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贵的尝试,大胆的追求:胡适新诗的蜕变
黄建滨 连巧红 朱桂生
浙江科技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尝试集》出版于1920 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以白话创作的诗集,开创了中国诗歌一个划时代的纪元,其中《蝴蝶》作于1916 年,《老鸦》作于 1917 年。两首诗显示了胡适从旧体诗到新诗的蜕变,个中历程及原因值得探究。
1、《蝴蝶》评介胡适原诗: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1
该诗发表于 1917 年的《新青年》第2 卷第6 号,是《白话诗八首》的第一首。该诗作于 1916 年8月23 日,录自作者留学日记,其时他正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留学。诗后记云:“这首诗可算得一种有成效的实地实验。”初名:窗上有所见口占,收入《尝试集》初版时题名《朋友》,重版时改为《蝴蝶》。”1“口占”意为即兴诗,表明作者是随口吟诵而出并记录下来,是作者有感而发的即兴创作。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蝴蝶往往象征着爱情。因此有人认为另一只蝴蝶指的是陈衡哲。陈当时写了很多白话诗和小说给胡适办的杂志,半年时间里他们曾通信 40 多封。在当时的留学生朋友圈中陈是唯一支持胡适写白话诗的。其实陈本身有恋爱对象任鸿隽,他们后来结婚并生儿育女。也有人认为另一只蝴蝶指的是胡适当时教授的女儿韦莲司,但韦的母亲对胡已有婚约且是异教徒很反感,不同意他们交往。不过胡和韦莲司从1914 到1961 年间通信 100 多封,可以证明韦确是胡适的红颜知己。2 如果另一只蝴蝶指的是女性朋友,那么更可能是韦莲司。但胡适在 1933 年 12 月 3 日撰写的《逼上梁山》中曾明确地说明了该诗的创作缘由:“有一天,我坐在窗口吃我自做的午餐,窗下就是一大片长林乱草,远望着赫贞江。我忽然看见一对黄蝴蝶从树梢飞上来,一会儿,一只蝴蝶飞下去了,还有一只蝴蝶独自飞了一会,也慢慢的飞了下去,去寻他的同伴去了。我心里颇有点感触,感触到一种寂寞的难受,所以我写了一首白话小诗,题目就叫做‘朋友’”。1 由此可知,该诗的题名和他当时的心情有很大关系。胡适在美留学期间有一帮交往甚密的朋友,如任鸿隽、梅光迪、杨杏佛、唐钺等,但当他提出文学革新、废除旧体诗词格律,用白话文写诗时,却遭到他们的冷嘲热讽。得不到众友人的支持,加上孤身一人在国外留学,这使他感到非常孤独、寂寞、痛苦。两只小小的黄蝴蝶一下子触动了胡适寂寞的心境,便随手写下了这首小诗。诗中,后一只蝴蝶追随前一只蝴蝶而去,而胡适并没有如梁山伯追随祝英台那样随这两位女性中的任何一个而去。因此,该诗题名“朋友”,所指显然不是女性朋友,而是那些对他试图开创新诗运动有疑虑的朋友,他并未追随他们,而是毅然决然地走了新文化运动的艰险之路。出版《尝试集》时他把这首诗放在开篇,表达的当然不仅仅是爱的苦闷,而是他在开创中国新诗之初遇到巨大阻力而感到的孤独心境。
这首诗表面看似一首儿歌,语言朴素,没有华丽的辞藻,平淡之中却蕴涵深意。该诗顺着作者的情绪而成,行文自由,用词浅近,语言自然,口语化明显,没有典故辞藻的堆砌,语气自然流畅,意象清新,诗意浅白直露,打破了旧体诗的格律束缚。看似五言律诗,但不讲平仄,不讲死板的押韵,音节和谐,韵律自然,实际上是一首解放了“诗体”的白话新诗。作为新文化运动时期第一首白话新诗,其开创性价值毋庸置疑。胡适把通常用于象征爱情的“蝴蝶”用来象征友情,别开生面,匠心独运,由此所创造的形象与意境,生动逼真,新颖独到,脱却了陈腐的老框子。3 小小的短诗是诗人孤独心灵的外化,是诗人悲怆情绪的意象化。正是这只被对手讥讽为“黄蝴蝶”孤独的诗人,最终破茧成蝶,挣脱了旧时代的束缚,开创了新文化运动的的新纪元。
2、《老鸦》评介胡适原诗:
我大清早起,/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的啼。人家讨厌我,说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
天寒风紧,无枝可栖。我整日里飞去飞回,整日里挨饥。--我不能替人家带着鞘儿翁翁央央的飞;也不能叫人家系在竹竿头,赚一撮黄小米!1
《老鸦》作于1917 年12 月 11 日,原载于1918 年 2 月15 日《新青年》第4 卷第12 号。序云:“六年十二月十一日重读易卜生《国民公敌》戏本,欲作一诗题之。是夜梦中做一诗,醒时乃并其题而忘之。出门见空中鸽子,始忆梦中诗为《咏鸽与咏鸦》,然终不能举其词。因为补作成二章。”收入初版《尝试集》时字句略有改动。1 在《尝试集》中作为第二编的第二首,和作为第一首的《鸽子》一起被认为是最具胡适新诗特色的佳作。
这首诗采用拟人化的手法,寓言诗的形式,以老鸦为第一人称,用白描的手法展现诗作的对象,语言质朴,寥寥几笔,勾勒出了老鸦(即诗人自己)的生活状态与精神状态,形象生动鲜明。尽管在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中,乌鸦也曾有过吉祥的寓意,但由于乌鸦黑色的外表,在一般人的心目中,乌鸦是一种不祥之物,往往引起人们的厌恶情绪。胡适在《老鸦》中云:“人家讨厌我,说我不吉利。”显然,胡适这里是采用的是一般人对乌鸦的认知。胡适之所以如此,是在表明他的态度。彼时,正是“五四”前夕“赛先生”(科学)与“德先生”(民主)的民主思潮广为传播的之际,刚刚起步的新文化运动受到了封建反动势力的拼死抵抗,在面临着或是继续斗争,或是偃旗息鼓,或是投向反动阵营的关键时刻,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胡适奋笔疾书写下了这首小诗4,以老鸦自喻,通过老鸦的内心独白,充分表明了其坚定的反封建、反传统的立场。
诗中第一节前两行描绘了胡适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身体力行,对旧思想、旧文化、旧传统主动出击的态度。后两行用他人对“我”的态度与“我”的态度对比,表达作者要坚持自我意见与自由表达思想的精神。第二节描写在“天寒风紧”的冬日,“我”这只老鸦虽然“整日里飞去飞回,整日里挨饥”,隐隐地呈现出新文化运动倡导者们艰辛的生存环境,但仍坚持绝不为“赚一把小米”而“叫人家系在竹竿头”去讨人喜欢,从而失去自由。这里,胡适借对老鸦的描写,展现了其狂放不羁的战斗精神。
全诗打破格律诗的束缚,语言朴素简洁。押韵自然,运用了多个叠声拟声词“哑哑”、“呢呢喃喃”、“翁翁央央”,读来朗朗上口,富有韵律感和节奏感。“不能”三次重复,第二节后两句构成排比,充分表达了作者坚定的斗志。
胡适在这两首诗中,不仅仅是描述实际发生的事。《蝴蝶》通过对所见到的两只飞来又飞去的蝴蝶,表达了他当时苦闷的心情,但是仍将继续前行的决心。《老鸦》则更展示了他不惧任何阻碍奋勇向前的斗志。
3、胡适新诗的蜕变及原因
胡适的诗歌大体可分为两部分:旧体诗词和白话新诗。时间大抵以 1916 年夏秋为界,即《蝴蝶》是新诗的起点。其实,在《蝴蝶》之前,胡适已经创作了一些白话新诗,如,《孔丘》(1916 年7 月29 日)、《答梅觐庄--白话诗》(1916 年7 月22 日)、《打油诗寄元任》(1917 年 8 月2 日)、《打油诗戏柬经农杏佛》(1917 年8 月22 日)等。而胡适却将《蝴蝶》放在《尝试集》的第一首,足见其对该诗的厚爱。在最早发表的白话诗八首中除了《赠朱经农》外均为短诗,《赠朱经农》七节34 行每行均七字。这些诗都比较注意押韵。由此可知,彼时,由于初次尝试新体诗,旧体诗对胡适仍有一定影响,但胡适已不再考虑其格律、平仄,用词也尽量使用白话语词。
一年后的1917 年底胡适创作《老鸦》时,其诗风已大为改观,以《一念》《鸽子》《人力车夫》》《老鸦》(均作于 1917 年9 月至 12 月)等为代表。其后胡适就很少作旧体诗词了。《胡适诗存》所收297 首胡适自己创作的诗中,新诗占约五分之三。另外,自开始发表新诗后,他就很少作旧体诗了。且不少看似旧体诗,其实只是挂了一个形式的壳,如《丁先生买帽》《答胡健中》等,看似七言绝句,不过是打油诗而已。胡适的诗歌创作终于发生蜕变。那为什么两首诗创作时间相隔不过一年多,其诗风变化如此之大?
一、英语诗歌及其翻译的影响
胡适出国前已经开始阅读英语诗歌,在留学美国期间更是广泛阅读英语诗歌。1908 年他就开始翻译英美诗歌,并且是用传统的中国诗词模式翻译。回国后他在北京大学开设英语诗歌课,用白话文翻译了苏格兰诗人安妮.林德赛的诗作《老洛伯》(作于1918 年3 月),可以明显看出英语诗歌的影响。据统计,胡适译诗一共25 首,其中11 首译于1915 年4 月前的诗歌,均采用中国传统诗歌模式。而自1918年 3 月的译作《老洛伯》始,其后的 14 首译诗均用白话文翻译了。最典型的一首是《关不住了》:我说“我把心收起,/象人家把门关了,/叫爱情生生的饿死,/也许不再和我为难了。……”对比原诗:“I said,“I have shut my heart/ As one shuts an open door,/ That Love may starve therein/ And trouble me no more.”5发现,他直接采用英语原诗的语法和用词方式,可以说是完全的直译,而这样的语言完美体现了他所提倡的白话文入诗的主张。胡适的这些诗歌翻译不可避免地对他的新诗创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自己也曾宣称,《关不住了》是他“新诗”成立的纪元,这标志着他的新诗创作和理论走向成熟。
二、环境的改变
两首诗创作的时间相隔不过一年多,但胡适所面临的形势已大不相同。写《蝴蝶》时,他在美国时开始提倡白话诗,为新文化运动造势,虽得不到朋友们的理解,但他们并未落井下石。因此,《蝴蝶》一诗虽然在用词、句式、音节、押韵等方面都显得有些随心所欲,但从整体上看,该诗受旧诗的束缚还比较明显,沿用的还是传统的中国诗词模式,基本遵照平仄押韵的规则,可以说是旧瓶装新酒。胡适自己认为,这还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白话诗,主要原因在于这首诗仍没有打破旧诗五七言的格局。胡适后来也说:“我现在回头看我这五年来的诗,很像一个缠过脚后来放大了的妇人回头看他一年一年的放脚鞋样,虽然一年放大一年,年年的鞋样总还带着缠脚时代的血腥气”6。这表明他自己对这首诗是有清醒认识的。该诗显然属于胡适从旧体白话诗向白话自由体新诗过渡的作品。尽管如此,他还是首次实践了他不用典、不用平仄、不用对仗的“诗须废律”“做诗如作文”的主张,在诗的语言和形式上,具有重大的革命性和开创性的意义。3 这样的尝试,在当时可谓大胆,该诗一经发表,便产生了极大的轰动效应,在中国新诗发展的历程中具有重大的革命意义。
而在写《老鸦》时,他刚回到国内不久,国内一众反对新文化运动的人对以胡适为首的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们恨之入骨,不断进行恶意的攻击。但这反而激发了胡适的斗志,使他感到必须用实际行动给予抨击。同时,回国后,他有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以其所办的杂志《新青年》为阵地向反对派展开了猛烈反击。在诗风上的表现就是,他不再束手束脚,完全挣脱了律诗的约束,开始大胆采用口语化的语言。如胡适所言,新诗“不但打破五言七言的诗体.并且推翻词谱曲谱的种种束缚;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有什么题目,做什么诗;该怎么做,就怎么做。”;“诗的音节全靠两个重要分子:一是语气的自然节奏,二是每句内部所用字的自然和谐。至于句末的韵脚,句中的平仄,都是不重要的事,语气自然,用字和谐,就是句末无韵也不要紧。”他还特别强调:“诗须用具体的做法,不可用抽象的做法。”7 这些主张在《老鸦》中可以说体现得淋漓尽致。全诗八句,每句字数不等,音节数参差不齐,完全不考虑平仄,语言相当口语化,明显冲破了旧诗词的束缚。押韵仍然押韵,但那是为了体现诗歌的音乐美。
三、追求言文一致
晚清时期,中国社会受到西方现代科学和思想巨大冲击,一些受西学浸润的知识分子深刻认识到,汉语书面语和大众语言文的分离,导致言语僵化守旧,国民思想愚昧无知,限制了中国人的思维表达方式,不利于教育的普及,不利于民智的开启,无法用于现代文化和科技知识的传播,只有采用西方的系统文法规范汉语,用大众语言即白话,才能反映新的事物、环境、思想和生活方式,因此提倡言文一致,废除文言,崇尚白话。反映在文学创作上,就是胡适“诗体大解放”6 的主张并由此开始了新诗的创作实践和理论的探索。
1917 年 1 月发表在《新青年》第二卷第五期的《文学改良刍议》中,胡适提出了如下八点:须言之有物;不摹仿古人;须讲求文法;不作无病之呻吟;务去滥调套语;不用典;不讲对仗;不避俗字俗语。6 该文向封建文学观念发起了猛烈的抨击,吹响了新文化运动的号角。1918 年《新青年》第四卷第四期发表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胡适指出,“我们要创造新文学,也须先预备下创造新文学的‘工具’。我们的工具就是白话。我们有志造国语文学的人,应赶紧筹备这个万不可少的工具。”81919 年发表的《谈新诗》中,胡适对新诗音节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被朱自清认为是“新诗的创造和批评的金科玉律”9。1920 年,胡适在《尝试集再版自序》中进而提出了“自然音节”说。他同时给文学下了这样的定义:“语言文字都是人类达意表情的工具;达意达的好,表情表的妙,便是文学。”这里“好”与“妙”指的是,“第一要明白清楚,第二要有力能动人,第三要美。”6 这些创作实践和理论探索使他逐渐从中国古典诗歌的传统中挣脱出来,开启了我国现代白话诗歌的新时代。
在胡适身先士卒的努力与大力倡导下,在《尝试集》的推动下,在后来者们如刘半农、郭沫若、闻一多、朱自清、周作人、何其芳、艾青等的鼎力推动下,中国的诗歌创作终于打破旧诗词的藩篱走上了新生之路,和胡适的尝试一样完成了嬗变,成为中国现当代诗坛的主流。
1 胡适,胡适诗存(第二版),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
2 张建宏,现代诗歌于民国旧事,南昌,江西没啥出版社,2022。
3 方铭,中国现代文学经典评析·现代诗歌,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5。
4 朱文华,《老鸦》赏析,自:新诗鉴赏辞典,公木主编,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
5 廖七一,胡适诗歌翻译研究,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6 胡适:《〈尝试集〉再版自序》,《胡适文集》,(第九卷),欧阳哲生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7 胡适:《谈新诗》,《星期评论》,1919 年 10 月 10 日,纪念号。
8 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载《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 年影印本:10。
9 朱自清,自:导言,中国新文学大系(影印本),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
作者
黄建滨,特聘教授,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连巧红,女,讲师。朱桂生,男,副教授。