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引领:农民组织化的重构路径及其逻辑
王贞懿
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北武汉 430062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乡村发展问题的高度重视。然而随着中国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农村留守人口中,老年人、妇女和儿童日益成为村庄的生产生活主体,由原先作为辅助劳动力逐渐成为乡村的主体力量。因此,在这一背景下探索乡村振兴和乡村发展问题变得格外重要。在经典的发展理论中,形成资本和获得投资是乡村发展的前提,这在一些特殊地区也得到了实践的证明。但是广大传统农村面临的共性问题却是资本不断外流,很难获得投资机会;同时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失,带来农村人力资本不足的问题。面对农村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不足带来的农村发展困境,笔者认为,在传统农业地区先从文化领域着手,以文化引领提高农村留守人口的组织化程度,以此重构乡村治理的人力资本和社会基础,待条件成熟时再进一步推动其在生产、购销及资金方面的互助合作,最终实现乡村成员的综合合作,这就能进一步为乡村发展的资本形成与获得投资创造条件,促进乡村发展振兴。
一、重构农民组织化:乡村的文化实践
(一)乡村文化广场建设现状
X 村是怀化市溆浦县人口最多的一个村,总人口 4100 余人,其中农业人口 3300 余人,并住有城镇居民 800 余人。该村的生产类型以农业为主。和传统农业区域类似,X 村也面临着集体经济凋敝、青壮年劳动力流失严重、返村创业能人缺乏、农村村干部治村权威丧失和农村公共服务组织匮乏等困境。X 村在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外来投资等方面的劣势进一步制约了村庄的发展,村庄呈现出冷清、凋敝的景象。但是,在 2022 年,由 X 村村委会向县政府申请、县政府拨款而兴建的文化广场给乡村带来不一样的精神面貌和发展契机。
X 村在中国广大的乡土社会中是一个代表,例如乡村文化广场等文化场所修建后,原有的文化活动组织规模进一步扩大,文化活动也更频繁、日常化。村级文化活动的组织主体已由文化站向农民自组织转移,大量的农民群体参与到文化组织中,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大提高,村庄的文化实践活动展现出欣欣向荣的面貌。
(二)文化实践活动引领下农民组织化的发生
乡村文化场域搭建好后,文化实践活动办得有声有色,不仅丰富了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将分散的农民重新组织起来成为文化集体,而且通过这一平台拉近了农民与国家、与村委会的距离,密切了村庄干群关系。那么,文化实践活动引领下农民是如何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通过对这一案例的深入观察并访谈一些文化组织成员,笔者认为,乡村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离不开以下四个要素:
1. 社会关系网络中乡村精英的自发组织
农民组织化存在于特定的村庄场域,必然会受到乡村社会结构的影响。费孝通认为,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是与西方的团体主义不同的差序格局,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关系是以“己”出发向外推演,是私人联系的叠加,社会范围是一个个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中国乡土社会的差序结构也影响了乡村文化组织的形成。在各种文化组织产生初期,起到主导作用的就是社会关系网络中的乡村精英,这一群体可分为政治精英、经济精英、社会精英等,而这里所指的主要是一些社会精英,包括退休干部、有声望的民间艺人以及一些热心村庄文化活动的让民众信服的人。
2. 文化活动盛行中村集体的协调与场地支持
乡村的文化实践活动发展至今已有许多年,健身操队、广场舞队、太极剑和功夫扇队等已经成为新兴的“老牌”文化团体。但是,这些组织成员多以血缘亲属、邻里乡亲为主,吸引的人群有限。此外,由于活动场地的限制,文化组织规模较小,没能将更多的农民组织起来。面对这种情况,部分村集体从回应群众文化需求和响应国家乡风文明建设的号召出发,主动向上级政府申请拨款,将集体空闲土地改造成为村民文化广场,给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了专门的场地支持,并免费提供座椅、路灯照明、音响等,文化广场的电费也由村集体负担。在文化广场投入使用后,各文化团体规模更加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民自发加入其中,积极地参加文化活动。
3. 外在的组织动员与资源输入
乡村文化活动开展、文化组织多样化及组织规模的扩大离不开乡镇文化站的指导和动员。自县乡财政“分灶吃饭”改革、特别是1994 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后,乡镇文化站就因财力缺乏无法维持正常运转,对乡村的文化实践活动也无力支持投资,甚至文化站工作人员都从忙文化事业转向税费征收、计划生育等工作,其文化功能逐渐丧失。但随着近年来党和国家对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视,区政府、区文旅局、乡镇文化站给乡村输入更多的资源。一方面,文化站工作人员专门指导村庄文化工作,在他们的组织动员下,众多文化组织各自开展活动。另一方面,上级政府为乡村文化组织的活动开展提供了经费支持,并经常提供演出机会,吸引农民群众主动参与文艺活动。
4. 市场机制的指引
农村的原子化和无组织化的确和市场的冲击有关,但是,以此为理由来反对市场却是一种消极的态度;积极的态度是利用市场所提供的功能,并以此寻找新型合作方式的可能性。在市场机制的指引下,许多文化团体走上盈利性演出的道路。村庄的锣鼓队、乡村乐队、合唱团、舞蹈队等通过参与盈利性演出,活力更加彰显。团队成员通过演出获得一定的报酬,其参与的积极性更加提高,而且,他们为了获得市场的喜爱,更加专注于提升自己的演艺水平,对于发展创新乡村文化、传递乡风文明、提升集体自豪感荣誉感起到了极大作用。
(三)农民文化组织现实运作过程中的绩效考察
自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与投入使用以来,许多乡村萧条、凋敝的面貌变得焕然一新、生机勃勃。这一文化广场不仅仅是一个物理空间,更是一个精神场,它逐渐成为乡村社会历史文化沿袭、权威体系生成、价值秩序的构建和村民日常生活意义展开等多重空间构成的集合体,对于村庄发展、村民幸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精神文化生活更丰富了”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农村最基层组织发生了变化。在之前社队体制下,村生产队既是一个生产组织,也是一个社会组织和文化组织。村民在这一组织单位内进行生产活动、学习上级政策号召,还开展文化活动。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后,这一组织基础被破坏,取而代之的以家庭作为基层组织生产单位,而由于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模式,农民个体逐渐游离于集体之外,农民集体的文化活动也无法组织起来。这时,在农村中农民的文化活动单一,仅是打麻将、打牌、下棋等,只是作为闲暇的消遣,而对农民的身心健康和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并无意义。自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来,在乡村精英、村委会和文化站的协调动员下,村民可以自发组织各类文化团体,村民闲暇时间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而且弥补了村民由“集体人”转变为“个体人”之后精神世界的空缺,为他们塑造了精神家园,文化广场逐渐成为农民群众精神寄托的场所。
2.“乡村社会关系更和谐了”
乡村社会一直是关系社会,但自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后,农民在一定程度上从由集体人向个体人转变,并随着市场化的冲击,农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益出现冷淡化、利益化的趋势。在这一背景下,许多农民渴望回到以前村民间亲近、和谐的关系,却缺少一个把大家凝聚在一起的公共空间以及平台,而文化广场的修建很好地回应了村民对于乡村公共精神和公共文化空间的渴求。农民自发组织各类文化团体并积极参与其中,重建了乡村生活方式,并通过恰当的娱乐文化活动密切了村民间的社会交往。村民间交流谈心、互帮互助,形成了一种“大家庭”,身处其中的人心连心,充满了集体自豪感、荣誉感。因此,乡村社会关系更加和谐,在新时期形成了一种新型的乡村社会关系,村民在文化娱乐中获得了生活的满足。
3.“工作更好做了”
随着城镇化建设逐步开展,原有村级相对固定的人居环境被改变,村委会和村民的心理距离被拉开,存在村民一年到头不到村委会,对村庄公共事务一无所知或一知半解的尴尬局面。这种情况下,村委会不了解农民的真正诉求,农民也对村委会的工作充满不认同。但自从村委会支持、帮助和协调文化组织开展活动以来,农民对其印象有所改观。广场内设置的电子大屏,成为向农民宣传国家大事、村庄公共事务的窗口和平台。在日复一日的影响下,农民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对国家、对集体事务更加关心,村庄的集体公共精神也更加彰显,可以说,有了村民的内心认同,村集体的工作更好做了。
二、文化引领农民组织化的内在逻辑
以文化建设为抓手,在文化的引领作用下,农民群体的组织化程度大大提高。那么,为什么这一举措能够起到促进农民组织化的良好效果,其内在逻辑又是什么,接下来笔者将从重建农民文化自信、重构农民日常生活公共空间、形成共治共享新格局等三个方面对其进行探讨。
(一)重建农民文化自信,增强农民的主体性
农民组织化与农民的主体性关系十分密切,农民组织化离不开农民主体的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农民的主体性是指农民在促进乡村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过程中所显现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农民主体性的有效发挥,必须重建农民的精神世界,关键在于让农民重新找到文化自信。通过文化实践,村民的集体荣誉感、村庄归属感及主人翁意识得到极大增强,以往村民原子化的分散状态变得更具有向心力,这些都不开村民文化自信的重构。
(二)重构农民日常生活公共空间,促进乡村社会整合
农民组织化是通过各种途径将农民组织起来、以农民为主体发挥作用的过程,农民组织化的生成离不开农民自身的主动性、自觉性,同时更需要一个公共生活空间,它不仅是农民进行组织活动的物理场所,更是农民组织精神、群体记忆形成的精神场域。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农村传统的公共空间,如村庙、集市、庙会、婚丧嫁娶等仪式场合都在市场化冲击下失去了原有的内涵意蕴,村民对于村庄的感情与记忆失去了凭借,变成一种想象。文化场所的建设正是对农民日常生活公共空间的重构,它逐渐成为村域内农民自由活动、自由集会、讨论、沟通、交流谈心进行社会交往的场域,也逐渐成为形成公共意见和公共舆论、了解和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场域。文化广场使乡村重新形成了一种社会秩序,即社会得以聚集在一起的方式,它作为乡村社会一种新型的政治文化综合体,参与其中的农民表现出来的对于共同的精神文化价值的认同、对村庄的归属感以及从农民个人出发推衍出的各种社会关联都成为维系乡村发展的社会秩序与社会基础,进而促进了乡村社会的整合。
(三)激发村落群体的共生效应,推进乡村社会共治共享新格局
文化组织活动多样化、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是乡村社会各治理主体共同作用的结果。农民群众有着改善和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村委会看到这一需要的同时认真协调工作,并主动向上级政府申请经费加强村域文化建设;上级政府对乡村的精神文明建设表示高度重视并加强组织和资源输入;乡镇文化站也为村庄文化活动的组织开展给予积极的动员和帮助。可以说,文化广场建设,这种基于村落公共事业发展需要,由政府推动、乡村参与而发生、发展的开放型的乡村政治文化和生活空间,不仅成为各类村民组织的活动场所,成为村民进行社会交往、倾听国家声音和集体声音的场所,也为各类民间组织、村集体、基层国家机关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反映与回应利益诉求、实现治理合作方面提供了平台。从这一意义上说,文化广场实际激发了村落群体的共生观念,促进乡村的各治理主体共同成长,为乡村发展和乡村振兴创造了一个乡村社会共治共享的新格局。
三、结语
随着中国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传统农业村庄生产生活主体逐渐老年化、妇女化,村庄资本不断外流,获得外来投资的机会缺乏;同时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失,农村人力资本不足。面对这些制约乡村发展的问题,采取必要措施吸引物质资本投资,重构乡村社会资本,使乡村获得持续发展的基础变得十分重要。
X 村在认识到村庄经济发展缺乏引力的情况下,主动以成本低、见效快的内生文化发展作为引领,通过社会关系网络中乡村精英的自发组织、村集体的协调与场地支持、外在的组织动员与资源输入以及市场机制的指引等要素发挥作用,并取得了良好的绩效,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乡村社会关系更加和谐、村集体的工作更加好做。在此基础上,逐渐将众多分散的农民重新纳入组织化的轨道,重新为该村的乡村发展积累了社会资本。
因此,可以发现,这一实践能够起到促进农民组织化的良好效果,其内在逻辑在于它重建了农民的文化自信,重构农民的日常生活公共空间,并激发了村落群体的共生效应、形成乡村社会共治共享的新格局,并最终为村庄治理重构组织基础与社会人力资本。相信在此基础上,待条件成熟时再进一步推动村民在生产、购销及资金方面的互助合作,将最终有利于乡村发展的资本形成与投资的获得,并最后促进乡村的发展振兴。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人民日报》2024 年7 月22 日第1 版。
[2] 孙英达:《 新时代中国农民组织化研究 [D], 》,吉林大学,2018 年。
[3] 蒋永甫:《乡村精英与农民组织化发展的动力学分析——基于 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个案调查》,《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1 期。
[4] 路冠军、郭宝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中的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