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在网络金融风险防范中的价值作用
李佳仪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
摘要:经济法在网络金融风险防范中具有重要价值。它能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为网络金融活动提供法律框架。通过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加强监管力度,经济法可有效降低风险发生概率,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网络金融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经济法;网络金融;风险防范;价值作用
引言:随着网络金融的迅速发展,其面临的风险日益复杂多样。经济法作为规范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体系,在网络金融风险防范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探讨经济法在其中的价值作用,对于保障网络金融安全、推动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经济法与网络金融概述
1.1经济法的概念与特点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具有鲜明的特点,从调整对象来看,其涉及广泛的经济关系,包括市场主体规制关系、市场秩序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以及社会分配关系等。经济发展各阶段的各种风险种类中,因市场风险引发的危机对经济影响较大,涉及面广,破坏力强。经济法的主要作用,就是为了更加全面地对整个社会经济展开控制,维持相关法律有效性,使社会经济能够平稳发展。其调整手段多样,既有强制性的规范,也有倡导性的规定,能够综合运用行政、民事、刑事等多种法律责任形式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和调整。
1.2网络金融的定义与发展
网络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在中国,网络金融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早期是网络支付的兴起,以支付宝等为代表,它们改变了传统的支付方式,使支付变得更加便捷、高效。随后,网络借贷、网络理财等业务也蓬勃发展。网络借贷平台为个人和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网络理财则让普通民众有更多的投资选择。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网络金融不断创新,例如智能投顾开始出现,为投资者提供个性化的投资建议。同时,网络金融的发展也推动了金融服务的普惠化,让更多偏远地区和低收入群体能够享受到金融服务。
1.3网络金融风险的类型
网络金融风险类型多样。信用风险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一种,在网络借贷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借款人可能存在虚假信息披露的情况,导致出借人面临无法收回借款的风险。市场风险也不容忽视,网络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例如网络理财产品的收益受到金融市场整体行情的影响。操作风险主要源于网络金融业务的操作流程和技术系统,如系统故障、网络安全漏洞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客户信息泄露等问题。此外,还有流动性风险,当网络金融机构面临资金大量流出时,可能无法及时满足客户的提现需求。法律风险也是网络金融面临的重要风险类型,由于网络金融是新兴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存在不完善之处,这就容易导致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合规性问题。
2.经济法在网络金融风险防范中的规范价值
2.1规范市场准入与退出
经济法在规范网络金融市场准入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在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网络金融机构的设立条件,包括注册资本、股东资质、风控能力等要求。例如,对于网络银行的设立,要求其股东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这有助于从源头上筛选出具备一定抗风险能力的机构进入市场。在市场退出方面,经济法规定了有序的退出机制。当网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不善、严重违法违规等情况时,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启动清算、重组或破产程序。这不仅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也避免了问题机构的无序退出对金融市场造成的冲击,维护了金融市场的稳定。
2.2规范交易行为与流程
经济法对网络金融的交易行为和流程进行全面规范。在交易行为方面,明确规定了网络金融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网络借贷平台有义务对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出借人有权知晓借款人的基本信用信息。在交易流程上,从交易的发起、合同的订立到资金的划转等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范。比如,网络支付交易中,要求支付机构遵循严格的支付指令验证程序,确保资金划转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通过这些规范,可以减少交易中的欺诈、错误等风险,提高网络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3规范信息披露与共享
在网络金融领域,信息披露与共享至关重要。经济法要求网络金融机构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对于网络借贷平台,需要向投资者披露借款项目的详细情况,包括借款用途、还款来源、风险评估等信息。同时,在信息共享方面,经济法也提供了制度保障。监管部门可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使不同的网络金融机构之间能够共享信用信息等重要数据。这有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提高整个网络金融市场的风险防控能力。
2.4规范行业自律与监管
经济法积极推动网络金融行业的自律与监管规范。一方面,鼓励行业协会的建立和发展,行业协会可以制定自律规则,对会员单位的经营行为进行约束。例如,网络金融行业协会可以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风险控制指标等。另一方面,经济法明确了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监管部门可以对网络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这种自律与监管相结合的模式,能够有效地规范网络金融行业的发展,防范风险。
3.经济法在网络金融风险防范中的保障价值
3.1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经济法为网络金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保障。在网络金融投资中,投资者往往处于信息劣势地位。经济法通过要求网络金融机构充分披露信息、履行风险告知义务等方式,使投资者能够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同时,当投资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经济法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如投诉、仲裁、诉讼等。例如,在网络理财纠纷中,投资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监管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网络金融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3.2保障金融机构稳健运营
对于网络金融机构而言,经济法保障其稳健运营。它通过规范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要求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等。例如,网络银行需要按照经济法的要求,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进行有效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同时,经济法也为金融机构的业务拓展提供了法律框架,确保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业务,避免因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重大损失。此外,经济法通过明确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权限,构建了多层次的监管体系。这种制度设计既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也为消费者权益提供了系统性保障。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经济法的适时修订与完善,将进一步增强其对新型金融业态的适应性与前瞻性指导作用。
3.3保障金融市场公平竞争
经济法在网络金融领域保障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它通过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规定,防止网络金融机构之间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例如,禁止网络金融巨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其他中小机构的发展。此外,经济法还通过建立完善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确保市场参与者在公平的规则下展开竞争。监管部门依据《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对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新型垄断行为进行界定与规制,并通过动态监管技术手段识别隐蔽性垄断协议。在跨境金融竞争层面,经济法通过协调国际监管标准,防止跨国企业利用监管套利破坏市场秩序,最终实现网络金融生态的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
3.4保障国家金融安全稳定
经济法在网络金融风险防范中对国家金融安全稳定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网络金融的发展具有全球性和跨行业性的特点,一旦出现风险,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经济法通过对网络金融业务的全面规范,如限制高风险业务的过度开展、防范国际金融风险的传导等,确保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例如,在跨境网络金融业务方面,经济法规定了严格的监管要求,防止国外金融风险的输入。此外,经济法通过建立网络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运营行为准则和风险处置机制,构建了多层次的风险防控体系。在技术层面,经济法要求网络金融机构落实数据安全保护义务,防范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在制度层面,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权限,强化对新型金融业态的穿透式监管。这些法律措施不仅维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从源头上遏制了金融风险的积聚与扩散,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金融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4.经济法在网络金融风险防范中的监管价值
4.1明确监管主体与职责
在中国的网络金融监管体系中,经济法明确了各个监管主体及其职责。例如,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宏观审慎管理,银保监会对网络银行业务、网络保险业务等进行监管,证监会对网络证券业务等进行监管。各监管主体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网络金融监管体系。通过明确监管主体与职责,避免了监管空白和监管重叠的问题,提高了监管效率。与此同时,这一监管体系还注重与国际金融监管标准的接轨,通过借鉴巴塞尔协议等国际规则,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在具体执行层面,监管部门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强化对网络金融活动的实时监测与分析,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置潜在风险。此外,经济法还规定了严格的问责机制,对监管失职行为进行追责,进一步保障了监管体系的权威性与有效性。
4.2创新监管方式与手段
经济法促使网络金融监管方式和手段的创新。随着网络金融的快速发展,传统的监管方式已经难以适应。经济法鼓励监管部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进行监管。例如,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对网络金融机构的业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网络金融交易中的异常行为进行识别。同时,监管沙盒等创新监管模式也在经济法的推动下得到应用,为网络金融创新提供了一个安全的试验环境。此外,经济法还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市场准入机制以及建立风险预警体系,进一步提升了网络金融监管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也为网络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4.3加强国际监管合作
网络金融的国际化发展使得国际监管合作日益重要,经济法在这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中国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的制定,与其他国家开展双边和多边的监管合作。例如,在反洗钱、防范跨境网络金融诈骗等方面,与其他国家共享监管信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国际监管合作,可以有效地应对跨国网络金融风险,维护国际金融秩序。与此同时,中国也在不断完善国内金融监管体系,推动经济法与国际标准的接轨。通过制定更加严格的监管法规,强化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与管理,确保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安全。未来,中国将继续深化国际监管合作,推动构建更加公平、透明的全球金融治理体系,为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4提升监管效能与水平
经济法有助于提升网络金融监管的效能和水平。通过完善监管法律法规,明确监管标准和程序,使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同时,经济法促进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例如,通过培训和考核等方式,提升监管人员对网络金融业务的理解和监管能力,从而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防范网络金融风险。此外,经济法通过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有效应对网络金融领域的新型风险与挑战。明确市场主体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强有力的法律威慑,进一步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与消费者权益。
5. 经济法在网络金融风险防范中的促进价值
5.1 促进金融创新与发展
经济法在网络金融创新与发展进程中扮演着构建良好法律环境的关键角色。在当今金融领域快速变革的时代,网络金融创新成为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经济法明确在合法合规这一基本框架下,积极鼓励网络金融机构开拓创新业务。这一鼓励举措犹如为网络金融创新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促使各类网络金融机构勇于突破传统金融模式的束缚,积极探索新的业务领域。以网络金融科技企业为例,在金融创新的浪潮中,区块链技术备受瞩目。许多网络金融科技企业试图将区块链技术引入金融领域,开展创新应用。只要这些创新应用严格遵循相关的监管要求,经济法就会给予全方位的支持。
5.2 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在网络金融这一特殊的金融生态中,经济法对信用体系的建设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促进作用。信用体系是网络金融稳定运行的基石,而经济法从多个维度为构建这一基石添砖加瓦。一方面,经济法在规范信用信息的收集、使用和共享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信用体系的核心要素。在网络金融领域,大量的客户信用信息被收集和使用,如果缺乏规范,很容易导致信息混乱、泄露以及滥用等问题。经济法明确规定网络金融机构在收集客户信用信息时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这一原则犹如一把标尺,确保网络金融机构在收集客户信息时,其行为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信息来源是正当的,并且所收集的信息是满足业务必要需求的,不多收集无关信息。
5.3 促进金融科技应用
经济法在推动金融科技在网络金融中的应用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金融科技作为现代金融发展的前沿领域,其应用能够为网络金融带来巨大的变革和提升。首先,经济法通过对金融科技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为企业进行金融科技创新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源泉。在网络金融领域,算法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成果的重要体现。这些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经济法明确对网络金融领域的算法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进行严格保护,这意味着企业的创新成果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不会被轻易抄袭或盗用。
5.4 促进法律制度完善
网络金融的迅猛发展与不断变革,与经济法之间形成了一种紧密的互动关系,这种关系不断推动着经济法自身的完善。随着网络金融不断涌现出新业务和新风险,现有的经济法体系面临着诸多挑战。例如,网络金融中的虚拟货币交易就是一种新兴的业务形式,它带来了一系列独特的风险,如价格波动风险、洗钱风险等。这些风险是传统金融业务中未曾出现过的,现有的经济法在应对这些风险时可能存在一定的空白。然而,这种挑战也成为了经济法完善的契机。经济法可以通过制定专门的法规对虚拟货币交易风险进行规范。这一过程不仅能够解决网络金融特定领域的风险防范问题,还能够为经济法体系补充新的内容,使其更加完善。
结束语:综上所述,经济法在网络金融风险防范中发挥着多方面的价值作用。通过规范、保障、监管和促进等功能,经济法为网络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筑牢了法律根基。未来需不断完善经济法体系,以更好应对网络金融发展中的新挑战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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