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廉政思想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实践路径探索
刘玉娟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 江苏无锡 214086
一、传统廉政思想的核心维度与当代审视:精华与局限
传统廉政思想孕育于农耕文明与宗法社会,以儒家“仁政”为主体,兼容法家“法治”理念,形成复杂的思想体系。其核心内涵可从五个相互关联的维度解析,而对其当代价值的评估,必须建立在对历史局限性的清醒认知之上:
(一)民本伦理的权力观
中国传统思想中强调政权存续的根基是广大民众,强调以政在养民为中心的朴素的权力责任意识,以“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夫民者,万世之本也,不可欺”为代表。其历史贡献在于为约束君权、规范吏治提供了初步理论依据,揭示权力源于民、用于民的价值导向。但局限性亦十分显著:其逻辑终点始终是“君以民为本”,“民”是抽象群体与被动受惠者,缺乏个体权利意识与现代民主内核;“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揭示了“民本”实质是维护君主统治长治久安的工具理性。传统的思想中“重民”“恤民”理念与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契合,为构建“人民至上”的现代权力伦理提供了本土化历史参照。
(二)修身自律的道德观
儒家将“修身”置于“齐家治国平天下”(《礼记 ·大学》)的逻辑起点,强调“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内省工夫与“慎独”(《中庸》)的境界;法家虽重刑赏,亦主张“吏者,民之本纲也”(《韩非子·外储说右下》),凸显官吏德行的重要性。其历史贡献在于培育了士大夫阶层的廉耻观念与内省精神,构成个体拒腐的道德屏障。但局限在于:过度倚重个体道德自觉(“德主刑辅”倾向),忽视制度约束的根本性;“修身”对象集中于士大夫精英,缺乏普遍性;“内圣外王”常与“忠君”伦理纠缠,难以独立于封建等级制。修身自律的道德观为政德建设与党性修养提供了丰富的道德资源与方法借鉴(如自省、慎独),强调理想信念与道德品质在拒腐防变中的基础性作用(对应“不想腐”)。
(三)公正不阿的法治观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的平等主张,及历代监察制度(如御史台、都察院)的实践,体现对权力的制度化约束。其历史贡献在于发展了古代权力监督制衡的雏形,确立形式上的法律平等原则,积累了监察独立、风闻奏事等制度经验。但本质是皇权主导下的“治官之术”,法律实为君主意志的延伸(“生法者,君也”),与现代“法律至上”“权力制衡”精神有本质区别,监察权的终极保障仍是皇权。传统法治观的“明法公正”“强化监督”的智慧对完善现代法治监督体系(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具有历史参照,为本土化制度设计提供灵感。
(四)勤政有为的责任观
超越“独善其身”,强调“兼济天下”的积极作为,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出师表》)、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记》)是其精神写照。其历史贡献在于将清廉与实干、担当统一,塑造了积极有为的官吏形象与责任伦理。但局限在于,责任伦理核心指向“忠君报国”,服务于封建统治秩序,而非现代公共责任与对民众负责的理念。勤政有为的责任观倡导的担当精神、奉献情怀与“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高度契合,可作为培育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品格的文化资源。
(五)崇俭戒奢的生活观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咏史》)的警示、“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训俭示康》)的训诫,将个人生活作风与政治廉洁紧密关联。其历史贡献在于塑造了官员节俭朴素的生活伦理,抑制奢靡之风对政治的侵蚀。但常与“重义轻利”“存天理灭人欲”的极端道德观纠缠,对合理物质需求存在贬抑倾向。崇俭戒奢的生活观为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倡导艰苦奋斗作风提供了历史警示与道德依据。
综上,传统廉政思想的当代价值可凝练为三重维度:文化认同与道德涵育层,强化党员干部身份认同与文化自信,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话语体系构建层,“重民”“尚公”等核心话语与党的宗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契合,是构建中国特色反腐败话语体系的本土资源;治理效能提升层,“德法共治”思维为解决制度约束与思想引导的协同难题提供智慧,推动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增强“三不腐”一体推进效能。
二、创造性转化的核心路径:理念升华与价值重构
创造性转化聚焦传统廉政思想核心理念的现代化重塑与内涵升级,使之契合马克思主义立场方法与当代治理实践。这并非对传统的背离,而是唯物史观指导下的辩证扬弃,关键在于三大维度的跃升:
(一)从“民本”到“人民至上”
超越“君以民为本”的工具性局限,真正确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现代权力观,将抽象“重民”理念升华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化实践,实现权力伦理的质变性升华。决策民主化,将古代“询于刍荛”理念转化为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如重大决策听证、民意调查),确保政策体现人民意志;权力透明化与监督群众化,借鉴传统监察重视“民情”的思想,通过“小微权力清单”、政务公开、巡视巡察与群众举报结合等方式,让权力在阳光与群众监督之下运行;成效评价人民化,将群众满意度(如政务服务“好差评”)作为施政绩效的根本标准,而非仅由上级评价。新时代脱贫攻坚战中,“精准扶贫”理念与传统“恤民”思想创造性对接,通过“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等可操作、可量化的制度方案,将抽象“为民”情怀转化为实践,正是“人民至上”理念的生动诠释。
(二)从“修身自律”到“党性修养”
扬弃传统修身思想中服务于封建伦理(如“忠君”)与个人名节的局限,将其内核(慎独、自省、克己)融入共产党人党性修养体系,赋予其“为人民服务”的时代灵魂与政治高度,实现德行体系的融合性再造。修养内容的融合,吸收“吾日三省吾身”的内省精神,转化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中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将“修身齐家”拓展为“党风政风家风”一体建设(如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制度化),实现个人品德、家庭美德与政治品德的统一。修养目标的升华,将传统“内圣外王”的个人道德理想,升华为“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党性觉悟。“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焦裕禄精神,绝非古代清官个人德行所能涵盖,而是传统清廉品格与共产党人无私奉献党性的深度融合,其超越性在于将个体道德完善升华为对人民事业的忠诚与担当。
(三)从“德法共治”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相统一”
转化的实质是超越儒家“德主刑辅”的泛道德化与法家“不务德而务法”的片面严苛,科学把握道德教化与制度约束的辩证关系,将治理智慧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特别是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协同推进,实现治理逻辑的辩证性发展。价值层面协同,既注重“德润人心”,通过理想信念教育筑牢“不想腐”根基;又强调“法安天下”,以党纪国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规范层面衔接,将“为政以德”具体化为党员干部政德要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将古代监察智慧转化为现代监督体系架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对监督职责的规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违反公序良俗”纳入处分范围,并非“德主刑辅”的简单翻版,而是将社会普遍认同的道德规范通过党内法规确立为刚性约束,实现道德倡导向制度约束的实质转化,是对传统“德法并用”思想在现代政党治理中的深刻发展。
三、创新性发展的实践探索:载体活化与形式革新
创新性发展侧重于通过传播媒介、教育形式、实践载体的现代化与多元化,使传统廉政思想在当代社会焕发新生。这并非对传统的解构,而是在传承精髓基础上的表达形式与传播方式的时代性拓展。
(一)传播载体的现代化转型:超越文本,构建多元矩阵
影视文化产品创新方面,《大明王朝 1566》对海瑞形象的深度刻画,打破“清官”脸谱化叙事,通过展现其在复杂政治漩涡中的坚守与挣扎,赋予传统清官文化历史深度与现实观照,引发现代观众共鸣。数字媒体资源开发方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清廉中国”微视频系列,以动画、情景剧解读“一钱太守”刘宠等典故;“中国廉政文化数字博物馆”利用 VR 技术复原古代监察机构,实现静态知识向动态体验的转化。廉洁文创产品普及方面,“青莲”主题文具、“公生明”办公用品等,将廉洁符号融入日常生活,实现文化理念的潜移默化渗透。
(二)教育形式的场景化创新:超越灌输,强化体验参与
干部教育革新体现为案例教学深化与情景模拟实践。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开设“中国古代廉政制度得失”课程,引导学员对比汉代“刺史六条问事”、宋代“台谏合一”与当前监督体制改革;地方党校开发“围猎风险应对”等模拟场景,通过角色扮演提升干部运用传统智慧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社会教育拓展方面,社区举办“廉洁故事会”讲述于成龙事迹,学校编写《中华廉洁故事读本》并通过课本剧形式增强吸引力,家庭开展“清廉家风”活动解读《包拯家训》,促进廉洁价值观代际传递。
(三)制度实践的本土化融合:超越移植,激活历史智慧
干部选拔中,《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借鉴察举制对德行的重视,将“道德品行”“家风情况”纳入考察范围,结合群众口碑、社区走访增强客观性。监督体系完善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吸收“风闻奏事”精神,规范匿名举报核查程序;部分乡村探索“新乡贤理事会”参与监督,将传统乡绅道德威望与现代民主监督功能结合,助力基层“微权力”规范运行。廉政文化空间营造方面,苏州沧浪亭打造“清风明月”主题园、开封府复原“戒石铭”匾额,将历史文本转化为活态教育场域,实现传统与现实的空间对话。
参考文献:
[1] 张媛 . 汲取中华传统廉洁思想营养 建设新时代廉洁文化 [J]. 党建 ,2024(11):43-44.
[2] 唐贤秋.廉之恒道: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现代转换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
[3] 习近平 . 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M]. 北京 : 人民出版社 ,2023.
[4] 吴传毅.深刻理解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内涵 [J].新湘评论,2022(13):35-36
[5] 李照修.略论中国传统廉洁文化及其现代价值 [J].思想教育研究,2011(10):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