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区块链的电子信息数据安全共享机制构建
甘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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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分布式账本技术,凭借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共识机制等特性,为解决电子信息数据安全共享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电子信息数据共享领域,构建安全可靠的数据共享机制,能够有效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升数据共享的效率与可信度,推动数据要素的高效流通与利用。因此,研究基于区块链的电子信息数据安全共享机制构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1 传统电子信息数据共享模式存在的问题
1.1 数据安全风险高
在传统数据共享模式下,数据通常集中存储在中心化的服务器或数据库中,一旦这些中心节点遭受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或内部人员恶意操作,就容易导致数据泄露、篡改或丢失 。在政务数据共享过程中,若政府部门的数据存储中心被入侵,大量涉及公民个人隐私和国家机密的信息将面临泄露风险;在医疗数据共享场景中,患者的病历等敏感信息若被篡改,可能会影响诊断和治疗,造成严重后果。
1.2 信任机制缺失
传统数据共享依赖于第三方信任机构(如数据中介平台)来协调各方关系,确保数据共享的顺利进行。但第三方机构的存在增加了数据共享的成本和复杂性,且一旦第三方机构出现信任危机或管理漏洞,整个数据共享体系将面临崩溃。在商业数据共享中,企业之间因缺乏信任,往往对共享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持怀疑态度,导致数据共享意愿不足,难以实现数据的高效流通。不同机构之间的数据标准和规范不统一,也进一步加剧了信任缺失问题,使得数据共享变得困难重重。
1.3 数据权属界定模糊
在传统数据共享模式下,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权属关系不明确。数据在多次共享和流转过程中,其权属容易发生混淆,导致数据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用户在使用某些互联网服务时,个人数据被平台收集并用于商业目的,但用户对于数据的使用方式和范围缺乏明确的知情权和控制权;企业之间共享数据时,也常因数据权属问题产生纠纷,影响数据共享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1.4 共享过程不可追溯
传统数据共享过程缺乏有效的追溯机制,一旦出现数据安全问题或纠纷,难以准确追踪数据的来源、去向和使用情况 。在供应链数据共享中,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于无法追溯数据的传递和处理过程,难以确定责任主体;在学术数据共享领域,若存在数据造假或不当使用行为,也因缺乏追溯手段而难以进行追责和纠正。
2 区块链技术在电子信息数据安全共享中的优势
2.1 去中心化与分布式存储
区块链采用去中心化的分布式存储架构,数据不再集中存储在单一中心节点,而是分散存储在网络中的多个节点上 。这种存储方式消除了单点故障风险,即使部分节点遭受攻击或出现故障,也不会影响整个系统的数据完整性和可用性。同时,每个节点都保存有完整的账本副本,所有节点共同参与数据的验证和维护,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有效防止数据被恶意篡改和删除。
2.2 不可篡改与数据完整性
区块链通过哈希算法和链式结构保证数据的不可篡改性。每一笔数据交易都会生成一个唯一的哈希值,该哈希值不仅包含了交易的内容,还与前一个区块的哈希值相关联,形成一个链条。一旦数据被记录到区块链上,任何试图修改数据的行为都会导致该区块及其后续区块的哈希值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会被网络中的其他节点检测到,从而使得数据篡改无法得逞。因此,区块链能够确保数据在共享过程中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3 共识机制与信任建立
区块链采用共识机制(如工作量证明、权益证明等),使网络中的节点在没有第三方信任机构的情况下,就数据的有效性达成共识 。所有节点都需要遵循相同的规则对数据进行验证和确认,只有通过共识验证的数据才能被写入区块链。这种机制使得区块链网络中的各个节点之间建立起信任关系,无需依赖传统的第三方信任机构,降低了信任成本,提高了数据共享的效率和可信度。
2.4 智能合约与自动化执行
智能合约是存储在区块链上的一段可自动执行的代码,它规定了数据共享的条件、规则和流程 。当预设的条件满足时,智能合约会自动执行,无需人工干预。在数据共享场景中,智能合约可以实现数据的自动授权、访问控制和交易结算等功能,确保数据共享过程的透明性、公正性和高效性,同时减少人为操作带来的错误和风险。
3 基于区块链的电子信息数据安全共享机制构建
3.1 数据存储机制
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存储特性,构建安全可靠的数据存储机制。将电子信息数据进行分块处理,并通过哈希算法为每个数据块生成唯一的哈希值 。这些数据块和哈希值分别存储在区块链网络的不同节点上,同时在区块链上记录数据的存储位置和相关索引信息。为了提高数据存储效率和降低存储成本,可以结合链上存储和链下存储的方式,将数据的关键元数据和哈希值存储在区块链上,而将原始数据存储在分布式文件系统(如 IPFS)等链下存储介质中,通过区块链上的哈希值实现对链下数据的验证和追溯。
3.2 访问控制机制
利用区块链的智能合约和加密技术,构建精细化的访问控制机制。在数据共享前,数据所有者可以通过智能合约设定数据的访问权限,包括访问主体、访问时间、访问方式等 。只有符合访问条件的用户,才能通过私钥解密获取数据。同时,采用基于属性的加密(ABE)技术,根据用户的身份、角色、权限等属性对数据进行加密,只有拥有相应属性的用户才能解密数据 。在政务数据共享中,不同部门的用户根据其职能属性获得不同的数据访问权限,确保数据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共享。
3.3 加密传输机制
为保障数据在共享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采用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相结合的方式 。在数据发送端,使用对称加密算法对数据进行加密,提高加密效率;然后使用接收方的公钥对对称加密的密钥进行加密,形成数字信封 。在数据传输过程中,只有拥有对应私钥的接收方才能解密数字信封,获取对称加密密钥,进而解密数据。
3.4 信任建立机制
通过区块链的共识机制和不可篡改特性,建立数据共享参与方之间的信任关系。在数据共享网络中,所有节点共同参与数据的验证和记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任何数据的更新和修改都需要经过网络中多数节点的共识确认,从而防止恶意节点的欺诈行为。
结束语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未来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安全共享机制将朝着更加智能化、高效化和集成化的方向发展 。结合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数据共享行为的智能分析和预测,进一步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通过与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深度融合,拓展数据共享的应用场景和范围 。同时,还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建设,解决区块链应用中的法律合规问题,促进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安全共享机制在更多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动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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