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的法律困境及完善路径
涂晓静
中国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江西省景德镇市333000
[摘 要]“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反洗钱工作已经成为我行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见的洗钱行为俗称“跑分”,是指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为他人收款再转账到指定账户,使得非法资金合法化。为了打击这种犯罪行为,我行加强了对个人银行卡的管理,采取了冻结或者限额管控等一系列措施,但是这其中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本文旨在从公民权利保障的角度出发,探讨农业银行在日常反洗钱工作中面临的法律困境,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路径。
[关键字]农业银行;反洗钱;法律困境;完善路径
一、农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现状
(一)反洗钱专业能力不足。基层员工普遍缺乏对可疑交易的具体判别能力,也未受到过专业的反洗钱技能培训,晨会、夕会相关制度学习大多流于形式,网点人员反洗钱意识有待增强。
(二)客户身份识别未贯彻落实。部分员工在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时未做到加强询问,不了解客户真实交易用途,尽职调查流于表面,有些操作往往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
(三)反洗钱宣传力度不够。营业网点虽张贴有反洗钱视频宣传海报,宣传栏也放置了反洗钱宣传资料,但是尚不足以让公众充分认识到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尤其是对于文化程度不高的客户而言,沟通解释工作亟待加强。
二、从侵权角度看农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面临的法律困境
(一)善意持卡人知情权受到损害。银行卡本质上是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关系。而且银行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天然处于优势地位。当银行履行反洗钱义务而对持卡人的银行卡进行冻结或者限额管控时,往往不会预先通知持卡人。这种做法有防范不法分子及时转移资金的考量,但同时也侵犯了善意持卡人的知情权。知情权是持卡人享有的财产权利的表现之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是正当程序原则的基本要求。在实际中很多持卡人往往是在银行卡无法对外支付或者取现时,主动向银行查询才得知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或者被限额。这种“一刀切”管控的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反洗钱工作成效,但是也难免引起客户的不满从而发生投诉事件,甚至极大地损害了我行的信誉。
(二)有侵犯公民财产权之虞。我国《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一条文明确了国家对公民财产权利的保护。英国哲学家洛克认为,生命是自由的载体,保护自由首先要保护生命,而生命是靠财产来维持的,要使生命存活首先要保护财产。当银行履行反洗钱义务而对公民的银行卡进行冻结或者限额时,公民往往不能及时自由支配自己的账户余额。现实中可能会遇到这这样的情形:某客户到异地治病,发现银行卡不能正常使用,到当地银行进行询问,银行工作人员告知银行卡已被冻结,需本人亲自到开户行或者协助传资料至开户行进行解冻,客户不解并表示急需用钱,银行工作人员解释这是基于反洗钱监管所做的保护性冻结,处理需要一定时限。屈原曾发出“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感慨,于此情形,银行从业人员应当要有基本的职业道德,绝不能推诿责任。公民的财产权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不容许肆意侵犯。虽然基于公法的原理,公民财产权并非完全不可限制,但基于配合国家反洗钱监管这一维护公共利益的考量,对公民财产权利进行合理限制具有正当性。换句话说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公民对于银行做出的冻结或者限额措施具有容忍义务,但是银行在对公民银行卡进行冻结或者限额时应当遵循比例原则,也就是要在保护和容忍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三)公民个人信息存在泄露风险。《民法典》第1034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同时第1038条规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当持卡人发现银行卡被采取冻结措施时,可前往银行网点询问原因并请求解冻。银行工作人员根据反洗钱工作要求应当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填写尽职调查表,了解但不限于客户的职业、住址、电话等信息,包括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及银行流水。银行工作人员在处理解冻事宜的同时,负有为个人客户信息保密的义务。但在实际工作当中,部分从业人员保密意识依旧比较淡薄,客户资料常常随意搁置,未放入指定位置专夹保管,废弃文件也未及时完全得到销毁。如此种种工作上的漏洞可能会引发客户信息泄露事件,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会面临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三、基于公民权利保障视角对农业银行反洗钱工作进行完善的路径
(一)积极履行告知义务。一是要做好电话核对工作。当“明鉴”系统排查出现预警,首先应当致电客户了解相关交易情况,然后再根据客户的信息反馈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避免出现不问缘由一刀切的做法。如果客户主动来电询问银行卡冻结或者限额原因,应当告知客户需要准备何种相关材料,同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二是要做好客户分级分类管理。在对客户银行卡进行限额管控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持卡人知情权,避免发生客户贷款还款无法正常扣款的情形。另外如果客户希望提升银行卡转账额度,应当告知客户准备何种相关材料,不能简单以反洗钱监管为由拒绝提额,面对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三是要明确告知客户解冻处理时限。当客户前来网点解冻或者异地传资料进行解冻,网点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经排查确定客户交易流水无明显异常时,应及时解除客户银行卡冻结状态,如需进行加强型尽职调查,应当明确告知客户解冻处理时限,避免出现模棱两可的答复乃至不了了之的处理结果,从而引发客户投诉事件。
(二)推动比例原则的适用。一是从实质正义的角度来看,银行反洗钱排查所做的管控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打击了洗钱犯罪的嚣张气焰,保障了受害人权益,与此同时善意持卡人的财产权利也应得到保证。二是从形式正义的角度来看,为了配合国家反洗钱监管这一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对银行卡进行冻结或者限额管控具有合法性基础,公民对此具有容忍义务,因为这是公民要求安宁生活所需付出的代价。但是这一容忍义务的度应当把握在最低限度侵权范围之内,即符合比例原则,经身份识别确定客户不存在异常交易的情况下,应当及时恢复公民对于个人银行卡财产性权利的行使,并且要拓宽善意持卡人的权利救济途径。有侵权必有救济,无救济则无权利,这也是程序正义的体现。
(三)加强客户信息保密工作。一是要提高全行员工保密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对新入行员工和重要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对于收集的客户资料要进行妥善保管,按照规章制度流程进行废弃文件销毁,要让全行员工充分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全行员工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的意识。二是要强化监督制度执行。经常性开展上级部门检查和网点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堵住漏洞。各级负责人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全面深化保密责任落实。三是要求员工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认真做好客户个人信息保密工作,严防客户个人信息泄密风险发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将客户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从而保障农行反洗钱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良好运行。
作者简介 :涂晓静,女,江西景德镇,汉,1978年2月,大学本科,助理经济师,经济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