,实现合同管理的提质增效,为建设工程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参考文献:
[1]陈嘉雯. 浅谈建筑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及对策[J]. 建筑与装饰,2021(8):64.
[2]马靖,杨茹.工程合同履行管理常见问题与改进建议[J].施工管理现代化,2024,36(2):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