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不动产登记中房产与地籍测绘的数据整合研究

作者

韩文霞

身份证号:37030319781018662X

房产测绘与地籍测绘是不动产测绘的两大核心组成部分,前者聚焦房屋等建筑物的空间位置、建筑面积、结构属性等信息,后者侧重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用途等要素。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二者分属不同管理体系,数据采集标准、存储格式、应用场景存在显著差异,形成“数据孤岛”。统一的不动产测绘数据能为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房地产市场调控等提供精准的空间信息支撑。

一、房产与地籍测绘数据的特点及差异分析

(一)数据特点

房产测绘数据以房屋为核心对象,数据内容包括房屋的平面位置、分层分户图、建筑面积(含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建筑结构、建成年代等,侧重房屋的物理属性与权属边界,服务于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等场景。其数据载体多为房产分幅图、分丘图、分户图,精度要求高(平面位置中误差通常不超过0.05 米)。地籍测绘数据以土地为核心对象,涵盖宗地的权属界址点、界址线、宗地面积、土地用途、权利类型等,侧重土地的权属关系与空间范围,是土地确权登记的法定依据。数据载体主要为地籍图、宗地图,强调权属的唯一性与稳定性,精度需满足界址点中误差不超过0.1 米(城镇地区)。

(二)核心差异

房产测绘遵循《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地籍测绘依据《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二者在数据分类、属性字段定义(如“房屋用途”与“土地用途”划分标准不同)、编码规则等方面存在差异。部分地区房产测绘采用地方独立坐标系,地籍测绘采用国家2000 大地坐标系,导致空间位置无法直接匹配;高程基准也可能存在差异(如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与地方高程系)。

二、房产与地籍测绘数据整合的核心内容与技术路径

(一)数据整合的核心内容

数据标准化处理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为基准,统一房产与地籍数据的分类体系、属性字段与编码规则。例如,将房产数据中的“房屋结构”与地籍数据中的“建筑物类型”进行映射关联,对“用途”字段按“土地用途-房屋用途”层级划分(如“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确保语义一致。空间基准统一通过坐标转换技术将房产测绘数据纳入国家 2000 大地坐标系,消除坐标系差异。对于高程数据,采用高程拟合方法实现基准统一,确保房屋与土地的空间位置精准匹配。

(二)技术路径

GIS平台支撑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构建不动产空间数据库,通过图层叠加实现房产与地籍数据的可视化整合。例如,在ArcGIS平台中,将地籍图层(宗地、界址线)与房产图层(房屋轮廓、分户单元)叠加,通过空间拓扑关系分析识别数据冲突[1]。数据库融合技术采用ETL(抽取-转换-加载)工具对异构数据(如房产测绘的CAD格式与地籍测绘的Shapefile格式)进行转换与清洗,统一存储于关系型数据库(如PostgreSQL)或时空数据库(如Oracle Spatial),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BIM与三维建模技术:对复杂建筑(如高层建筑、综合体)采用BIM技术构建三维模型,关联地籍的宗地信息,实现“地上-地下”“房屋-土地”的三维空间整合,提升数据的直观性与可操作性。

三、房产与地籍测绘数据整合的现存问题

(一)数据标准衔接不畅

尽管《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已出台,但地方执行中仍存在“旧数据按原标准采集、新数据按新标准录入”的情况,新旧数据格式混杂,增加了整合难度。例如,部分老旧小区房产数据仅有纸质图纸,无电子坐标信息,需重新矢量化且难以与地籍数据精准匹配。

(二)权属信息冲突频发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房屋存在“一屋多证”“土地权属不清”等问题,如房改房的土地

性质与房屋产权归属不一致,导致房产与地籍数据在权属关联时出现逻辑矛盾,需大量人工核查与权属调处。

(三)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

基层测绘单位的技术装备与人员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地区缺乏专业的数据整合平台,依赖人工比对整合,效率低下且易出错。同时,数据更新机制不健全,房产交易、土地变更后的数据未能及时同步至整合数据库,导致“现势性不足”。

(四)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

在数据采集阶段,房产与地籍测绘分属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采集流程独立,缺乏同步规划与信息共享,如地籍测绘未预留房屋关联接口,房产测绘忽视土地界址信息,从源头增加了后期整合的难度[2]。

四、优化房产与地籍测绘数据整合的策略

(一)完善数据标准与规范

以国家现行标准作依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房产与地籍数据整合细则》,确定数据采集、转换、关联操作的实施流程,实现坐标系、精度要求以及属性字段的一致化,实施历史数据的标准化改造工作,搭建“新旧数据对应清单”,渐趋达成全量数据的规范统一整合。

(二)强化权属核查与历史问题处理

打造“权属问题台账集”,在整合中碰到的权属存在的冲突,以不动产登记机构引领牵头工作,跟住建、自然资源部门一起开展专项协调处理,利用实地踏勘、档案追本、公告公布等形式明晰权属联系,为数据整合清除妨害,就没有土地权属证明的老旧房舍而言,可借助补办划拨土地使用权等途径完善相关手续。

(三)构建一体化技术平台

实行“测绘 - 入库 - 整合 - 应用”全流程联合平台的推广行动,融合数据采集手段、坐标转变处理、空间分析解读、质量检验核实等功能,完成房产与地籍数据的自动整合,引入区块链技术实现数据溯源及安全保护,采用大数据研判实现数据异常的智能警示。

(四)健全部门协同与动态更新机制

构建跨部门联席会议体系,明确测绘单位在数据获取阶段协同义务,要求房产测绘要囊括宗地关联内容,进行地籍测绘须标注出房屋占地的范围,从数据初始源头保障关联的属性,构建出“不动产变更 - 测绘更新 - 数据整合”的协同体系,保障整合数据跟实际权属情形同步契合[3]。

五、结论

房产与地籍测绘数据整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其核心在于消除数据壁垒,实现“房地一体”的空间与权属信息融合。当前整合工作面临标准不统一、权属冲突、技术支撑不足等问题,需通过完善标准规范、强化权属调处、构建技术平台、健全协同机制等措施,提升数据整合的科学性与效率。未来,随着智慧不动产建设的推进,应进一步引入人工智能、三维建模等技术,推动整合数据的智能化管理与深度应用,为不动产登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商述珍. 不动产登记中房产与地籍测绘数据整合问题思考[J]. 房地产世界,2023,(04):29-32.

[2] 范志勇. 不动产登记中的房产与地籍测绘数据整合研究[J]. 西部资源,2022,(02):87-89.DOI:10.16631/j.cnki.cn15-1331/p.2022.02.016.

[3]吴健雄. 不动产登记中的房产与地籍测绘数据整合分析[J].数字技术与应用,2021,39(06):204-206.DOI:10.19695/j.cnki.cn12-1369.2021.0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